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上詣大高殿行禮
○軍機大臣等奏、八旗官員。
遇婚喪事件。
例借支俸銀。
乃不肖之徒。
假捏具呈。
或該親族本非承辦。
藉名指借。
八旗并無專司察核之處。
嗣後每月底。
戶部将各旗借俸之案。
彙咨步軍統領衙門查記。
如有冒支。
本員參奏治罪。
失察之都統等。
分别議處。
并着為例。
得旨、依議。
着半個月一次彙送稽查
○戶部議準、兩江總督尹繼善<锍-釒>稱、鹽城縣範公堤外。
舊有公樵草灘七百五十六頃。
嗣因民竈争訟。
另于伍佑、新興、二場淤灘。
照數撥給竈樵。
恐日久私墾。
請每歲春間。
令該縣及鹽大使。
親勘出結。
倘徇情失察。
知府分司查揭參處。
從之
○以故一等男色楞子僧格多爾濟、襲爵
○以甘肅肅州鎮總兵五福。
為安西提督調四川川北鎮總兵馬彪。
為肅州鎮總兵。
以陝西西鳳協副将索柱。
為川北鎮總兵
○癸酉。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兵部議覆、江蘇按察使。
蘇爾德奏、外省部縣城門鎖鑰。
請歸地方官掌管等語。
門禁啟閉。
系武員專職間有分防僅千總微弁。
因歸州縣管理。
若将鎖鑰概令文職執掌。
一事兩歧轉多牽制。
嗣後有從前有司沿習掌管者。
一并歸城守營。
從之
○甲戌。
谕軍機大臣等、海明等奏稱、自葉爾羌至辟展。
共計五十餘台。
每台回人十名。
按月各給鹽菜銀九錢。
今各城餘糧甚多。
除葉爾羌喀什噶爾各台。
俱經折給錢文外。
其阿克蘇所屬各台回人口糧。
請于來年正月起。
按照時價。
動支餘糧折給等語。
前因各城糧石不敷。
暫以銀兩折給。
今積貯有餘。
若使回人得支本色。
既與伊等生計有益。
又可省内地運送之繁。
除阿克蘇各台。
照所奏辦理外。
其葉爾羌等處。
亦應酌看情形。
一體支給着通谕各城駐劄大臣等知之
○軍機大臣等奏、據副都統旌額理奏、請将派往伊犁、索倫兵内。
調撥一百名。
駐防烏噜木齊等語。
查烏噜木齊等處。
較伊犁、回部更成内地既經議派滿洲。
察哈爾兵駐防。
無庸再調。
得旨着照旌額理等所請。
調伊犁、索倫兵一百名。
駐劄烏噜木齊。
○戶部議準、雲南巡撫劉藻疏稱、東川新局正鑄。
已曆九載。
積息銀至四十萬餘兩。
請自二十七年為始。
酌減一半合加鑄半卯。
湊五十爐。
從之
○陝甘總督楊應琚等奏、新疆奏銷錢糧。
宜定章程。
請将伊犁、烏魯木齊、喀什噶爾、葉爾羌、阿克蘇、庫車、哈喇沙爾、辟展八處每處為一案。
分八本具題其英吉沙爾附喀什噶爾内。
和阗、附葉爾羌内。
烏什、附阿克蘇内。
至各處奏銷。
經納世通奏準、差官赍蘭。
往返遲誤。
嗣後應停差赍。
此次奏銷臣明德。
将底冊咨該處照造大臣核明钤印。
由塘送蘭。
即督藩司核題。
并請自明歲起。
每年内地供支新疆各項統為一案。
限次年六月奏銷。
哈密、巴裡坤二處。
各統為一案。
限次年十月奏銷遲逾參處。
得旨允行
○以戶部左侍郎于敏中。
兼管錢法堂事務
○赈貸山西、文水、榆次、徐溝、太原、汾陽、孝義臨汾、猗氏、虞鄉、解州、安邑、夏縣、绛州等十三州縣。
被災貧民口糧耔種
○乙亥。
谕曰、刑部侍郎員缺。
着安泰補授。
安泰未到任之前。
着阿永阿暫行署理
○丙子。
谕、嗣後吏部帶領卓異正薦官員引見時。
将從前曾經正薦次數。
俱着于履曆摺。
及綠頭牌内。
詳悉注明以備簡核
○宗人府奏、請以故奉恩将軍啟昭庶子鵬智襲職。
得旨、此奉恩将軍。
着鵬智承襲。
但定例降等遞封至奉恩将軍。
雖無可降之等。
然未經出缺以前。
其嫡妻所生之子。
年以及歲。
即考試封奉恩将軍。
是多一奉恩将軍矣。
殊覺太優。
嗣後此等奉恩将軍之子。
應封時暫行賞給五品虛銜。
仍食原錢糧。
俟應襲之奉恩将軍缺出。
再行承襲。
将此永着為例
○建甘肅秦州移駐三岔鎮州判衙署。
從巡撫明德請也。
○丁醜。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工部等部議準、江蘇巡撫陳宏謀疏稱、銅山縣西門向無城樓。
請添建從之
○命授喀爾喀親王車布登紮布為副将軍。
郡王車木楚克紮布。
為副盟長
○戊寅。
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