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馬分數。
均照所請辦理。
事竣栽報。
并将馬匹鞍屜等項。
變價還項。
得旨。
依議速行。
○署廣西巡撫鄂昌奏。
準刑部咨、議覆升任貴州按察使孫紹武條奏、黔屬地方狹隘。
苗多漢少。
軍流人犯、聚集太衆、與苗往來、所關非細等因。
竊思漢土人情。
原有區别。
且犯軍流者。
本非善類。
若将此輩撥發土司。
或土司不能钤束。
或與土民交結。
緻生事端。
粵黔逼近。
風土略同。
請嗣後各省發遣廣西軍流等犯。
統于漢屬州縣内、照該犯應配道裡之遠近。
酌量安插。
又軍流雖同為遣犯。
軍犯、則有附近、邊衛、邊遠、極邊、煙瘴之别。
而流犯、并不論有無煙瘴。
止按道裡撥發。
該犯一至煙瘴之地。
觸染毒氣。
多緻傷生。
請嗣後發遣廣西流犯。
免其分撥甯明等五州縣安置。
其餘煙瘴少輕各州縣。
仍與内地州縣、一例撥發。
下部議行。
○己未。
軍機大臣奏。
據侍郎玉保等奏稱、乾隆八年。
準噶爾入藏熬茶。
由噶斯路行走。
來使到時。
将伊克柴達木、得蔔特爾、兩卡座。
展設于哈濟爾察罕烏蘇。
派西甯綠營兵一百名。
今年來使、仍由噶斯路。
應照八年例辦理等語。
應如所奏。
交西甯總兵官張士偉、派兵一百名。
與蒙古兵、同在哈濟爾等處、展放卡座。
再乾隆八年。
玉保帶領準噶爾人赴藏。
因沿路未設台站。
凡奏摺傳事。
俱從四川馳遞。
路途迂遠。
若有候旨辦理之事。
必緻遲誤。
今次應請于現派出卡倫蒙古緣營兵丁内。
酌派五六十名。
交玉保于進藏時帶往。
自哈坦和碩、至喀喇烏蘇、暫安台站。
遇緊急事務。
沿途遞送。
俟準噶爾人、回巢後徹回。
從之。
○是月。
奉天将軍達勒當阿奏。
現在雨澤稀少。
覺有旱象。
請豫籌接濟。
得旨。
覽奏俱悉。
若再不得雨澤。
夏禾或緻成災。
有應籌接濟者。
速行奏聞。
毋緻後時。
但奉天向為産米之鄉。
迩年收成頗好。
何偶一旱歉。
便至拮據。
夫未雨之綢缪。
固宜早為留意。
而鎮靜安詳、以定民志。
尤根本之地最先務也。
○欽差大學士高斌、奏報經過直隸、山東、河南、江南、一帶地方。
得有雨澤。
麥禾豐稔情形。
得旨。
卿去時此間雨旸時若。
夏仲望雨甚殷。
今于五月二十二日。
甘霖優渥均沾。
始謂麥收較勝去年。
今則仍不及去年。
但願此後雨旸應時。
大田或可希冀如舊歲耳。
○兩江總督尹繼善、奏報各屬雨水調勻。
二麥豐稔。
惟徐州府屬之銅山、沛縣、被雹傷麥。
現饬查勘。
一面照例資給口糧。
借給耔種。
得旨。
覽奏欣慰。
其被雹雖屬一隅。
亦當加意撫恤。
○安徽巡撫潘思榘奏。
鳳、颍、泗、三屬。
上年被水。
蒙恩赈濟。
有應調劑者數條。
一、勸農桑以警遊惰。
鳳颍一帶。
男婦惰窳成習。
鮮勤耕作。
豐稔則仰食于天。
災歉則待給于官。
所賴地方官時時勸戒。
或藝桑麻。
或植蔬果。
勤者獎之。
不率者懲之。
即以民情之勤惰。
為勸課之優劣。
一、疏溝洫以備旱潦。
鳳颍一帶。
地有三等。
