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烏噜木齊等處屯田。
與哈薩克交易請賞給關防及派員辦事等語。
着照所請賞給關防。
仍着陝、甘、兩省揀選滿洲道員一人同知、通判、州、縣、四員。
縣丞雜職八員。
發往烏噜木齊。
道員總辦收支各屯糧饷。
同知等官。
分辦各屯糧饷、地方事務。
其涼州等處駐防。
有熟習滿漢文字之領催前鋒。
着揀選十名令其協辦事務。
伊等若行走勤慎。
即照台站委署筆帖式之例辦理。
效力出衆者。
行文各該處。
以應升之缺。
開列補用。
○命賞駐劄葉爾羌總兵容保、駐劄英吉沙爾總兵楊甯、戴孔雀翎。
○辛亥。
祈谷于上帝。
上親詣行禮。
○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吳達善所奏、崔應階之子原任縣丞崔琇贖罪一摺。
甚屬非是。
已于摺内批示矣。
崔琇擅動驿遞。
雖罪所應得。
而事屬因公又遇恩诏捐贖尚在可行。
但摺内謂馳遞家書。
原因承辦軍需那用庫項。
不得開銷。
急求彌補雲雲。
則謬戾已極。
西路辦理軍需。
一切動支公帑。
并不派累一人。
且督撫官員之格外賞給米糧草束。
以及運腳價值之節次加增。
中外臣民。
誰不共知共見該員一微未之人。
安得獨有偏累試問微員若此則凡州縣同知道府以上。
司事挽輸者。
皆當作何承辦耶。
督撫等有稽查核實之責。
使屬員托名乾沒而不為之省。
所司何事。
否則明知不問。
豈非有意通同侵蝕耶。
即使崔琇自為寬假之詞。
希圖聳聽。
吳達善即當嚴行饬駁。
乃竟據以入告。
而又代為原情。
竟不惜以國家軍儲實政。
任意誣蔑。
且至誣人誣已而不知。
其居心又何等耶。
至摺内請将崔琇留甘差委。
俟三年無過。
題請錄用。
尤屬誕妄之極。
更無可置論矣。
除崔琇之父崔應階、現任藩司。
并不據實自奏。
已另行傳旨申饬。
吳達善、向來似屬稍知事體之人。
何昏愦糊塗至此。
朕實不解。
着傳旨嚴行申饬。
○又谕曰、吳達善所奏、崔應階之子原任縣丞崔琇、捐銀贖罪一摺。
甚屬非是。
已傳旨嚴行申饬矣。
崔琇以擅動驿馬。
馳遞家書。
問拟杖徒。
遇恩诏減等。
照例援贖。
尚屬可行。
但崔應階身任藩司。
并無不得自行陳奏之例。
乃轉遣伊次子。
向吳達善具呈。
已屬有意取巧況呈内又将承辦軍需。
那用庫銀。
不能開銷因用驿馬遞書為詞。
豈欲為伊子寬解罪名。
而竟可誣蔑國家辦理軍需之實政也。
軍興動用。
絲毫皆出公帑。
并不派累一人。
且督撫官員之賞項糧草。
運價之加增。
中外無不共曉。
崔琇僅以微員。
藉口賠累。
不知他人皆作何辦理。
而督撫等又作何乾沒乎。
崔應階于伊子之事。
豈得委為不知而任其乖謬若此。
居心甚不可問。
崔應階、着傳旨申饬。
○又谕曰、成衮紮布、奉到命車布登紮布富德領兵二千。
辦理烏梁海被掠谕旨。
将現在應調官兵。
及牧群馬匹。
酌議具奏。
所辦尚是。
但此事朕屢有明谕。
必将賊人部落。
查詢确實。
始可進兵。
至所奏牧群馬五千餘匹駝九百餘隻。
牛羊計二萬餘。
而杜爾伯特烏梁海等。
俱各有乘騎。
不過酌量賞赉。
則軍需甚為足用。
此時惟加意牧放。
以候額爾克沙喇等實信。
即作速奏聞。
○又谕、據五吉等奏哈密辦事道員文绶、遊擊陳尚勳都司薩靈阿州同張春、俱實心奮勉署防禦骁騎校雙明署筆帖式馬甲伊本泰、領催瑚納、前鋒三多領催馬玉、馬甲諾爾布等、俱勤慎無誤等語。
文绶着加恩交部議叙。
仍着軍機處記名。
陳尚勳、薩靈阿、張春、着該督記名。
以應升之缺補用署防禦雔□雙明、着準其實授。
伊本泰瑚納、着賞給骁騎校職銜遇缺即補。
三多、馬玉、交該将軍以應升之缺補用。
諾爾布、既系開戶。
不便補授旗缺。
着以綠旗把總用。
○晉封喀爾喀公品級三都布多爾濟、為輔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