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看。
尋奏、查黃景運。
系古北口提督衙門已革書役。
蔣鳌。
系邊俸報滿推升。
實無攙越。
湖南經制冊。
現存。
惟據職方司經承黃贊中供稱、伊兄黃在中。
前充湖南科經承。
曾鈔寫一過。
黃景運所攜。
應即鈔本并據領催何書供。
有蔣鳌賄囑黃在中一節。
查黃景運。
系黃在中之叔。
代為赴楚索銀。
包攬撞騙。
情事顯然。
報聞
○又谕曰、蘇昌等奏、審訊陽江縣姚見等、貼揭罷考。
分别定案一摺。
拟議尚有姑息之處。
已令軍機大臣。
會同該部核拟速奏。
姚見護兄咆哮縣庭。
造謀貼揭。
恐吓罷考。
實為案内罪魁。
應明正典刑。
以懲不法。
乃稱在逃病故。
而開棺驗屍。
不過有司憑取仵作填格為據。
此等狡狯匪徒。
詭詐百出。
其中必有潛蹤兔稅。
買屍捏飾情事。
況該犯之兄姚嗣勝。
殺人買充。
已成習慣伎倆。
又焉知姚見之不用其故智。
設計幸免此案何得僅以憑信報案。
率爾完結。
現在法司定議。
将該犯戮屍枭示。
使真犯尚在脫逃。
一聞此信。
則自防日疎。
縱迹易露。
正可乘機躧緝。
着傳谕該督撫等。
悉心密行根究。
務俾就獲。
兇頑不緻漏網稽誅。
倘該犯潛匿他處。
亦即密咨附近如福建。
廣西。
江西等鄰省。
令其一體留心協緝。
但不得張皇其事。
轉令聞風遠揚。
将此詳谕知之
○命兩江總督尹繼善、為禦前大臣
○以湖北按察使沈作朋。
為布政使。
督糧道高誠。
為按察使
○葉爾羌阿奇木伯克等、辦送回人一百三十戶。
和阗伯克等、辦送回人二十四戶。
前往伊犁屯田。
命賞如例
○是日、駐跸魯家莊大營
○辛未。
遣官祭昭忠祠
○賜扈從王公大臣。
江南地方官員。
及回部郡王霍集斯等食
○以司經局洗馬史贻谟。
充日講起居注官
○是日、駐跸徐家渡大營
○壬申。
上至河岸。
祭河神
○奉皇太後渡河
○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閱清口東壩。
惠濟閘
○谕、原任左都禦史梅谷成。
以康熙間舊人。
服官有年。
休緻在籍。
今前來接駕。
雖齒踰八秩。
而神明不衰。
居鄉亦複安靜。
洵屬昇平耆瑞。
念其家計清素。
諸子内亦無通籍之人。
着加恩将伊長子梅釴。
賞給舉人。
一體會試。
以示優眷
○命兵部尚書阿裡衮。
為禦前大臣。
兩江總督高晉、為内大臣
○是日、禦舟駐跸直隸廠
○癸酉。
谕古北口提督吳進養。
宣力戎行。
足膺表率。
以年踰大耋。
特加恩顧茲聞患病溘逝。
深為轸恤。
着晉贈太子太保加祭一壇。
其所有應得恤典。
仍着該部察例具奏
○又谕、此次接駕進獻詩冊之梁奇通、吳祖修、陳顧<氵聯>、俱着各賞緞一疋
○谕軍機大臣等、據達桑阿奏、哈喇沙爾。
現有試用官四員。
效力官一員。
請照現任官員例。
以三年為限。
視其行走何如。
再準更換。
其現任道員蘇淩阿。
請旨定限等語。
前經舒赫。
德等、定議三年更換之例。
今達桑阿所奏、自屬循照辦理。
但伊等究系試用、及效力人員。
與現任官員有間。
若行走平常。
理應仍留二三年。
再行請旨。
其蘇淩阿。
系命往辦事之員。
着候三年限滿。
奏請派員更換
○又谕曰、達桑阿奏、玉古爾。
庫爾勒之伯克等、因阿克蘇采銅伯克等、加倍交納銅觔。
情願增派采銅回人四十名等語。
阿克蘇地廣。
需用錢文處多。
因允該伯克等所請。
添派采銅人戶。
玉古爾較阿克蘇甚小。
若多采銅觔。
恐滋紛擾。
可不必添派
○調江南提督齊斌。
為古北口提督。
以壽春鎮總兵王綏。
為江南提督。
調雲南鶴麗鎮總兵七十一。
為壽春鎮總兵。
以陝西城守營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