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阿喇布坦時。
覊留伊父為質。
未經放回。
将屬下三十餘戶。
率領來歸。
臣俱令各回原處遊牧。
再業克明安台吉巴雅爾、噶勒雜特宰桑哈薩克錫喇等、因比年擾亂。
生計貧乏。
請給地耕牧。
臣等即令往吐魯番耕牧。
又額林哈畢爾噶等處居住之人。
前以阿睦爾撒納、被哈薩克搶掠。
生計亦艱。
因将阿睦爾撒納屬下未經帶往二百餘人。
及額林哈畢爾噶本處窮夷八百餘戶。
俱令在額林哈畢爾噶等處居住。
附入有牲畜之紮哈沁宰桑敦多克等屬下。
俾給與耔種。
令其耕牧。
再噶勒藏多爾濟、帶領伊侄紮那噶爾布、現随臣效力。
事事俱遵指示。
形迹并無可疑。
臣等留辦數日。
此際想達瓦齊已得兩路大兵前進信息。
若不遣人招服。
恐其聞風遠揚。
因繕檄钤印。
曉谕利害。
饬侍衛塔奇圖等、由烏蘭烏蘇地方。
前往傳示。
谕軍機大臣等、薩喇勒奏、綽羅斯台吉衮布紮布等、各帶領戶口。
前來投誠。
及饬侍衛塔奇圖等、前往曉谕達瓦齊。
辦理諸事。
悉合機宜。
朕心深為嘉予。
惟伫候伊等捷音。
薩喇勒務宜加意奮勉。
迅奏膚功。
以副委任。
再朕觀尼瑪所供達瓦齊現在情形。
将來薩喇勒遣人曉谕後。
固必前來投誠。
或此時達瓦齊一聞大兵信息。
即遣人至軍前請降。
皆未可定。
如果來降。
薩喇勒即一面受降。
一面仍帶大兵進發。
辦理一切善後事宜。
并宣谕達瓦齊、毋令稍生疑懼。
遵照前旨。
解送京師。
其噶勒藏多爾濟、率領伊侄。
願随大兵前往效力。
諸事俱遵照薩喇勒等指示辦理。
亦屬可嘉。
薩喇勒等、毋庸過于疑慮。
轉緻别生事端。
至投誠綽羅斯台吉衮布紮布、及布庫努特當紮木素等、率衆歸誠。
俱應即加賞赉。
但尚未查明伊等名目等次。
是以尚未頒賜賞赉。
着薩喇勒至伊犁時。
即行查明。
分别具奏。
朕自加以厚恩。
先将此旨曉谕伊等知之。
至投誠之和卓木、原系葉爾羌、喀什噶爾、回部之長。
覊留準噶爾為質。
未經放回。
情甚可憫。
着薩喇勒即将伊派令前來入觐。
至回營時。
仍令複回原部。
并将此豫行告知。
俾知感戴。
薩喇勒此番籌辦妥協。
深屬可嘉。
着賞賜朕禦用寶石數珠一盤。
紮拉豐阿、鄂容安、并着賞給荷包鼻煙壺。
以示獎勵。
○禮部議準、浙江巡撫周人骥疏稱、玉環自開展至今。
二十八載。
人文漸盛。
請将入籍童生、歲科兩試。
取進文生四名。
武生二名。
附入溫州府學。
從之。
○協辦陝甘總督尚書劉統勳奏、前撫臣鄂昌、因哈密之糧。
足敷裹帶。
奏将餘糧于哈密、安西、二處分貯。
查安西軍營較遠。
需用轉運為難。
現饬安西道運赴哈密。
以期充裕。
再此次進剿準夷。
大兵所至。
投誠接踵。
将來遣使撫綏。
需用馬駝必多。
臣現于備戰餘存馬駝内。
撥馬三百匹。
駝一百二十隻。
令安西标兵、前往塔爾納沁地方牧放。
遇有差遣。
即酌定數目。
調赴巴裡坤備用。
報聞。
○旌表守正被戕之廣東歸善縣民蔡靈達妻黃氏。
○戊辰。
谕軍機大臣等、楊錫绂奏、積匪揚朝寶等、窩匪拒捕一摺。
此等積匪、夥衆毆捕。
緻傷多人。
目無法紀。
若不嚴加懲治。
何以戢奸頑而申憲典。
楊朝寶、裴老四等、既已就獲。
即應照新例從重治罪。
至知縣沈華、始終有心諱匿。
并不嚴加比緝。
罪無可逭。
其知縣傅诒、現已會同營汛、實力查拏。
并追獲餘黨。
則從前諱報之咎。
自當量從末減。
俟題本到日。
另降谕旨。
将此傳谕該署撫知之。
○又谕、前劉統勳奏、陝西府谷縣、拏獲粘貼黃紙單三人一案。
已有旨傳谕台柱、以此等妄誕之言。
恐系馬朝柱等竄逸餘黨所為。
自應詳悉研究。
如果有逆黨蹤迹。
正可從此根追。
倘不過愚民藉此诓騙銀錢酒食。
則當就案完結。
不可有意苛求。
使捏名誣認。
轉緻應緝要犯。
得以漏網。
今據武忱奏到、有該犯聲音。
俱像山西保德州人等語。
而鈔錄粘貼單内。
又有開寫山東登州府字樣。
則山西山東二省、恐亦有此等匪人黨羽。
潛蹤煽惑。
俱未可定。
且因此躧緝逆黨。
或可使要犯就擒。
尤當留心查辦。
着傳谕恒文、郭一裕、令其嚴密訪緝。
毋得虛文了事。
亦不必稍有張皇。
并将武忱原摺、鈔寄閱看。
○禮部題、據福建巡撫鐘音疏稱、琉球國世子尚穆、遣陪臣毛元翼等入貢。
并以服阕請封。
應遣使前往冊封。
從之。
○調鑲白旗蒙古副都統普慶、為鑲黃旗滿洲副都統。
以前鋒參領華柱、為鑲白旗蒙古副都統。
○己巳。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從前派貝勒齊木庫爾、在屯田處駐劄。
特因事勢尚在未定。
屯田地方。
不可無一幹練之員。
防守彈壓。
特将齊木庫爾派往。
今大兵業經進發。
一路情形。
冞入無阻。
屯田事務。
易于辦理。
而齊木庫爾、又在伊弟阿睦爾撒納前。
屢次陳請。
情願同往軍前效力。
即照阿睦爾撒納所請。
令齊木庫爾、一同進兵。
其屯田事務。
即交派出之台吉克伯克、協同塔勒瑪善辦理。
○禮部議準、調任福建巡撫陳宏謀奏稱、琉球國王鍍金銀印。
應照例改鑄清篆。
請鑄造新印。
即交封使帶交該國。
舊印令繳。
從之。
○旌表守正捐軀之直隸鹽山縣民張印利女張氏。
○庚午。
谕、昨良玉等奏稱、直隸應交出青馬匹。
内有癞疾者一千二百餘匹。
而方觀承又稱并無殘疾馬匹。
是以朕命尚書李元亮、副都統鄂什、前往查看。
今李元亮等、同方觀承赴張家口。
查無一匹癞馬。
良玉、德保、身為牧場大臣。
并不秉公收馬。
妄稱癞馬如許之多。
甚屬悖謬。
良玉、德保、俱革職。
仍留牧場。
自備資斧效力贖罪。
○谕軍機大臣等、據郭一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