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
伏乞憐念。
再念經之事。
需銀甚多。
我等前往東科爾貿易之人。
交易時、乞饬令内地商人以銀收買。
伏祈轉奏。
海望等言、我大國交易之例。
聽商自便。
難用官法抑勒從前已經曉谕爾等。
今爾台吉以念經之事、需銀甚多。
複行懇求。
俟轉奏候旨。
奏入。
報聞。
○甲申。
谕、向來外省降調旗員。
遇有本處駐防缺出。
咨送應升人員引見時。
将降調人員、一并咨送。
列于應升人員之後、帶領引見。
如引見不用。
至第三次引見時。
将緣由聲明具奏。
但廣東、福建、四川、甘肅、等省距京遙遠。
屢次咨送。
未免長途拮據。
嗣後廣東、福建、四川、甘肅等省。
降調人員。
着于第二次引見時。
該将軍、都統、副都統等。
即将該員降調緣由。
并出考語。
聲明具奏。
不必至第三次。
以省跋涉之勞。
該部即遵谕行。
○乙酉。
一上詣雍和宮行禮。
○召夷使瑪木特等、賜見于大和齋。
谕曰、爾台吉奏疏。
朕已覽閱。
一切事宜。
皆遵奉朕谕旨辦理。
看來如此恭順。
必能安伊屬人。
裨益部落。
朕甚嘉悅。
再爾求照看爾等念經之人。
資助牲畜盤費。
自應照前次賞賜之例。
加恩賞給。
至懇求貿易時、用銀收買爾等貨物。
止可随商賈之便。
朕不便降旨于商人。
現派侍郎玉保、前往照看爾等。
爾等與玉保商議酌量。
凡事屬可行者。
會議具奏。
瑪木特瞻仰行禮。
賜茶跪領。
祇聆訓谕畢退出。
尋命尚書海望等宣谕瑪木特等曰、爾等意欲頗羅鼐資助念經人等。
頗羅鼐雖系承受朕封号之人。
究系别部落。
不比内地臣民。
彼資助與否。
朕不便降旨。
應聽伊自主故特谕爾等知之。
○丙戌。
孝莊文皇後忌辰。
遣官祭昭西陵。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是日、丁卯年立春。
順天府進土牛春山寶座。
○戶部議覆、禦史朱士伋奏稱、外省州縣經徵錢糧時、多有不貯外庫。
存貯内署。
以便那用。
而監收之佐貳。
以為無關考成。
至遴委監拆官員。
亦多奉行故事。
因而起解耽延。
以緻倉庫錢糧虧額。
一聞道府盤查。
非搬取于鄰封。
即勒借于境内。
請于丁卯開徵之先。
敕下直省督撫、于遴委監拆時。
嚴谕該員。
眼同拆封後、與州縣官通盤計算。
扣除支留分數等語。
均屬現在遵行成例。
但恐日久漸弛。
應再通行各督撫、嚴饬該州縣實力奉行。
如有陽奉陰違等弊。
即行題參。
至該禦史所請應解錢糧。
一并着落監拆之員督催。
務于三日内。
批解呈院交司之處。
亦應如所請行。
從之。
○是日起、上以歲暮祫祭太廟。
齋戒三日。
○丁亥。
谕、江南淮、徐、海、等屬災民。
朕已特沛恩膏。
令地方官妥協辦理。
其鹽竈向不在加赈之内。
但思各場、多坐落被災州縣。
雖與民戶所業不同。
亦當一體加恩。
以示優恤。
着将被災九分之莞渎場竈戶。
無分極貧次貧。
概行加展兩月。
被災八分之闆浦、徐渎、中正、臨洪、興莊、五場竈戶。
無分極貧次貧。
加展一月。
俾得接濟有資。
以纾竈力。
該部即遵谕行。
○大學士等議覆、福州将軍新柱奏稱、台郡遠隔重洋。
民番雜處。
近有小船私由小港偷運米谷。
至漳泉粵東等處。
内地奸民。
乘其回棹。
暗行過台。
又廈門往台船隻。
名為橫洋船。
其舵水人等。
額配過多。
有分賄兵役。
頂冒偷渡過台。
通行徇庇等語。
查包攬偷渡過台。
例禁綦嚴。
應敕交該省督撫、饬屬再行申禁。
設法查拏。
從之。
○兩廣總督策楞等奏、潮州府城外湖山腰城。
年久坍頹。
經前督臣鄂彌達奏準重修。
臣等覆查此城廢棄已久。
地非險要。
修築無益。
徒費帑金。
且民間墳墓如鱗。
迫令遷徙。
益滋驚擾。
請将湖山腰城工程。
并押遷民墓、移兵戍守之處。
概行停止。
得旨、着照所請行。
該部知道。
○戊子。
以歲暮祫祭、遣官祭太廟中殿、後殿。
○谕、八旗辦理世襲官。
有将外省駐防、應拟正陪列名之人。
全行咨取者。
或有将應列名之人。
不行咨取者。
辦理未昭畫一。
再拉林地方駐防人等。
系新移駐防屯田。
以資生計。
若将伊等咨取。
不得襲官而還。
有妨生計。
此等外省駐防之人。
長途往返。
徒勞跋涉嗣後各省駐防人内、遇有京城應行承襲世職缺出。
于拟正陪有分者。
着咨取來京。
其有列名之分者。
着該旗行文咨問。
其情願來京者。
咨取來京。
不願者聽
○己醜。
祫祭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遣官祭太歲之神。
○谕、近因内紮薩克之蘇尼特、阿巴噶等旗。
及北路喀爾喀蒙古等遊牧被旱。
朕俱派侍衛官員前往。
查明貧丁、加恩赈濟賞赉。
現在烏蘭察布盟長所屬六旗、五紮薩克等呈報。
遵照部文。
将伊等屬下被災貧丁。
俱于該旗妥為養贍。
如此辦理。
雖系伊等分所宜然。
朕仍欲加恩賞赉。
但此一盟被災。
較蘇尼特、喀爾喀、稍輕。
伊等既皆辦理妥協。
着将此一盟之王貝勒、貝子、公、紮薩克台吉、俱加恩賞給半年俸銀。
其向無俸銀之協理台吉、各賞銀四十兩。
小台吉、各賞銀二十兩。
其冊内有名官員閑散、及喇嘛等。
着照部議将所罰牲畜。
入于賞項辦理。
嗣後蒙古等如有似此被災者。
均照此例。
着存記。
○大學士等會議、大學士管川陝總督公慶複議覆、遷移涼、莊、兵丁案内。
據稱自乾隆二年涼、莊、添設滿兵。
歲需糧料草束。
俱于甘、涼、蘭州、西甯、等府屬酌派。
辦理甚為拮據。
而涼州較勝于莊浪者。
涼州地界稍廣。
莊浪僻在山麓。
涼州商賈稍通。
莊浪百貨不聚。
涼州牧馬有地。
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