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之兵。
現在徹回。
着将安濟海所存路費牲畜。
由三格處派人解往。
沿途接濟徹回兵丁。
即于巴裡坤所存牲畜内、酌量撥解安濟海、以備接濟。
着三格、雅爾哈善妥商速辦。
○軍機大臣議覆、定邊右副将軍兆惠奏、回人額敏和卓、逃至魯克察克地方。
應與回人莽噶裡克、所屬。
畫定疆界。
查吐魯番東界。
自辟展、至喀喇和卓地方。
系額敏和卓舊地。
應仍給管轄。
其西界。
自伊拉裡克、至阿斯塔克地方。
應令莽噶裡克管轄。
至額敏和卓、懇借麥種一千石。
俟明年收獲後。
交還耔種一千石外。
再交麥一千石。
次年交三千石。
自第三年為始。
每年交四千石。
莽噶裡克、亦請自明年為始。
交麥五百石。
應照所請借給。
其每年交納麥石。
應令副将軍兆惠、指定何地。
運往存貯。
回人額敏和卓等、按年輪納麥石。
應酌量賞布疋茶葉、以示鼓勵。
再額敏和卓、請于托裡布拉克塔呼、那呼、齊克塔木、辟展等五處。
每處各設兵五名。
馬十匹。
馳遞事件。
其伊拉裡克等處。
亦令莽噶裡克、派人安設台站。
亦應如所請。
從之。
○參贊大臣雅爾哈善等奏、查鄂對、系庫車伯克。
屬下二千五百戶。
計一萬五千餘人。
阿布都爾璊、系鄂什人。
屬下三百餘戶。
計一千餘人。
色提布阿勒氐、并伊弟鄂多什亦系鄂什人。
屬下一千五百餘戶。
計六千餘人。
同來巴裡坤。
懇請入觐。
除給口糧暫留。
俟兆惠等咨到辦理。
得旨、着伊等前來入觐。
○四川總督開泰疏報、資州、犍為縣。
開淘鹽井。
應增水引九十六張。
陸引九百一十八張。
應徵課稅。
于二十一年入額奏銷。
從之。
○是日、駐跸避暑山莊。
翼日如之。
○己未。
世宗憲皇帝忌辰。
遣官祭泰陵。
○谕軍機大臣等、據喀爾吉善奏、安南送回廣東民人李文光等十六名一摺。
其事在十有餘年以前。
況李文光等在安南貿易。
不安本分。
與其聽差人等。
争鬧相殺。
無論是非曲直。
其非良民可知。
今将李文光等送回。
其供情但系一面之詞。
遠隔重洋。
無從緻诘。
若更追究其擅殺之罪。
文移往返。
徒滋煩擾。
且似于内地民人。
曲為庇護。
亦非所以昭示大公。
此事不過照例完結。
嗣後惟當嚴饬該地方官。
于出洋時實力稽查。
明切曉谕。
務當安分貿易。
毋得在外騷擾。
緻開釁端。
着将此傳谕喀爾吉善、其粵東督撫、一并傳谕知之。
○又谕、據誠林等奏、喀爾喀貝勒達什丕勒、帶領屬人。
自二十五台、至二十九台。
接續台站等語。
達什丕勒、甚屬奮勉。
着加恩授郡王品級。
其搶掠台站之人。
查系德沁紮布等四旗所屬。
該紮薩克人既衆多。
所有此等愚妄無知之輩。
或不能遍行覺察。
着傳谕将軍成衮紮布、轉饬德沁紮布等、嚴行查出。
将為首搶掠者、即行正法。
其餘概從寬免。
○庚申。
上自避暑山莊、奉皇太後啟銮。
幸木蘭。
○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據圖勒炳阿、題參武陟縣縣丞戴焘一本。
該員濫罰匿報。
自應按律嚴審究拟。
至李紳等、将地畝捏報坍塌。
冒除錢糧。
尤當按年追繳。
該員私罰完結。
并不申報。
則自乾隆九年以後。
錢糧仍未完納。
國家正供。
豈容若輩侵冒。
着該撫一并勘實嚴追。
以還正額。
将此傳谕知之。
尋奏、戴焘濫罰銀。
李紳等、自九年至十九年、冒除錢糧漕米。
俱經追完貯庫。
報聞。
○又谕、北路台站、俱經接續。
其調往綏遠城、及察哈爾兵丁。
除補設卡座台站之外。
餘着俱赴将軍成衮紮布處。
會同擒拏青滾雜蔔。
瑚圖靈阿富昌保德、哲庫讷、阿爾賓領兵到彼。
俱着授為參贊大臣。
随同成衮紮布辦事。
尚書納延泰、親王德沁紮布、留駐烏裡雅蘇台。
會同普慶等、查出搶掠台站人等、審明正法。
○又谕、綏遠城建威将軍事務。
着副都統保雲署理。
右衛副都統事務。
着蘊着管理。
○是日、駐跸中關行宮。
○辛酉。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據兆惠奏稱、大兵自哈薩克徹回。
應酌定駐劄地方。
已與圖什墨勒紮爾呼齊等、商議。
在崆吉斯、安濟海等處。
駐兵防守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