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八旗總管管轄滿洲蒙古官兵及張家口理事同知。
爾宜持躬公正律已嚴明。
董率屬弁。
訓練兵丁練習行圍。
以精技藝。
整理器械。
以壯軍容。
所統弁丁。
有不遵訓令者聽爾參處其選補承襲員缺詳慎核定。
一應俸饷确查咨領。
尤須加意嚴饬官兵。
不許滋事擾民。
凡一切事宜俱照題定事例辦理。
至錢谷詞訟。
民間情事俱屬地方官管理。
不得幹與。
其宣化。
大同二鎮。
附近張家口地方。
亦聽爾節制。
爾受茲委任。
須實心率屬。
加意訓練。
如或怠玩曠職責有攸歸。
爾等慎之。
特谕
○又谕曰、由屯奏、将軍綽勒多染患痰疾身故等語。
所遺黑龍江将軍員缺。
着國多歡補授。
國多歡所遺員缺。
着綽克托調補。
黑龍江将軍印務。
着由屯暫行護理。
國多歡速赴新任
○軍機大臣等議覆、烏噜木齊副都統旌額理等奏稱、烏噜木齊屯田兵四千名。
挈眷前來者一千八百有奇。
餘俟換班時派往。
查挈眷兵内。
子弟頗多。
請嗣後換班兵缺出。
即于餘丁内補放等語。
所奏自屬通融籌辦。
但此等換班兵。
盡以餘丁充補。
恐戶口不能增益。
應定以十缺為率。
補餘丁二名。
俟内地挈眷兵到。
人數日多每次遞增一倍。
至四千額滿。
所有缺出。
悉補餘丁。
再此次内地所派四千兵。
俱由額缺内派往。
将來原額無庸補缺。
從之
○丁巳。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本年秋谳屆期九卿等将秋朝審各案核議。
分别具題。
所有可矜各犯。
例應減等杖流。
但其中有同在可矜之列。
而情節各殊者。
如子婦不孝。
毆詈翁姑而其夫忿激緻斃。
或因該犯之母。
素有奸夫。
已經拒絕。
後複登門尋釁。
以緻拒毆緻斃者。
此等尚因情切天倫。
一時義忿所緻。
與尋常鬥很者。
原屬不同。
然僅一例減流。
而終身遠徙不得完聚。
其情亦堪憫恻。
着該部會同九卿。
嗣後遇有似此罪犯。
案情既确。
俱量為區别照免死減等例。
再減一等發落。
仍逐案随本聲明請旨。
副朕矜恤庶獄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舒赫德等奏、秋審可矜各案内。
有情切天倫。
誤罹法網。
三種人犯。
請再減杖徒發落一摺。
其因妻不孝忿激緻斃。
與母素有奸夫。
已經拒絕。
複行尋釁毆斃者。
已有旨谕部矣。
至救親情切一條。
其中情節。
易涉疑似倘豫定規條。
罪犯情變百出。
保無有父子同毆緻斃。
而飾傷救子者。
人已緻斃。
誰與質證。
若概從末減。
凡有親之兇惡。
恐因此轉滋釁端殊非矜恤平允之道。
此議不可行。
着傳谕舒赫德等知之
○又谕曰、蘇昌等審拟賀縣知縣朱三元。
貪婪不職。
緻斃人命。
拟絞立決一案。
此等贓私累累。
縱役斃民之劣員。
自宜重示懲創。
但律應絞候。
而該督等拟以立決。
未免過當。
朕辦理庶政。
務在一歸平允。
于此等案件。
尤未嘗格外苛求。
蘇昌原摺。
已交軍機大臣将朱三元照律改為絞候。
發部核拟矣至将來秋審時。
應否情實。
自有司憲諸臣定拟。
即本年無及。
待至明年。
列入秋審。
亦無不可。
着将此傳谕蘇昌等知之
○戊午。
谕軍機大臣等、永貴等奏稱、伊什罕伯克古爾班和卓。
商伯克墨墨氐敏。
哈子伯克阿布都拉五品伯克伊斯邁勒。
密喇布伯克巴巴和卓。
俱系奉旨記名應升人員。
若俱候本城缺出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