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柱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
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年。
乙醜。
八月。
庚子朔。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總理事務王大臣等奏。
前月二十六日。
京師甘霖達旦。
現當田禾秀實之時。
得此透雨。
秋禾既可堅實。
晚田亦大有禆益。
得旨。
覽奏曷勝欣慰。
此間亦得四五寸許雨澤。
皆雲于晚田甚屬有益。
看此光景。
仰賴天恩。
雖歉不緻盡無收耳。
且夜雨朝晴。
殊無跋涉之苦。
上下和樂。
今已至熱河。
王大臣等其共茲喜也。
亦令在京各王大臣等知之。
○大學士張廷玉、讷親、覆奏、密雲古北一帶。
旱象已成現奉谕旨、令臣等會同二王、及尚書高斌、總督那蘇圖、将運往密雲古北糧石。
酌量借粜赈恤。
今那蘇圖已經赴任。
臣等即行寄信會商。
得旨、覽。
此事汝等議定。
可交保祝、就近督率辦理。
今因熱河米價。
較前年尚平。
而較去年則昂。
故即降旨。
令其率同地方官、出粟平粜矣。
○戶部議準、奉天府府尹霍備疏稱義州每年徵收糧額、二萬八千餘石。
前請建倉二十間。
止貯米一萬二千石。
餘仍租賃民房零星堆貯請添蓋倉廒四十間。
從之。
○又議覆貴州總督兼管巡撫事張廣泗奏、黔省安籠等鎮協營分防各汛。
酌議分貯米石一摺。
查黔省各屬倉廒。
向設府、廳、州縣、城内。
各處營汛、離城一百裡、至二三百餘裡不等。
需用米撥運維艱。
應如所請。
将捧鲊、黃草壩、菩薩塘瓦渣河、龍場、以個、定南、歸集牙舟、柳霁、宗地、赤水河、王母、列當、王寨、三洞、等十六汛。
添蓋倉廒。
分貯米七千七百五十石。
至滾縱、九門定旦、白索、雞擺尾、嗅腦、番招、排養、梁上、等九汛。
俱系新辟苗疆。
距各廳駐劄處稍遠亦應酌撥分貯。
但原議五千七百石。
為數過多。
今量行核減。
止分貯米三千四百石。
動支平粜銀兩。
在于各汛就近撥買。
從之
○工部議準升任直隸總督高斌奏稱、直省澱泊河灘各地畝。
或因水道遷徙。
或系堤岸空餘。
半屬腴田。
可以耕種。
現在逐一查勘。
分别等次。
酌定租銀。
給附近貧民認種。
每戶自十畝、至三十畝。
計口受田。
毋許逾限。
每年所收租銀。
解貯道庫。
為河工歲修之用。
如遇水大被淹。
止免應徵租銀。
不得請赈。
或值地方大勢災歉。
仍照例一體辦理。
倘有逃絕之戶。
招人另佃禁私行典賣。
從之。
○辛醜。
賜扈從王公大臣等食。
○壬寅。
總理行營事務王大臣等議奏、由青海前來之王公等、請于波羅河屯駐跸時。
設宴賜食。
即賞币物銀兩。
其随從之侍衛官員、跟役人等、亦分别賞緞布。
再蒙古王公紮薩克等。
請安後即回遊牧者。
并賜宴遣歸。
如情願随圍。
奉旨允行者。
俟至多倫諾爾再賞奏入。
報聞。
○癸卯。
上自避暑山莊、奉皇太後啟銮。
○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戶部等部議準、甘肅巡撫黃廷桂疏稱、安西衛學新設教授。
請鑄給印信。
并照赤金靖逆、柳溝、等廳衛各員、邊俸升轉之例。
五年俸滿。
即以應升之缺升用。
從之。
○兵部議覆、漕運總督顧琮奏稱、向例漕船過淮逾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