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淮安、揚州、徐州、海州、等府州屬、十一年分水災額賦、一萬四千九百兩有奇。
○癸卯。
谕軍機大臣等。
據完顔偉奏稱、山東兖沂曹道吳同仁。
因聞生母病笃。
一面具詳。
即将印信封交峄縣知縣赍送藩庫。
有違定例。
請旨革職交部察議等語。
吳同仁不候詳情具題。
擅離職守。
自應照例題參。
但該員又有母病情節。
亦應詳查确實。
如果因母老病危。
至情迫切。
尚屬人子盡孝之誠心。
于情可憫。
不至遽請革職。
如伊母尚不至危笃。
而該員因桃汛盛長。
有意規避。
或任内别有經手錢糧未清等情。
則應從重議處。
完顔偉乃并未詳查确實緣由。
遽行具摺請旨革職。
朕難于批示。
完顔偉之拘泥不識大體。
往往如此。
着傳谕知之。
○軍機大臣等議覆福建巡撫陳大受奏、内地采買台灣米谷。
應俟豐年價賤。
委員赴買。
不必拘作年例。
并将買數價值。
明白曉谕民番。
以杜影射私買之陋習。
應如所請。
但台郡素稱産米之區。
漳泉一帶。
藉以酌濟民食。
該撫又不得因一時收成未獲豐稔。
遂視停買為常例。
不為内地久遠之策。
應令該撫悉心詳查。
務使内地可以接濟。
台郡亦不至缺乏。
從之。
○大學士會同戶部議準署江蘇巡撫安甯奏稱、江省倉儲。
虧缺甚多。
米價昂貴。
難以采買。
請将江省捐監之例。
仍停部捐。
于本省交納本色。
照現在減二之例。
再量減五分。
其捐貢一條。
亦改歸本省。
以本色報捐。
得旨。
依議速行。
○命平郡王福彭、署理馬政大臣。
○豁除廣東曲江縣被水沖淹。
田地九頃三十一畝有奇額賦。
○豁免江蘇山陽縣十年分水災額賦、二千七百二十兩有奇。
○甲辰。
陝西道監察禦史湯聘奏、近聞民間典鋪。
有收當米谷一事。
囤積甚多。
在典商不過從中射利。
而奸商刁販。
恃有典鋪通融。
無不乘賤收買。
随收随典。
輾轉翻騰。
約計一分本銀。
非買至四五分銀數之米谷不止。
至米價昂貴時。
陸續取贖出粜。
小民一歲之收。
始則賤價歸商。
終仍貴價歸民。
此弊江浙尤甚。
不獨米谷。
每年遇蠶絲告成。
及棉花成熟。
一如收當米谷之法。
小民衣食之計。
止以供奸商網利之圖。
請敕谕直省督撫。
嚴饬州縣有司。
無論城鄉典鋪。
如有囤積米谷等貨。
尚未粜賣者。
谕令首出。
照值官為收買。
免其懲治。
隐匿不報。
一經發覺。
即照違制律嚴行治罪。
并嗣後每季取具各典鋪并無囤當米谷等項。
遵依甘結存案。
再犯治罪如律。
得旨。
所奏是。
着各該督撫照所請實力行之。
該部知道。
○改鑄陝西西甯鎮屬歸德營都司關防。
從大學士管川陝總督公慶複請也。
○乙巳。
谕、據副都統傅清奏稱、郡王頗羅鼐病故。
頗羅鼐任事以來。
克盡忠誠。
實心效力。
今聞溘逝。
深為轸悼。
着加恩于彼處收貯錢糧内。
賞銀一千兩。
料理喪事。
例應遣大臣緻祭。
着派索拜前往祭奠。
應行恤典。
該部照例查奏。
朕從前因念伊奮勉肫誠。
降旨令頗羅鼐保奏一子。
承襲封爵。
據頗羅鼐以次子珠爾默特那木紮勒、堪以效力具奏。
業加恩封為長子。
今辦理藏衛噶蔔倫事務乏人。
即将伊子珠爾默特那木紮勒襲封郡王。
但年尚幼小。
甫經襲爵辦事。
噶蔔倫等、務如頗羅鼐在時。
同心協力。
黾勉辦理。
着傅清将此旨通行曉谕知之。
○又谕曰、古北口提督索拜。
現在差往西藏。
緻祭郡王頗羅鼐。
着即速來京。
其提督印務。
着正白旗副都統拉布敦、前往署理。
○谕軍機大臣等。
西藏地方。
關系甚要。
頗羅鼐經事練達。
下人信服。
伊亦能奮勉效力。
諸事毋庸置念。
今頗羅鼐已故。
雖命伊子珠爾默特那木紮勒襲封。
總理藏衛事務。
而藏地素屬多事。
衆心不一。
值珠爾默特那木紮勒年幼新襲之時。
未必即能如頗羅鼐收服衆人之心。
頗羅鼐在時。
凡事俱由伊主張。
不過商同傅清斟酌辦理。
今非頗羅鼐時可比。
着傳谕傅清、逐處留心訪查。
如有珠爾默特那木紮勒意見不到之處。
即行指示。
不得稍有疏忽。
再上年有達賴喇嘛屬下人。
鎮壓頗羅鼐一事。
伊等彼此已露不和之意。
今頗羅鼐暴殁珠爾默特那木紮勒、或念伊父。
動生猜疑。
與達賴喇嘛不睦。
或達賴喇嘛、又信人言。
即照所行于頗羅鼐者。
行之于珠爾默特那木紮勒。
則更有關系。
傅清于此兩人。
善為和解。
惟期地方安靜。
不生事端。
伊等彼此和好。
屬下人即有奸詐者。
亦不能滋事矣。
頗羅鼐總理藏務多年。
皆因能用其屬下可信之人。
凡事始皆妥當。
珠爾默特那木紮勒、宜令其用伊父信用舊人。
協力料理。
方為有益。
再今歲準噶爾又往熬茶。
恐其聞頗羅鼐已殁。
彼處無總理之人。
任意藉端。
造言生事。
亦未可定。
亦當留心防範。
凡應備辦牲畜口糧等項。
務須豫為儲備。
至照看來使之侍郎玉保、系前次承辦之人。
一應事宜。
俱宜會同商酌。
務期妥協。
現在頗羅鼐殁後。
彼處衆人情形若何。
即應奏聞。
乃并未具奏。
殊屬疏忽。
此際彼處衆人意見情形。
及珠爾默特那木紮勒襲爵辦事後。
各處人心輸服與否。
俱着一一加意體訪。
具摺奏聞。
倘有一二不肖滋事之人。
亦着傅清即行酌量辦理。
以示警戒。
卷之二百八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