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八年。
癸酉。
十一月。
丁卯。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據班第奏、增城逆犯王亮臣等、家産估變銀四千餘兩。
為善後案内衙署兵房之用一摺。
叛産入官。
即以充善後公用。
自應如此辦理。
但叛逆重罪。
大抵皆無藉之徒。
借此哄誘愚民。
诓騙财物。
或因饑寒切身。
迫于萬不得已。
乃铤而走險。
今逆犯等家田産。
既有四千餘金。
以中人之産計之。
尚可為溫飽之家。
何至相率作賊耶。
此案辦理固無可疑。
而案犯挾仇誣扳。
承審官以事關重大。
不敢遽為昭雪。
因而波及無辜。
亦事之所有。
惟在該督撫等詳細體察耳。
封疆大吏。
除暴安良。
是其專責。
倘有叛案。
斷不可不辦。
朕非惡聞其事。
特以案情既重。
承辦官員。
尤宜加意詳慎。
若意在根求。
而或不免于株累。
則于整頓地方之道。
失之遠矣。
近年江、廣、閩、粵、皆有此等案件。
閱班第摺。
因念及此。
可通行傳谕各督撫知之。
○又谕、據黃廷桂奏、抵川督任後。
檢閱卷宗。
塵案累累。
殚力清厘。
半載以來。
先将舊日參案、全數辦竣外。
其命盜搶奪等事。
一并饬催。
已經咨題者。
計二百二十餘件。
尚有乾隆十三年、至十七年、未結之案。
八十餘起。
現在勒限嚴催題審等語。
川省數年以來。
案牍塵積。
何至如此之多。
若系前任怠玩。
則策楞向來辦事。
尚屬黾勉。
并非懈惰之人。
應不至此。
黃廷桂久曆封疆。
亦非新履外任。
誇诩見長者可比。
其核數入奏。
亦必不至捏辭取巧。
着将此詢問策楞、令其據實覆奏。
尋奏、川省自瞻對、金川、用兵。
吏治積疲。
過刑名錢谷案件。
每以軍需緊要。
咨部展限。
臣于乾隆十四年、由軍營回任。
檢查卷案。
應咨題、及應覆部者、統計數千餘件。
其餘積件更多。
再湖廣、江西、廣東、等省入川民人。
自兩次用兵後。
多失業流寓。
因緻命盜竊案。
歲至數百餘起。
應入本年秋審者。
多至二百餘件。
州縣官複意存開脫。
案多駁诘稽延。
臣四年在川、竭力清厘。
自乾隆八年、至十二年、積案已結。
十三年以後。
雖辦有十之七八。
實不能全無留滞。
報聞。
○戊辰。
上幸圓明園。
○己巳。
喻、原任台灣鎮總兵陳林每、着該部調取來京引見。
○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等奏、遵旨嚴訊台兵謀剌鎮臣。
緣兵馬忠、胡勝喜、陳元、蔡士芳、因受責私恨。
于聚飲時、各言被責情由。
馬忠倡議剌死總兵洩忿。
又以胡勝喜、向有癫症。
囑令行剌。
不成、可推作癫發。
又有旗牌兵袁亮、管門兵周勇、與胡勝喜等聚談。
袁亮言該鎮待兵刻薄。
周勇言該鎮鄉親到門直入。
屢因攔阻被責。
馬忠即告以現謀行剌。
囑令幫同下手。
嗣窺陳林每、在花廳演戲祀神。
蔡士芳、遂領胡勝喜、進衙。
馬忠、陳元、密約侍立該鎮身旁。
潛扯衣袖。
袁亮、周勇、将胡勝喜推入花廳。
該鎮見胡勝喜、持刀直上。
用棹打倒。
呼袁亮等拏住。
發轅責革。
查馬忠等、均系轄下戍卒。
總兵如果袒護酷虐。
應赴各衙門告理。
乃聚謀行剌。
罪大惡極。
請按律分别嚴辦。
得旨、馬忠、胡勝喜、蔡士芳、陳元、着即處斬。
袁亮、周勇、着監候。
秋後處決。
三法司知之。
又谕軍機大臣等、喀爾吉善等另摺奏、審明台兵行剌鎮臣情由。
請将陳林每革職一摺。
看來此案、陳林每辦理尚不緻十分錯謬。
兵丁行剌鎮将大員。
兇惡已極。
方馬忠等、扯住陳林每衣袖。
胡勝喜持刀直入。
陳林每若稍聲張。
必緻激成事端。
反中兇兵之計。
即袁亮等、拏住胡勝喜之後。
若遽拏交有司。
則其同謀情罪。
未必悉行吐露。
或緻畏罪潛逃。
又或倡謀激衆。
益滋蔓延。
其僅指胡勝喜為瘋兵。
發轅責革。
陳林每或另有深心。
至其平日過于苛細嚴急。
以緻兵心各懷不必。
伊系武夫。
不知大體。
是以有此。
尚屬常有之弊。
未可因此黜退。
益長刁風。
現已降旨、令來京引見。
俟引見後。
朕當再行酌量。
可傳谕喀爾吉善等知之。
○庚午。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還宮。
○貴州巡撫定長奏、武闱鄉試。
原以拔取本省武生。
其兵丁、及外委千把、一體考試。
原屬廣搜英俊之意。
今歲貴州武鄉試。
馬、步、守、兵入場者。
臣密記于馬兵内、取中三名。
又有現任武職子弟、頂冒兵糧入場者。
俱暗記不錄。
查營兵入場。
例無馬、步、守、之分。
未免太濫。
請嗣後将步、守、概停咨送。
馬兵内才技優娴。
文義通曉者。
由該營送考。
至現任武職子弟、頂冒入場。
本幹功令。
向例于中式後察出。
止将保送各員議處。
似未周備。
請嗣後将保送各員、及現任武職、一并分别嚴加議處。
督撫提鎮、失察徇縱。
分别議處。
下軍機大臣會同兵部議行。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鹿邑縣民耿山妻葉氏。
○辛未。
上詣壽康宮、侍皇太後宴。
○谕軍機大臣等、舒赫德等奏稱、銅山漫口。
軟鑲堅固。
日進二埽。
月餘可以合龍先開引河二道。
試加引放。
日來分溜暢流。
差人探視百餘裡、俱源源接續等語。
看來挑河引溜。
漸可奏功。
但此時北岸大引河、尚未穿成。
即行試放。
得無過早。
所有已成之引河。
寬僅數丈。
深僅數尺。
水勢微弱。
不能冀其湍迅沖刷。
使大溜全歸中泓。
不如于将近合龍時。
再行開放。
俾并力東注。
庶可望掣溜歸舊河耳。
但此乃懸揣之詞。
舒赫德等、親在工次。
目睹情形。
自必籌之已熟。
可傳谕伊等、令其悉心妥酌。
據實奏聞。
再兩壩軟鑲各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