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三年。
戊寅。
十一月。
甲申朔。
遣官祭先醫之神。
○右部哈薩克使臣卓蘭等來朝。
賜宴。
○谕、朕于初五日、舊衙門啟銮。
南紅門行宮用早膳後。
前往閱兵。
今天氣甚寒。
官兵等不必穿甲過早。
酌朕到時。
再行空甲。
○谕軍機大臣等、據托恩多奏、豫備粵東民食事宜一摺。
内請将廣東、廣西、捐監之例。
暫停部收。
統歸廣西一省、臨近水次之州縣、減三收納本色。
捐足一百萬石之數。
奏明停止等語。
籌辦張皇過當。
未得事理之宜。
前因該省米貴。
已敕湖南省、撥解楚谷二十萬石。
并廣西省、倉谷十萬石。
運東補額。
以資接濟。
令據奏稱、早禾登場。
市價已得平減。
是該省近日情形。
已不緻有谷貴之虞。
而托恩多急遽無緒。
乃欲于兩省改捐本色。
且為數至一百萬石之多。
殊不知地方産米。
止有此數。
若此例一開。
地方争以赴捐籴買。
反緻米價翔貴。
是本處未受其益。
先受其害矣。
且如從前楊應琚、任粵多年。
并未聞歲有增價之事。
自陳宏謀到任。
即有籌辦采運之舉。
而該省米價反緻日漸騰踴。
可見地方大吏。
惟在從容措置。
調劑得宜。
民食自可無虞。
若因到任伊始。
欲以好事為振作。
并藉此為市惠要名地。
是非愛民而實害民也。
可将此傳谕托恩多。
并令李侍堯知之。
○又谕曰、李侍堯等、審拟刁民黃忝瑞一案。
已批三法司核拟速奏矣。
黃忝瑞逞兇毆官。
聚衆為首。
拟以立決。
固屬法無可貸。
李沛田、既幫同捆兵。
遞給繩索。
何得謂與同惡相濟者有間。
拟以絞候。
不足蔽辜。
現俟法司核覆辦理。
至守備張彬佐、巡查禁谕。
本系職守當為。
且帶兵甚少。
空遇刁民抗拒捆毆。
在該弁并無滋事之處。
若責以效命。
則并非敵人。
甚不值也。
據稱、另疏糾劾。
不但事理未協。
且何以懲儆刁頑耶。
該督等、如遇該弁别有事故。
原可據實參奏。
當此案甫定。
不應如此辦理。
現在如未經疏參。
則毋庸置議如業經繕發。
已饬内閣、于本到日即行駁回。
将此一并傳谕知之。
○又谕、據将軍綽勒多等奏稱、俄羅斯奈瑪爾三十人。
偷盜索倫巴爾虎遊牧馬駝。
官兵追至額爾古讷河。
以賊已渡河。
入俄羅斯境。
即行轉回。
請饬理藩院、咨行俄羅期薩納特衙門辦理等語。
着照所請。
向與俄羅斯定約。
雖有彼此不得越境之條。
但如賊去已遠。
不見蹤迹。
即宜謹守條約。
棄而不追。
若目擊賊入俄羅斯境。
當蹑尾捕獲。
以省文移往返。
亦令賊匪知懼。
着傳谕綽勒多等、嗣後追緝賊匪。
均酌量辦理。
○旌表守正被戕之山東莒州民張俊妻劉氏。
○乙酉。
谕曰、和碩額驸福隆安、着在禦前侍衛上行走。
○谕軍機大臣等、永貴等奏稱、健銳營索倫等兵。
于十月二十等日、經過辟展等語。
新兵既已經過。
屯谷亦皆收獲。
惟兆惠軍前奏報。
二旬未到。
或因台站稍有稽遲。
可傳谕永貴、揀派兵丁。
由辟展至哈喇沙爾、庫車、阿克蘇、一路。
稽察台站。
中途遇有軍營捷音。
作速馳奏。
仍即轉回。
○又谕、據綽勒多等奏稱、同和裡木逃走之厄魯特明噶特屬人布古卓特巴爾什、現已拏獲。
請即行正法。
至追獲和裡木之子和克齊。
滿都之子庫噜特。
并各犯之妻。
請賞給呼倫貝爾官兵為奴等語。
和裡木妻子、着解送來京。
其餘婦女、賞給往追人等為奴。
布古卓特巴爾什、即于彼處正法。
此項人等。
反覆可恨。
須嚴行約束。
遇有可疑。
即便誅戮。
俾伊等知懼。
着綽勒多等酌量辦理。
○刑部等衙門議覆、欽差侍郎如松、吉慶、直隸總督方觀承等奏、審明偷竊陵樹祁太等十犯。
應照盜大祀神禦物律、拟斬立決。
湛柱、岱明阿、不問樹木來曆。
辄行收買。
又不據實首報。
緻賊逃脫。
雖非知情。
實屬縱犯。
應拟斬監候。
馬甲良柱、因湛柱雇工代買木植。
較買向祁太者情罪稍輕。
看守紅門兵丁金友德等。
訊明實非知情。
但縱賊出入。
全無稽查。
應俱發黑龍江充當苦差。
均應如所拟。
從之。
○是日、駐跸煙郊行宮。
○丙戌。
上至南苑。
詣永慕寺行禮。
○行圍。
翼日如之。
○湖南巡撫馮钤奏、鳳凰廳常平倉、額貯谷一萬石。
其七千石貯于城西南之石羊哨舊倉。
餘三千石、分貯城内。
以備平粜。
定例存七粜三。
該廳僻在萬山。
田少米貴。
駐守官兵更多。
糧不敷用。
請加貯谷六千石。
于附近芷江、黔陽、二縣溢額谷内動撥。
仍在石羊哨建倉收貯。
并請平粜時、酌量多出。
不拘成例。
從之。
○是日、駐跸舊衙門行宮。
至戊子皆如之。
○丁亥。
吏部議準、閩浙總督楊應琚疏稱、福建糧驿道。
興泉永道。
福州府海防同知、興化、福甯、二府糧捕各通判。
閩縣、莆田、甯德、各縣縣丞。
所管地均有水利。
應令兼銜。
并換給關防。
從之。
○刑部等衙門議覆、河南巡撫胡寶瑔奏、逆犯朱尚柄。
收藏逆書。
捏稱故明後裔。
拟按律淩遲處死。
應如所拟。
從之。
○又議覆、署兩廣總督李侍堯奏、刁民黃忝瑞。
捆毆官兵。
拟按律斬決。
應如所拟。
至李沛田、幫同捆兵。
即為同惡相濟。
該督拟以絞候。
實屬輕縱。
應照為從律絞決。
從之。
○以虎槍營營總兼頭等侍衛第瑪、為鑲白旗蒙古副都統。
○旌表守正捐軀之浙江龍遊縣民方公會妻張氏。
甘肅正甯縣民穆廷義妻馬氏。
○戊子。
上大閱。
命右部哈薩克使臣卓蘭等、及布噜特諾起等、從觀。
上自行宮發駕。
銮騎鹵簿、陳于行宮門外。
聲炮三。
铙歌大樂作。
奏壯軍容之章。
兵部堂官二人、大臣十人、分左右、騎而導。
内大臣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