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照八年奏明之例。
妥協辦理。
得旨、知道了。
仍應留心體察妥辦。
不可謂奏聞了事也。
○又奏、常州貪守董怡曾、及廢宦張适、賄結殃民。
曾經參奏在案。
奉旨将張适家産。
嚴加查禁。
臣于揚州帶同臬司會審。
即密令将張适家産查封。
嗣又奉旨嚴行查審。
惟該犯等貪惡諸款。
審拟尚須數月。
應俟參案審定。
再行奏聞。
得旨是。
統俟查清。
另為奏聞請旨。
○江西巡撫開泰奏、臣前在湖北巡撫任内。
會奏大冶縣民程奎先等索詐鄉民一案。
請照旗人擾害良人拟遣之處。
比拟不當。
蒙恩訓示。
具摺恭謝。
得旨、汝近來諸事頗不滿朕意。
慎之。
漢人習氣。
何必學之。
讀書學文。
全不在此。
朕非自誇。
汝之文能如朕乎。
朕非不重文。
而不重漢人習氣也。
○福建巡撫陳大受奏、據蘇祿國王、遣番官武廚安力等、赍謝恩表文。
又該國王來咨。
内稱乾隆九年貢使馬光明等事竣回國。
在洋遇風。
飄入呂宋所轄邦仔絲蘭地方。
被呂宋番目黃占拘禁。
搬搶銀物等情。
經前撫臣周學健奏明在案。
臣查蘇祿國慕義向化。
頗為恭順。
果因外番欺淩赴愬。
自難恝置。
茲訊據各供、該國回船遭風。
飄至呂宋。
呂宋未悉其為返國貢使。
故行搬取銀貨。
迨該國王遣人往取。
旋即放回。
是呂宋詟服天朝聲靈。
尚知不敢肆行。
至所領诏書。
據稱少有破裂。
或系在船安置失宜所緻。
其銀貨不全取回之處。
據稱國王因與呂宋鄰邦。
囑令不必相争。
是乃該國王睦鄰之道。
均無庸置議。
至黃占生長番邦。
現充番目。
事隔外洋。
無憑提質。
況船載貨物。
據稱原無赈目。
則黃占扣留若幹。
更無确憑。
再查外番恭進表文。
俱系各該國文字。
到内地再為譯出。
今蘇祿國所赍表、系漢文番文二道。
訊之番官。
又稱不識番字。
是否一樣。
殊難懸定。
竊思該國王因與呂宋鄰邦。
不肯相争。
似未必又以黃占搶貨之事。
上渎天聽。
設漢文一道。
為馬光明等捏造。
與番文不同。
若與施行。
或啟島夷輕侮之意。
長奸徒生事之漸。
況搶貨情由。
一經上達。
勢須究問。
而事涉呂宋外洋。
礙難辦理。
臣拟令布政使高山、傳集番官等。
谕以此次表文番字漢字各一道。
與向例不符。
且無能識番字譯出之人。
不敢陳奏。
漢字表内、所叙黃占搬搶貨銀一節。
應該國王自行查辦。
不應于謝恩表内夾雜叙入。
令将表文仍行赍回。
并婉詞咨覆該國王。
至該番官等、遠涉重洋。
來至内地。
似應量加優恤。
除饬令地方官加意安頓。
撥給廪糧。
并将所帶貨物。
着鋪戶公平交易外。
請動支公項。
酌量從厚資給。
配船令其回國。
得旨所見甚得體。
知道了。
○湖南巡撫楊錫绂奏、巴陵縣知縣薛澍。
明白幹練。
辦事勇往。
湘陰縣知縣徐梁棟、端方明敏。
政績昭着。
均為賢能之員。
又武陵縣知縣翁運标。
清潔持躬。
實心愛民。
曾于計典内附薦。
又經題升道州知州在案。
臣前任廣西。
即聞其孝名。
今觀其居官。
實能本孝為治。
故不事操切。
而民服其教。
得旨覽奏俱悉。
此等賢員。
宜令久于其任。
庶于地方有濟。
驟加升轉。
不但開躁進之途。
且亦非久道化成之本意也。
○護理山西巡撫布政使陶正中、奏報晉省得雪日期。
并陳汾州、甯武、二府。
吉、隰、忻、代、保德、五州。
雪澤稍愆。
俟查明有無妨礙生發之處。
再行據實陳奏。
得旨、覽奏俱悉。
又批、此雖屬留心民瘼。
然朝廷自有定例。
夏災秋災之不止。
今以朕留心愛民。
則有春災矣。
若汝此奏。
是春災之不止。
将來必有冬災矣。
姑為是言。
是迎合朕意。
不出于誠也。
實有此舉。
啟民幸災樂禍之心。
不識政體。
是不知也。
如之何而後可。
○大學士管川陝總督公慶複等奏、籌備川省軍械事宜。
一、鳥槍宜添造纏絲大槍。
查川省各營鳥槍。
乾隆三年奏準改造纏絲。
體重六七斤不等。
尚未能攻堅緻遠。
請于原設鳥槍。
每百杆内。
添造纏絲大槍十杆。
每杆以十斤為率。
食五錢重藥。
打五錢重子。
按數分給各營演習。
其原設鳥槍。
仍日行操演不得廢弛。
一馬步弓箭。
宜分别制備。
查習射之弓。
均皆梢長面窄。
原為扯拉靈巧。
川省征行。
多系叢林深箐。
并霧雨瘴煙。
一經潮濕。
必緻歪斜無用。
請于各營馬步兵丁每百名内。
另制短梢寬面弓二十張。
俱要五六力以上。
用纏筋生漆。
戰箭、酌量弓力長短。
配合改造。
另換點鋼利镞。
翎花不必過大。
用纏絲上油。
以備應用。
一、<?扁刂>刀宜改為雙手帶。
查川省各營<?扁刂>刀。
靶長刃寬。
有名無實。
請将各營<?扁刂>刀。
均改造雙手帶式樣。
刀長二尺五六寸。
近刀盤處、寬一寸二分。
由刀盤漸次稍窄。
以至刀尖。
更須銳利。
背如魚脊。
靶長一尺。
加鋼精造。
饬令刀法純熟之人教習。
以收實用。
得旨、着照所請行。
○是年。
旌表孝子直隸等省陳璠等三十二名。
孝婦孫氏等四口。
孝女王氏一口。
守節合例、八旗滿洲九格等妻覺羅氏等一百四十五口。
蒙古阿什圖等妻額諾特氏等二十口。
漢軍邵景華等妻王氏等三十五口。
奉天等省駐防佛保等妻杜氏等一百七十六口。
直隸等省白良柱等妻張氏等一千七百六十四口。
夫亡殉節、湖南等省周德深等妻何氏等八口。
未婚守志、江蘇等省蘇允位等聘妻張氏等四十七口。
百歲壽民、婦、江甯等省生員馬召芰等二十六名口。
各給銀建坊如例。
○一産三男、直隸等省郭鳳支等十五家。
○會計天下民谷數。
各省通共大小男婦、一萬七千一百八十九萬六千七百七十三名口。
各省通共存倉米谷、三千五百五萬四千八百一十四石三鬥八升七合七勺。
卷之二百八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