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兵
○乙醜。
上禦太和殿視朝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幸圓明園
○谕、前因直隸夏間雨水稍多。
低窪地畝。
不無積水被災之處。
已疊經降旨。
截留漕糧三十萬石。
以資撥用。
第念豫籌米石。
不妨寬裕存貯。
庶為有備無患。
着加恩于北倉再行截漕二十萬石。
倘各幫現在俱過天津。
着該督方觀承。
即就天津以北。
附近水次地方。
酌量截留。
該部遵谕速行。
并傳谕漕運總督楊錫绂知之
○丙寅。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京師豆價昂貴。
曾經降旨。
令于山東奉天二省。
各購買五萬石運京備用。
豫省亦系産豆之鄉。
因該省去歲收成稍歉。
是以未令買運。
今據胡寶瑔奏、今年入秋以來。
早谷登場。
糧價平減。
該省所産豆石。
自必豐裕。
着傳谕胡寶瑔。
令于各屬産豆州縣購買五萬石。
由運河解京。
但須酌量地方情形。
妥協采買。
不必勉強從事。
仍一面與倉場侍郎等知會辦理
○直隸總督方觀承奏、正定鎮總兵楊朝棟禀報。
六月二十六日。
兵丁朱得名。
拾獲紙包。
内有字帖。
言詞悖逆。
紙尾開有姓名住址者十一人。
雜見逆詞内。
有姓名無住址者三十一人等語。
當令廣平府周元理。
正定府鄭大進。
鞫訊拾獲情由。
一面委按察使王檢。
清河道揆義。
密訪查拏。
臣即日起身赴清河迎駕。
得旨。
卿宜速回辦理此案。
仍将逆詞呈覽。
豫備差務。
可委觀音保。
王檢亦即帶回審事。
又谕軍機大臣等、今日方觀承所奏、正定府奸民妄言一案。
已即于摺内批發矣。
着再傳谕該督。
可即率同臬司王檢前往。
上緊查辦。
如有應至永平府查問者。
即就便往查。
至其逆詞未據進呈。
并着速行封奏
○以禦史羅典、為河南鄉試正考官。
編修王中孚、為副考官。
編修諸重光、為山東鄉試正考官。
編修衛肅、為副考官。
編修施培應。
為山西鄉試正考官。
編修沈業富、為副考官
○丁卯。
谕、奉天、直隸、海船往來。
運販米豆雜糧。
向有例禁。
今夏近京一帶。
雨水過多。
市價未免稍昂。
而奉屬連年豐稔。
若令商販流通。
于小民生計。
甚有裨益。
着暫開海禁一年。
俟明歲秋收後。
再行停止。
至商販船隻出入。
應行驗票稽查。
其由京往奉省者。
令于步軍統領衙門給票。
由奉省來京者。
于奉天将軍衙門給票。
各州縣往奉省者。
于直隸總督衙門給票。
庶彼此察核有憑。
可杜冒濫諸弊。
着直隸總督。
奉天将軍。
府尹。
會同酌定章程。
妥協經理
○谕軍機大臣等、熊學鵬奏、從前随德保。
顧汝修。
往封安南之官弁兵役人等。
所得該國程儀。
概行追繳發還一摺。
所請不免過當。
朕前降旨。
令将該國程儀發還。
向後着例永行停止者。
原以崇朝制而示遠人。
專為使臣而言。
若随往微末人等。
即該國沿例稍有飯犒。
于大體無甚關系。
非持節專員可比。
必于事後斤斤置論不已。
所見轉為瑣細。
着傳谕該撫。
此時竟可置之不問無庸逐一先發後追。
以滋紛擾。
即将來再遇遣使時。
除正副使臣外。
其餘随從人等。
固不當恣其設法需索。
亦不必有意過事吹求。
庶事理輕重有衡。
亦不為已甚之一端也。
可将此詳谕知之
○軍機大臣等議覆、察哈爾八旗都統巴爾品等奏稱、鑲黃正黃二旗各牧廠。
虧缺牛羊額數。
應着落該管各員賠補。
其無力之一百四人。
将伊等所食之饷。
酌借買補。
俟扣完日議罪。
至護軍校兼牧長噶勒桑。
吹喇什。
所管十廠。
虧缺尤多。
請将伊二人并妻子發往伊犁。
給厄魯特為奴。
此十廠所剩羊隻。
歸别廠看守。
俟補足後。
再設牧廠。
均應如所奏。
從之
○戊辰。
上以秋狝木蘭。
奉皇太後自圓明園啟銮
○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朕巡幸木蘭。
向來恩免所過地方錢糧十分之三。
此次沿途省覽。
見今夏雨水過多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