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期相度機宜。
迅奏膚功。
○蠲緩浙江仁和、安吉、歸安、烏程、長興、德清、武康、山陰、會稽、蕭山、諸暨、餘姚、上虞、等十三州縣。
湖州一所。
乾隆二十年、被災田地額賦。
并上虞縣、水沖沙漲田一十七頃二十二畝無徵銀米。
均予豁除。
○蠲緩浙江曹娥、金山、下砂、下砂二三等四場。
乾隆二十年、被災蕩塘塗田地額賦。
○旌表守正捐軀之江西永豐縣民袁吉林妻陳氏。
○庚辰。
上詣黑龍潭祈雨。
○遣官祭關帝廟。
○谕軍機大臣等、據舒明等奏、将紮布堪駐劄兵二千餘名内、調撥五百名。
交侍衛三都布帶領。
往布延圖等處駐防等語。
着照所奏辦理。
紮布堪駐劄兵丁。
尚有一千五百餘名。
現在哈達哈辦理烏梁海事竣。
即由彼赴哈薩克。
此項兵丁。
與其在紮布堪閑住。
不若揀選一千名。
随哈達哈等陸續進發。
則兵勢益盛。
着傳谕舒明等、将紮布堪所餘兵丁内、挑選一千名。
辦給馬匹口糧。
前赴哈薩克。
并于伯起、三都布、二人内、酌派一人帶領。
若唐喀祿已到軍營。
即令其帶領前進。
○又谕曰、哈達哈奏、北路所帶馬匹牲隻。
不能肥壯。
現在勉力行走等語。
此不過留為日後推卸之地耳。
前令伊等由烏梁海進兵哈薩克。
原因辦理烏梁海之後。
取其牲隻馬匹以增兵力。
更易集事伊等若因阿逆系由伊犁脫逃。
擒拏之責。
應專委之西路。
北路相距遼遠。
又越烏梁海而行。
以此藉口。
逡巡觀望。
不但不能副朕委任。
直是自取罪戾耳。
哈達哈等如果奮勇自效。
朕必加以殊恩。
倘一味退縮。
雖多方支飾。
亦豈能逃朕洞鑒。
況現在西路止帶兵二千餘名。
北路兵丁已及四千今又派紮布堪駐劄兵丁一千名。
随後策應。
以兵力多寡較之。
北路應更加出力。
方為勇往任事。
哈達哈等、惟當速期成功。
不得稍存歧視。
○豁湖北沔陽州、乾隆十二年被災貧民折借耔種口糧銀五百七十六兩有奇。
○江南蘇松鎮總兵張勇降調。
調壽春鎮總兵顧春。
為蘇松鎮總兵。
以通州副将納漢泰為壽春鎮總兵。
○辛巳。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曰、鐘音題參台灣令章士鳳等、漁利剝商縱囚匿報一本。
請将知縣革職、并典史一并拏問。
而大學士等拟票。
将知縣章士鳳革職、典史耳孔木拏問。
及朕詢問。
以為票簽舊例如是。
殊不思章士鳳、若隻坐疎防越獄。
無婪贓及諱匿情節。
則監獄乃典史專司。
自應将典史拏問。
知縣不過照例參處。
今章士鳳借買倉谷。
私行勒派。
贓款累累。
而于監犯脫逃。
複敢隐匿不報。
玩法縱奸。
其情罪較典史為更重。
此亦事之易曉者。
且該撫原題一并拏問。
則章士鳳已在拏問之中。
而票簽竟錯誤若此。
設非經朕指出。
不幾于輕重失倫耶。
大學士等着交部察議。
○又谕、外省命盜案。
多有捏稱犯人患病。
延挨時日者。
今刑部議覆、按察使拖穆齊圖條奏、病犯勒限三個月。
逾限揭參一案。
該按察所雲三月。
朕、猶以為太寬。
而刑部乃謂予以定限。
則患病早愈者。
竟得安然延待。
限内未痊者。
不免帶病起解。
病之痊愈與否。
究無實據。
議令委員據實确驗。
如有扶同捏飾。
察出一并嚴參。
夫委員确驗嚴參等語。
定例何嘗不載而動至半載期年。
尚未審解。
正坐無逾限處分耳。
今不慮無限之多遲逾。
而轉謂定限之有延待。
似嚴而縱舞文習舊。
豈不大謬乎。
國家辦理一切政務。
祇應準情酌理。
期于平允。
不可存絲毫成見。
況刑章所系尤重。
若事理本屬可行。
而必有心駁诘。
殊非明罰敕法之道。
昨因刑部議覆、山西省周朝緻死堂伯一案。
辦理未協。
朕已答寬免其處分。
今議覆此案又複舛謬。
殊屬不合。
刑部堂官着交部察議。
此本着發還另議。
○谕軍機大臣等、策楞等奏回人伯克噶岱默特禀稱、曾遇阿逆差往回部之人。
将伊砍傷。
今與伯克烏第同來投誠等語。
阿逆詭計百端。
各回部地方。
必潛遣人前往煽惑。
若不嚴行查拏。
恐緻妄生事端。
着傳谕策楞等速即行文知會前次遺往葉爾羌喀什噶爾人員。
曉谕各回人等、所有阿逆遣往之人。
盡行查拏治罪。
毋令脫逃。
○又谕曰、玉保等奏稱、奇爾吉斯宰桑古爾班和卓等、帶領戶口渡伊犁河。
随派紮薩克達克巴等、擒其屬人。
詢問情形。
旋據古爾班和卓等、遣人禀稱、并非往投阿逆。
懇求移至阿爾台地方等語。
紮薩克達克巴、差委效力。
奮勉可嘉。
着施恩賞給孔雀翎。
并傳谕策楞等、确勘古爾班和卓等、如果移往阿爾台地方。
俟其至時。
另行安插。
若在伊犁觀望。
顯有從賊情形。
策楞等即會同尼瑪、衮楚克紮布等、所領兵丁。
奮力剿捕。
取其馬匹牲隻。
以助大兵進剿之用。
○壬午。
谕軍機大臣等、據尹繼善奏、狼山鎮右營兵丁範德、糾兵毆辱吏目一案。
吏目雖屬微員。
亦系地方職官。
範德裝載貨車阻路。
并非公事差遣。
該吏目即行杖責。
原無違例之處。
範德乃敢糾約多人。
辄行毆辱。
此等刁悍之風。
漸不可長。
着該督從重定拟。
毋得稍為姑息。
○吏部帶領本年京察一等人員引見。
得旨、此次太仆寺、欽天監、倉場、保送一等員數俱多于上次。
倉場衙門、屬員尚多。
事務較繁。
且由别衙門保送之員。
至太仆寺、欽天監、事務甚簡。
該堂官保送過多。
着交部察議。
此内何國宗竟至保其親弟何國棟、尤屬徇庇不合。
着嚴加議處。
尋部議、降一級留任。
得旨、着再降三級調用。
卷之五百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