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
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六年。
辛巳。
七月。
丁酉朔。
享太廟。
遣果郡王弘瞻恭代行禮
○谕、朕此次巡幸木蘭。
着裕親王、和親王、大學士來保、協辦大學士鄂彌達、在京總理事務。
其月選之文員内通判州縣等官。
武員内八旗護軍校。
骁騎校。
及外省送到之補放水手官。
骁騎校。
并年滿千總等官弁。
俱着王大臣照例驗看。
至外省督撫提鎮等奏摺。
着照例自啟銮之日為始。
俱赍赴在京總理處加封。
交内閣随本呈送行在。
候朕批示。
隋本發回。
仍于在京總理處。
交赍摺人祇領。
該部通行傳谕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五吉等奏稱、阿克蘇大臣。
咨取食羊八千五百隻。
已派官兵解送。
但羊隻原系辦給各城滿洲官兵。
若将所有官兵。
一概支給四個月口糧羊隻。
既非伊等素習。
轉使米面陳陳相因。
又虛糜購辦之費等語。
所奏甚是。
凡辦理庶務。
須斟酌時宜。
從前曾谕支于各城官兵口糧。
惟滿洲兵。
于一年之内。
酌給四個月羊隻。
而海明等、仍籠統奏請。
又據軍機大臣議。
如購辦羊隻有餘。
将綠旗官兵。
酌給一兩月亦可。
不足則已。
今五吉海明皆新疆辦事大員。
而所見之明昧。
不同若此。
海明能無愧乎。
着将五吉奏摺。
錄寄各處大臣閱看。
嗣後即遵照辦理
○戊戌上禦勤政殿聽政
○以侍講學士哈靖阿。
充日講起居注官
○己亥。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納世通奏、本年五月。
哈喇沙爾。
河水忽長三尺。
流至城下。
已将屯田處所。
築堤二千四百餘丈。
親赴督率防護。
幸保無虞等語。
堤工為屯田要務。
辦事大臣等、自應親往查勘。
以時修築。
今派達桑阿。
往代納世通。
伊初至新疆。
恐未能熟谙情形。
着傳谕納世通。
将屯田水利事宜。
細為達桑阿指授。
此次被水田畝。
或系官地。
抑系回人産業。
俱着勘明具奏
○軍機大臣等議覆、欽差副都統巴圖濟爾噶勒疏稱、達理剛愛牧廠。
現除照額存留外。
尚餘羊五萬一百餘隻。
馬二千九百六十七匹。
駝五百八隻。
請将疲瘦羊。
照時價售賣。
馬駝。
增廠牧放等語。
查羊既疲瘦。
自應售賣。
至馬駝。
若請增廠。
不惟糜費。
且無需用處。
因思本年木蘭秋圍。
及明年随往南巡兵弁。
所乘官馬。
往返不無損傷。
應即以此項餘馬抵補。
未抵補之先。
暫分各廠牧放。
其駝。
應委員送至烏裡雅蘇台。
妥協牧放。
俟膘力肥壯。
陸續解送伊犁。
從之
○庚子谕、廣東粵海關稅務。
向系督撫兼轄。
托恩多。
着即會同尤拔世管理
○辛醜。
谕曰、戶部尚書兆惠。
着協辦大學士事務。
刑部尚書員缺。
着舒赫德調補。
工部尚書員缺。
着阿桂補授。
舒赫德未到京之前。
刑部尚書事務。
着兆惠署理。
工部尚書事務。
着阿裡衮署理。
俟舒赫德到京後。
兆惠仍行署理工部事務
○又谕曰。
傅森着在京總理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