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兵丁太監及各項人等。
俱請照十六年之例賞給。
宗室公如松等四人。
照現在職任賞給。
将軍新柱上次特恩賞給。
此次亦請照舊。
存住王家營者如之。
簡親王、額驸德勒克、公紮拉豐阿、應如何賞給。
候旨遵行。
得旨、簡親王着賞銀三百兩。
德勒克、紮拉豐阿、着賞銀二百兩。
餘依議。
○又奏、吉林将軍印信内。
漢書船廠二字。
應改為吉林。
并書清字。
交禮部鑄給。
報聞。
○丙戌。
上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閱兵。
○是日、禦舟駐跸嘉興府後教場。
○丁亥。
上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閱兵。
○是日、禦舟駐跸石門鎮。
○戊子。
孝昭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兵部議覆哈達哈所奏軍前行走官員一摺。
甚屬含糊。
如一人而曾數次出力。
自當分案定議。
不得因其前已得有議叙。
而後此遂俱置之不論。
或以同系一案。
既已邀恩于前。
不必重複再議。
亦當将其重複之處聲明。
奏内所議。
殊未明晰。
着詢問該堂官。
令其明白查奏。
○又谕曰、刑部堂官參奏常朝誤班之郎中砗福等一摺。
逢五朝期。
每月不過三次。
乃部院官員。
多視為具文。
托故不到。
而此次刑部滿司員内。
竟至無一人到班。
明系因朕巡省江浙。
遂至諸事怠情耳。
伊等既不參扈從。
間居在京。
于典制所關。
仍複偷安贻誤。
甚屬不合。
砗福等、着交部嚴察議奏。
刑部堂官不能率屬。
亦着交部察議。
看來不到者。
不止刑部司官為然。
其各部院官員。
曾否到班。
及有無注明事故之處。
着在京總理王大臣逐一查明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着寄信與成衮紮布等。
觀準噶爾現在情形。
大兵兩路前進。
即可殲滅。
然不豫為籌畫。
恐其聞風遠揚。
追擒反分兵力。
即如鄂勒哲依吞圖布等雖未與賊同叛。
亦并未協助兆惠。
此即應行辦理之處。
然或未協機宜。
必緻畏而遠竄。
莫若豫先設法。
誘之使來。
俟将極惡賊匪。
剿辦淨盡後。
再将此等人衆。
解送來京。
若形迹稍有可疑。
即行剿辦。
其餘老弱。
酌量分散。
如此可妥速完結。
若姑息為懷仍留彼處。
大兵徹後。
未必不複行背叛。
用特降旨指示。
其如何辦理、得省兵力之處。
成衮紮布等、皆系目擊情形。
公同商酌。
惟期濟事。
議定梗概。
一面奏聞。
一面即進兵辦理。
○戶部議覆、直隸總督方觀承疏稱、永清縣永定河北岸。
改移下口。
占用民糧地七十三頃九十二畝零。
請按數除糧。
應如所請。
從之。
○禮部議覆、江蘇學政李因培奏稱、阜甯縣本由山陽、鹽城、二縣分出。
即由山陽、鹽城、二縣。
各撥文生六。
武生四為阜甯學額。
其廪增生員。
并于山陽撥六。
鹽城撥四從前并未查明住址。
以緻所撥之生。
土着無幾。
其子弟輾轉援引。
冒籍混考。
今請将阜學諸生。
逐一清查。
其居山陽、鹽城者。
令各歸本籍。
山陽、鹽城、文優人衆。
恐因此取進較難。
請将阜甯進額。
改還山陽、鹽城、文生各二。
武生各一。
并還山陽廪增二。
查阜邑現在土着廪生。
實止二名。
其改歸所遺之缺。
應于歲考後照案頂補。
增生一體辦理。
照舊四年一貢。
應如所請。
如此後阜邑文風漸盛。
仍許學臣題複舊額。
從之。
○值年旗奏、民典旗地租銀内。
有絕嗣及無力收贖者。
曾充公産。
為貧苦兵丁賞項。
由各旗派員赴各州縣收取。
嗣經副都統廣成奏準。
改為修理營房之用。
其銀仍由各旗派員取自各州縣。
轉交戶部。
似屬紛繁。
請嗣後将此項地租銀。
不必由旗派員收取。
但由部行文該督。
饬交州縣解部。
由部行旗注檔。
俟敷修費。
臣等奏請動用。
得旨允行。
○蠲山西汾陽、介休、二縣、乾隆二十一年分水災額賦一千八百八十兩有奇。
并緩蠲餘銀如例
○是日、禦舟駐跸塘栖。
○己醜。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賜扈從王公大臣、并浙江大小官員等食。
○遣官祭賢良祠
○谕、今日朕至杭州省城。
其接駕之綠營兵丁。
有奏箫管細樂者。
夫身隸行伍當以騎射勇力為重戍樓鼓角。
不過用肅軍容。
即古者铙歌鼓吹之詞。
亦以鳴其得勝之氣耳。
若吹竹彈絲技近優伶豈挽強引重之夫。
所宜相效。
此等綠營陋習。
各省均所不免。
可傳谕各該督撫提鎮等。
轉饬所屬标營。
嗣後營伍中但許用钲鼓銅角其箫管細樂。
概行禁止。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淮徐湖河工程。
關系億萬生靈。
是以降旨于回銮時親往閱視。
其一切道路營尖。
已令愛必達前往辦理。
所有辦差之員。
應自蘇州帶往。
沿河辦工之員。
斷不可複令辦差庶得專一在工。
迅速集事。
倘緻顧此失彼。
于河工稍有遲誤。
殊非朕轸念河防之意。
至于米糧草豆。
不必多為儲偫。
将來随皇太後銮輿行走各官兵。
仍由原路至靈岩。
此外各部院衙門。
亦俱令由原路先至曲阜等候。
即應随往徐州侍衛官兵緊要差使之人。
亦僅令足供本職。
現在酌定數目。
另行寄知該撫不必過為張羅也。
至毛城鋪離徐城不遠。
亦當就近閱看。
道路營尖。
亦令略為除備。
一并傳谕愛必達知之。
○江南河道總督白鐘山奏、高寶諸湖。
上承洪澤湖、并天長六合之水。
彙歸運河。
由運河諸壩分注江海。
向來臨湖西岸。
有出水港口二三十座。
導水入運由港口東趨以資宣洩。
若俟伏秋汛漲開放。
則五壩齊趨高寶諸湖。
勢難容納。
無怪興、鹽高、寶、窪下之處。
不能容受。
即地勢少高之所。
亦難免淹漫。
臣前任南河。
曾奏明于桃汛時。
視湖河水勢情形。
如河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