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查明李洪印攔拏莊頭官車屬實。
遵旨将該犯發遣伊犁。
至知縣左世壽。
訊系前期送兵公出。
非知情故縱。
第失察。
請交部議。
得旨、左世壽。
從寬免其議處。
仍通行各屬。
嚴禁胥役騷擾地方
○是日、禦舟駐跸吉慶寺
○壬辰。
禦舟駐跸石門鎮
○癸巳。
遣官祭曆代帝王廟
○谕、三吳兩浙。
文風素盛。
前此清跸時巡。
嘉惠膠庠。
頻增試額。
茲朕敬奉皇太後安輿。
載莅南服。
仰惟慈惠之綿臻。
益廣作人之雅化宜循舊典。
以示渥恩。
其将江蘇安徽。
浙江三省。
本年應試文童。
府學、及州縣大學、增取五名。
中學增取四名。
小學增取三名。
各該學政務宜詳加校閱。
遴拔真才。
稱朕樂育甄陶至意
○又谕、朕稽古省方。
乘春布令。
而清理庶獄。
矜恤尤深。
用沛德音。
式昭慶典。
所有江蘇、安徽浙江、三省軍流以下人犯。
俱着加恩、各予減等發落。
凡親民之吏。
其諄切告誡。
俾知改過自新。
共享太平之福
○又谕曰、王無黨現患目疾着解任調理。
浙江提督員缺。
着李國柱補授。
所遺衢州鎮總兵員缺。
着永泰補授
○軍機大臣等議準、葉爾羌都統新駐奏稱、葉爾羌。
和阗。
台站回人。
俱耕種附近閑由。
所獲糧。
足敷支領。
若将鹽菜銀。
折給糧石。
台站距村莊甚遠。
即令粜賣。
亦無購買之人。
轉緻徒為積貯請将每月應折糧交阿奇木伯克。
照時價粜賣。
分給錢文。
從之
○是日、禦舟駐跸塘栖
○是月。
直隸總督方觀承奏、永定河北岸三工黃字四号求賢村減水草壩。
乾隆四年建金門海墁。
灰土剝裂上年秋汛。
過水沖刷。
翻露見底。
樁草多朽。
應另建。
但北岸減壩。
祇此一處。
相度形勢。
應仍在三工。
移上一号建設。
其減下之水。
即歸舊壩引河。
循堤東去現勘悉如舊壩成式。
金門寬十六丈。
壩面海墁深五丈。
并迎水出水海墁。
俱用灰土排築堅實壩下開引河。
長二百七十五丈寬十二丈至八丈六丈不等。
壩外圈築斜埝一道。
長二百九十丈。
接舊壩土埝。
令減下水不緻旁溢。
得旨如所議行
○陝西總督楊應琚奏、哈密。
巴裡坤從前雇民車運送口糧物件。
俱照向例給與腳費。
自乾隆二十二。
三。
四等年因軍興。
經巴裡坤辦事大臣阿裡衮。
甘肅巡撫吳達善、先後奏準、不拘常例。
逾格加增。
今大功告成屯田日辟。
此時需運。
但紙張藥材綢緞銀兩等項。
非軍糧可比。
應停止加增之例。
并行文口外各處辦事大臣。
嗣後悉照向例支發得旨、是
○護理福建巡撫印務布政使德福奏、閩省修造戰船。
自交營日始。
三年小修。
再三年大修。
再屆三年。
雖限應拆造。
如驗系尚堪修理。
仍止準再大修一次。
與山東現辦情形略同。
惟屆小修大修之船。
向止扣滿三年該營即駕交廠員。
照例估報從無呈請緩修者請嗣後凡遇應修之期。
由各鎮協營查驗。
如完好船隻。
不得扣年交廠。
應饬該營再行駕駛一年。
限滿另驗如混行交廠。
及廠員扶同請修參處得旨如所議行
○哈喇沙爾辦事大臣達桑阿奏、哈喇沙爾逼近凱都河地勢窪下河水皆與岸等至伏汛盛漲田畝多被淹浸。
查現在壩座。
因上年水溢倉卒搶修未能如式。
應加築高廣各二三尺。
其險溜之處。
亦照内地河工下埽。
又沿河溝渠淺狹并有平地疊土為岸。
尤易沖漫應開寬二丈及一丈五尺。
并挑深五尺。
加修閘座。
亦照内地式。
設木闆以便啟閉。
現屯田亟須水利。
應饬先浚渠次築壩。
于四月上旬工竣得旨嘉獎
卷之六百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