。
交與該督撫酌量題補。
○甲午。
遣官祭先醫之神。
○谕、今年秋間。
朕恭谒祖陵。
所有内外本章。
按日呈覽。
部院臣工摺奏。
随本進呈。
一切辦理事宜。
與朕在京無異。
惟是外省督撫提鎮等奏摺。
向來俱系差人赍奏。
此等赍摺之人。
道途遙遠。
萬一馬騾疲乏。
風雨阻行。
未免稽遲時日。
着自起銮之日為始。
凡有外省奏摺。
俱赍赴在京總理事務王大臣處加封。
交内閣随本呈送行在。
候朕批示。
随本發回。
仍于總理處。
交付赍摺之人祗領。
該部即傳谕該督撫提鎮等知之。
○吏部議處大學士鄂爾泰、将行止不端之己革副都禦史仲永檀。
濫行奏薦。
于伊子己革詹事鄂容安不能嚴加管束。
緻向仲永檀商量密奏之事。
應照例降調。
得旨。
鄂爾泰所有加級紀錄。
俱着銷去。
抵降二級。
從寬留任。
○戶部議準、兩江總督宗室德沛奏稱、江西吉、南、贛、三府。
距淮揚道路窎遠。
灘險難行。
兼之乾隆七年歉收。
民食維艱。
所有上年奉撥運濟淮揚倉谷八萬石。
請停撥運。
即留為本地之需。
得旨。
依議速行。
○禮部議覆、浙江學政彭啟豐條陳浙省考試事宜。
一、浙省歲科考試生童。
舊例摘錄所習本經。
令作講義。
即與四書題。
一場并試。
複于本經外之四經。
摘取發問。
令生童依義條對。
另試一場。
其未能明晰者。
生員不取優等。
童生不拔前列。
惟生童講義。
大都就題敷衍。
少有闡發。
不若條對諸說。
各有成義于經學淺深。
尤灼然易睹。
況條對講義兼試。
亦屬繁複。
應如所請。
嗣後仍試條對。
停其考試講義。
一、商童應試。
專以商結為憑。
恐招緻冒籍。
假充子侄冒考。
緻生頂替代倩諸弊。
應如所請。
遇有濫保甲商。
依不應律嚴治。
一、考試歲貢向系通省同題。
易滋宿構。
應如所請。
嗣後将所試經書判語。
随時酌定。
一鄉試對讀五等生員多有不敷應如所請。
将四等武生兼用。
即免其錄遺。
準入武場鄉試。
至請武童按數定額。
商童應試。
令該縣取結申鹽道錄送與生員卷面禁寫廪增附之處。
均毋庸議。
從之。
○以前任安徽巡撫張楷、為内閣學士。
兼禮部侍郎。
○調福建巡撫劉于義、為山西巡撫。
命前任湖廣總督孫嘉淦、署福建巡撫。
仍俟審題謝濟世一案完竣。
再赴閩省。
○予故廣西鎮安府屬小鎮安土舍岑池鳳之孫岑金佩、襲職。
兼巡檢銜。
○乙未。
孝康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陵。
○都察院奏。
湖南巡撫許容題參糧道謝濟世一案。
先經署湖南糧道倉德。
申詳漕運總督顧琮文内。
稱升任四川藩司王玠。
赴任過嶽。
攜帶湖南藩司張璨書函。
并長沙府詳冊。
囑令改換文移等語。
今據顧琮咨院。
應據實奏聞。
得旨。
這所奏情節。
着交與孫嘉淦、秉公據實。
一并審理具奏。
原劄詳冊并發。
○予故貴州古州鎮總兵王友詢、祭葬如例。
○丙申。
上禦勤政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