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系諾爾布之壻。
懇請帶往遊牧。
今達瓦藏布尚在幼年。
賓巴斷不宜留于彼處。
着紮拉豐阿等、拏赴軍營正法。
○己未。
谕軍機大臣等黃廷桂奏、解運巴裡坤糧茶牲畜以資賞恤一摺辦理自屬妥協。
但朕前降旨、令厄魯特部落人衆。
就食巴裡坤者。
原因伊犁人等生計艱迫。
不便聽其聚處滋事耳。
後複有旨傳谕策楞等。
如可就其部落中設法資助。
則不必令赴巴裡坤就食。
現在伊犁人衆。
四處分散。
已屬無幾。
策楞等、此時正在進兵。
亦無暇籌辦人數号簿等事。
其就食巴裡坤之厄魯特。
當已寥寥。
所有糧茶牲畜。
已辦運者。
似亦足用。
不必過為多購。
牛隻一項。
内地耕種所必需。
尤不必多購。
緻妨農業。
現在巴裡坤若無可辦理。
該督即應仍回肅州料理諸務。
況據奏、舊症複發。
軍營于調養非宜。
尤當速回内地為是。
其調解馬匹事宜一摺。
軍營當進兵之際。
正資馬力。
該督所辦。
俱屬合宜。
應如所奏辦理。
○庚申。
谕曰、豆斌現在患病。
着解任調理。
安西提督員缺。
着李繩武補授。
即赴巴裡坤。
照豆斌之例。
會同和起等、辦理糧饷等事。
其河州鎮總兵員缺。
着傅魁補授。
仍署理安西提督事務。
○谕軍機大臣等、安西及巴裡坤、現俱有大員駐劄。
其哈密地在适中。
似可無需專員駐防。
着該督酌量情形。
如必需人料理。
即于各鎮總兵内揀選一員具奏派委駐防。
所有總兵員缺。
于副将内揀選署理。
○兵部議覆、湖廣總督碩色疏稱、安陸營制。
額設都司、把總、外委、各一員。
兵二百八十一名。
轄鐘、京兩營水陸塘汛三十四處汛廣兵單。
查遠安營額設弁三十一員。
兵四百九十四名。
又衛昌營額六百九十名均可裁撥。
應将遠安營存城千總一員。
帶現食馬一守六養廉七分。
并抽遠安營洋坪汛兵十五名。
衛昌營北佳坪三名。
高橋、樓角、三岔口、三塘内各一名。
合二十一名。
添入安陸營新添千總存城。
轄鐘祥縣汛水陸二十三塘。
以原設把總一員、轄京山縣汛水陸十一塘協防多寶灣汛。
以原設外委把總一員。
仍專防多寶灣水塘。
其抽添兵二十一名。
俟各營缺出照戰二守八。
移糧安陸營召募完日。
添入府城十五名。
添防京山縣四名。
添撥麗陽二名。
将洋平汛把總一員。
馬兵四名。
守兵一名徹回存城。
該汛止留戰兵一名。
守兵四名。
令附近之觀音岩汛把總兼管。
再安陸營麗陽塘汛。
較石牌塘尤為緊要。
請添設外委把總一員。
以原設便委一員改駐石牌。
均應如所議辦理。
從之
○旌表守正捐軀之直隸元城縣民徐年妻吳氏
○辛酉。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還宮
○谕軍機大臣等、阿逆現竄入哈薩克境内西路命達勒當阿、北路命哈達哈等。
各領兵索取阿逆或逞其狡謀。
詐言哈薩克縛賊擒獻。
引兵深入。
設伏以待皆不可不豫為防備。
達勒當阿等領兵前往。
即哈薩克有擒獻之言。
亦仍宜擁兵自衛。
多方防範毋冒昧以堕奸計方為妥協。
現在富德追襲唐古忒等。
所遇哈薩克兵丁系受阿逆慫恿搶掠塔本集賽噶勒雜特等遊牧。
在阿逆之意無非欲使哈薩克有得罪天朝之名而伊因得潛竄彼處以為藏身之固是以特降谕旨。
曉谕哈薩克阿布赉、令其擒獻逆賊。
不特将搶掠塔本集賽等事。
概免究問。
尚當加以厚恩。
并将富德等所獲哈薩克屬人二名。
即行遣回。
達勒當阿等接到谕旨。
即先遣幹員、同伊屬人前往。
詳悉傳谕。
仍帶兵速行進發。
責令擒獻。
○命傳谕左部哈薩克阿布赉曰、逆賊阿睦爾撒納、勢窮力竭。
竄入爾哈薩克境内。
又煽惑爾屬人等。
擒掠塔本集賽、噶勒雜特等遊牧。
誘令爾等獲罪天朝。
伊得以栖身爾境。
苟延殘喘。
今爾部邊境人等。
誤信其言。
私相劫掠。
遇大兵擊敗。
擒獲爾屬人呼岱巴爾氐、額塞爾拜、二人。
解送來京詢問。
知爾固不知情也。
應即将此二人正法。
念爾部落向屬恭順。
不過屬人誤聽阿逆之言。
是以格外加恩。
将爾屬人釋放遣回。
并赍賞内緞四疋。
從前侍衛順德讷奏稱、爾欲受天朝厚恩。
遣使進貢。
後使人為阿逆所留。
未經入觐。
朕已早鑒爾誠悃。
此次接到谕旨。
即将阿逆擒獻。
不特搶掠塔本集賽等事。
概免究問。
仍當加以厚恩。
現遣兩路将軍等、領兵萬人将抵爾境。
爾等倘堕賊計。
迷而不悟。
不即擒獻則必更發大兵。
盡行剿滅。
爾其熟審利害。
毋贻後悔。
○直隸總督方觀承奏、據開州禀報、訪有流寓之山東濮州人劉德照、迹類瘋颠。
随于伊家查出字帖。
詞句悖妄。
當将該犯妻子、并字帖内有名人犯、拏獲審訊間。
準濮州關會、劉德照、已經東省同伊弟劉德明緝獲等語。
除将該犯眷口、并人犯解東并案質審。
仍劄署東撫臣白鐘山、如有另供在直人犯。
即移會查拏。
得旨、此明系地方官見山東已關獲正犯。
為此飾詞。
似此等犯。
必有一省失獲。
爾等但盡心協緝。
不諱足矣。
何必取巧耶。
○實授哈攀龍、為湖廣提督。
○調直隸懷安縣知縣蔣允瀄、來京引見。
○壬戌。
上禦太和殿視朝。
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幸圓明園。
○谕、據方觀承奏、搜獲山東拏獲妖言人劉德照字帖一摺。
此案前據白鐘山奏、該犯供詞。
似類瘋颠。
俟親訊明确定拟等語。
國家承平休養。
地廣人衆。
良莠并生。
奸頑讒慝。
不能保其必無。
惟在各督撫權其輕重。
辦理得宜。
斯足以正人心而維風化。
近來督撫往往以迹類瘋颠。
奏請杖斃完結。
不思此等匪類。
若不過詞語不經。
妄言災禍。
诓誘鄉愚。
或生事地方。
訾議官長。
杖斃已足蔽辜。
如其讪謗本朝。
诋毀幹犯。
則是大逆不道。
律有正條。
即當按法定拟。
明正典刑。
妻子緣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