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員。
到任不過二年。
虧空至一萬數千兩之多。
及查封在京家産。
并無所蓄。
殊不可解。
除任所赀财。
已經傳谕嚴查。
毋使隐漏外。
看來此等狡狯之徒。
不無别有通同肥槖、及詭計寄頓情事。
再保德家産。
現查亦屬無幾。
據伊家人供、家内所有房産地畝文契及衣服等項。
俱在任所。
想亦不無隐匿。
着傳谕劉統勳等、一并詳悉嚴審具奏。
○又谕曰、馬大用奏、現在患病。
請解任調理一摺。
昨據楊廷璋奏到、馬大用患病雖漸次痊愈、尚難辦公。
已委金門鎮遊金辂駐廈協辦。
是該提督一切營伍日行事件。
現有該鎮可以協力經理。
該提督惟當于所轄水師緊要重務。
總其大綱。
不妨從容調養。
漸冀病體就愈。
毋庸汲汲以解任陳請也着傳谕知之。
○兵部議準、直隸總督方觀承奏、請将泰甯鎮标遊擊守備、照馬蘭鎮旗例。
于滿洲漢軍綠營官員、内揀選補放。
從之。
○荊州将軍嵩椿奏、荊州城守參将兼管之水師營。
設有戰船。
于每歲秋令參将帶領城守營兵駕船操練滿兵雖解騎射。
于水路攻戰之法未娴請于綠營領兵操練時。
一體演習。
得旨好但不可滋生事。
端。
○給事中黃登賢奏糧船抵通除交倉全完餘米由坐糧廳給票攜回嚴禁通州私粜。
上年奉谕弛禁。
現在各幫船将次到通京城内外。
設廠分粜。
需米甚多。
請敕下漕臣暨倉場侍郎。
查照上年事例辦理得旨。
允行。
○蠲免陝西朝邑縣、乾隆二十三年水淹灌地租銀一千一百五十兩有奇。
○丁巳。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還宮。
○是日起。
上以大雩祀天于圜丘。
齋戒三日。
○戊午。
谕、前經降旨采辦豫東兩省麥石。
運京減粜。
比來市價日平。
頗着成效。
但思懋遷有無。
亦須商販流通。
民間更得源源接濟。
近聞該二省地方有司。
因欲豫備官辦。
而于往來商賈。
不免意存節制。
殊非挹彼注茲之義。
着該撫等即饬谕所屬。
留心體察。
遇有商販到豫東采運。
務令加意照看。
勿任胥役阻遏。
俾通商裕民。
兩有裨益。
所有該二省商人販麥北來者。
近日多寡情形。
并着查明奏聞。
○又谕、前因陝省榆林、葭州、等處。
頻年被災。
加恩赈濟。
嗣以麥收尚早。
而例赈已竣。
複經降旨加赈。
現在邊地雨澤未能沾足。
麥收歉薄。
計距秋收之期尚遠。
民食未免拮據。
深堪轸念。
着再加恩将榆、葭、等十一州縣被災七八分之極貧、與被災九分之極次貧民。
再行加赈兩月酌量地方情形。
銀糧兼給。
以資糊口。
其榆、延、等屬。
去秋未經被災州縣二麥歉收之處。
亦準照例酌借耔種口糧。
俾編氓盡力南畝。
以待秋成。
該部速遵谕行。
○又谕、貴州提督哈攀龍。
來京陛見。
看其言詞恍惚。
步履竭蹷。
病體未能向愈。
着解任在京調理。
俟痊可之日。
再降谕旨。
所有提督印務。
即着周人骥暫行兼署。
○谕軍機大臣等、上年黃廷桂參奏武忱、成德、怠玩誤公。
曾降旨将伊二人革職。
交該督令其效力贖罪。
伊等現在委辦何項差務。
果能奮勉出力與否。
着楊應琚查明據實奏聞。
○又谕曰、哈攀龍陛見來京。
見其言詞恍惚。
步履竭蹷。
大非從前光景。
看來其病尚未痊可。
業經降旨令其解任調理。
但哈攀龍所患病症。
是否途次加劇。
抑系在任時已似此情狀。
提督钤轄通省營伍。
如已骎尋日久。
其于辦理事件。
作何支持。
從前愛必達曾因公赴黔。
如果見其病體若此。
即應據實入告。
何并未經奏及。
周人骥現攝提篆。
其前此辦事情形。
亦知之必稔。
着一并傳谕該督撫。
令其詳悉查明奏聞。
尋周人骥奏、提臣哈攀龍、于去秋患病。
凡考驗官兵。
俱親行校閱。
在任并無贻誤事件。
入觐時情形。
或因途次加劇所緻。
得旨、至今伊尚未能行走。
足見汝等外省督撫。
無肯任勞任怨者。
且此亦何要務而擅動驿遞乎。
○陝西巡撫鐘音奏、西、同、等屬二麥登場。
收成不薄。
茲已普得時雨。
民心甚安。
現在五府州所屬。
米麥除撥協外。
尚存糧八十四萬餘石。
倉儲不為無備。
所撥協甘糧石。
俱系平常積貯。
市價無由加昂。
至陝省民情敦樸。
鄰省災荒。
無不樂于挽輸。
況西、同等屬運糧赴泾。
而略陽又接收川錢。
轉運甘省。
相繼接遞。
馱腳己屬不赀。
若再分運川米。
費更繁重。
且時屆農忙。
轉恐有妨民事。
其川米請仍停撥運。
至西、同、等屬撥缺額谷。
俟秋成買補還倉。
得旨、如此。
是朕所願也。
如所議行。
○己未。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庚申。
上自齋宮步詣圜丘、行大雩禮。
禦制大雩祝文曰、臣承命嗣服。
今廿四年。
無歲不憂旱。
今歲甚焉。
曩雖失麥。
可望大田。
茲尚未種。
赤地裡千。
嗚呼。
其惠雨乎。
常雩步禱。
未蒙靈祐。
方社方澤。
均漠弗佑。
為期益迫。
嗟萬民誰救。
敢辭再渎之罪。
用舉大雩以申前奏。
嗚呼。
其惠雨乎。
上天仁愛。
生物為心。
下民有罪。
定宥林林。
百辟卿士。
供職惟欽。
此罪不在官。
不在民。
實臣罪日深。
然上天豈以臣一身之故。
而令萬民受災害之侵。
嗚呼。
其惠雨乎。
謹以臣躬。
代民請命。
昭昭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