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四年。
己卯。
六月。
乙醜。
谕、河南命犯樊銀周留養一案。
顧汝修與刑部簽商彼此争執。
已降旨允行矣。
今刑部查例如許而顧汝修又哓哓緻辯。
夫法司會核。
自宜和衷持平。
即意見少有參差。
亦應虛已研求。
務衷一是。
非可以口舌雌黃。
坐分畛域也論戲殺誤殺例條所系。
雖與鬥殺案内之理直傷輕者同科。
然理曲傷重之語。
又統承戲誤而言。
則定例之初。
亦必有深意。
蓋律令之設有常。
情變之歧百出。
其中豈竟無迹涉戲誤。
而情罪之重。
乃甚于尋常鬥毆者。
使欲泥其文而曲貸之。
則書所雲适輕下服、适重上服之文。
何以稱焉。
朕敬慎折獄。
期在協中。
樊銀周之案。
其罪尚屬可原。
初不因顧汝修之奏而為之寬減。
但以刑部大理寺同為司憲。
其事非甚難明而始終各伸其說。
迹而不化。
則黨同伐異之風。
正不可不防其漸。
所有刑部堂官及顧汝修。
俱着饬行。
○丙寅。
上禦勤政殿聽政。
○以内閣學士熊學鵬、署禮部侍郎。
○以原任太仆寺卿宮煥文、補原官
○丁卯。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曰保德緣罪革職。
其散秩大臣着素玉承襲。
令其在京堂差。
○谕軍機大臣等、馮钤所奏、湖南運赴江省水次米十五萬石一切事宜。
甚為妥協。
至另摺請再撥江南谷二十萬石。
明歲搭運赴京。
令湖南省于秋成後代為如數買運補倉一事。
可以無庸辦理。
前因附近京師地方。
得雨頗遲分廠發倉。
平粜谷石。
備用多多益善。
此特先事豫籌之策。
時因該撫适有本省常平倉谷可以運送江南之奏。
随令咨商尹繼善。
即将此項米石運京備用。
迨節屆小暑。
連日甘霖大霈。
近畿各屬。
并叨沾渥。
大田俱及時耩種。
可望秋成。
積谷之家。
出粜者多。
又河道水長。
估舶亦可源源輻辏。
所有直隸節次降旨截留漕糧八十萬石。
看來尚可不須全數動用。
則該撫祗須将前項十五萬石。
從容遞運。
其續籌運送之項。
竟行停止。
已于摺内批示。
将此并詳悉傳谕知之。
○戊辰、谕曰、愛必達奏、楚姚鎮總兵陳益。
将以陛見起程。
舊疾猝發。
請緩至七月起程。
提鎮履任三年。
令具摺奏請陛見其人材優劣。
精力盛衰并可随時體察。
今陳益因來京稱疾。
貴州提督哈攀龍。
自雲病愈來京。
而言辭步履。
依然不能自主。
福建提督馬負書。
又因來京忽值感冒風寒。
不即就道夫疾病雖常有之事。
然若無陛見之例其甚不堪者不幾資其養拙戀棧而姑息之督撫或且以為無礙姑容。
則害戎政為大矣即督撫膺一省重寄。
藩臬任方面專司。
吏治民生所系尤為重大。
若以往來資斧計議則尚可謂之封疆大臣乎且如胡寶瑔無歲不請陛見。
而總未允其請。
嗣後督撫藩臬。
皆宜如提鎮之例。
若朕深知、及有要務者自不令其亟來也。
○谕軍機大臣等據劉統勳等奏、同知普喜通判根敦紮布等骩法婪贓情節昭灼。
除根敦紮布己經參革外。
請将同知普喜革職以便嚴審等語。
普喜己降旨革職矣。
看來劉統勳等所奏摺内。
塔永甯終不免有回護普喜之意。
而劉統勳為之遷就。
此大非矣此等劣員。
既系款迹确鑿。
一面奏聞。
即應一面嚴加刑訊。
尚何所顧忌。
而必待案犯到齊之日。
始行質訊耶。
晉省辦理蔣洲楊龍文之後以為可漸就肅清。
不意猶有如此大幹法紀者。
該省吏治。
尚可問乎。
此案保德身系大員。
如審無侵婪重情。
其本罪原在那墊庫項。
自當仍遵前議定拟。
解京請旨。
其餘各犯。
應照蔣洲、楊龍文之例。
嚴審定拟具奏。
即于本處辦結。
以示懲創。
○又谕、前據塔永甯奏、山西各屬。
有得雨尚未沾足。
未能補種齊全者。
深為廑念。
現在時屆小暑。
京師自本月十二日以來。
仰沐天恩。
已連次得有透雨。
現可乘時翻種。
未知晉省各屬。
亦能普得雨澤否。
着傳谕劉統勳、塔永甯、即将晉省各屬近日曾否得雨情形。
備悉奏聞。
以慰朕懷。
○己巳。
谕曰、尚書傅森之母故。
着加恩遣散秩大臣一員、帶領侍衛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