一為崗地、最高。
一為湖地、稍低。
一為灣地、最下。
灣地接連大河。
人力難施。
湖地外高中低。
如于下流疏渠導水。
即可涸出栽種。
崗地絕少溝池。
惟傍山麓、為坡塘以蓄水。
夏秋缺雨。
俾得引水灌田。
一、稽流移以正風俗。
鳳颍民風。
樂于遷移。
稍遇災歉。
攜老挈幼。
潛往鄰境。
更有向系出外趁食之人。
一聞本地災歉。
即捏稱災民。
濫邀赈給。
嗣後請嚴饬州縣。
悉心查察。
除實在災民外。
如有冒領口糧者。
嚴行究懲。
再資送流民、至三十名口。
即作一起。
不許過多。
庶不緻沿途生事。
得旨。
此乃根本之務。
曆來安省巡撫。
無言及此者。
朕觀此奏。
甚嘉悅焉。
勉力妥為之。
以俟汝三年之成也。
○湖北襄陽鎮總兵官齊大勇、奏謝、請訓。
得旨。
諸事實心辦理。
酌中措施。
而不存滿假之念則得矣。
為人為官。
不過平易之道。
何精微之有。
○湖南巡撫楊錫绂奏。
本年四月内。
衡州府屬耒陽、衡陽、衡山、安仁、暴水沖倒民房二千四百餘間。
淹斃男婦十二口。
田禾亦有損傷。
現饬各屬确勘。
照例動項撫恤。
得旨。
知道了。
督率屬員加意赈恤。
毋遺毋濫可也。
○山東巡撫阿裡衮、奏報各屬雨水情形。
得旨。
看此則仍屬望雨也。
即如京畿。
高粱有二三尺高者。
尚屬望雨。
而況一二寸之雨。
其何能接濟耶。
一切留心體察。
斷不可存諱災之意。
○山西布政使朱一蜚、奏報各屬得雨情形。
得旨。
覽奏俱悉。
晉省吏治頗屬廢弛。
又以巡撫屢更。
恐屬員不無觀望。
汝其加意整饬之。
○川陝總督張廣泗奏。
臣到川後。
備知大金川賊酋莎羅奔、兇橫不法。
官兵屢次失利。
現調漢土官兵、雖有二萬餘名。
但土兵各懷二心。
非逡巡觀望。
即逃匿潛藏。
此土兵之不足恃也。
而官兵又單弱。
将來深入賊巢。
或攻剿碉寨。
或押護糧饷。
或沿途防守。
斷難支持。
竊念兵多固能糜饷。
兵少難于速竣、亦糜饷也。
臣與大學士慶複、及撫臣、提臣、酌籌。
于近省貴州上遊各協營内。
抽調兵二千名。
以備調撥。
得旨。
覽奏俱悉。
又批。
甚通之論。
足見幹濟。
今照汝等所請。
但既已添兵。
惟應克奏膚功。
仍當以班滾為戒。
○廣東巡撫準泰奏。
粵東濱海環山。
民稠土狹。
産谷稀少。
每藉廣西接濟。
三水縣毗連西省。
雍正十年。
建有廣益倉。
西谷價賤時。
收買存倉。
少昂則開倉發粜。
向例收粜。
并責廣州府糧捕通判專管。
但通判駐劄省城。
距三水一百七十裡。
諸多未便。
且現在省城倉谷七萬餘石。
均系通判經理。
近又兼管錢局。
廣益倉勢難兼顧。
請就近改歸三水縣知縣管理。
盤查統轄、交代奏銷、仍責成驿糧道。
得旨。
着照所請行。
○貴州安籠鎮總兵官崔傑奏報、遵旨振刷營伍情形。
得旨。
實力行之。
況張廣泗久在黔省。
今升任他往。
恐兵丁以及苗民。
皆不無觀望。
汝等宜留心也。
此旨不可宣露。
密寄孫紹武、丁士傑、知之。
卷之二百九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