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其人口牲隻。
經朕降旨賞還。
原因伊等無知誤犯。
故格外施恩。
乃不知感愧。
轉以未經全數給還。
作書索讨。
阿桂答書訓饬。
甚是但措詞尚有未當。
伊等須峻詞嚴饬。
方知畏懼。
倘稍形怯懦。
反緻啟其驕縱。
着傳谕阿桂。
若哈薩克再差人來。
當即緻書。
谕以爾等自歸降後。
大皇帝嘉爾等恭順。
疊沛恩施。
今年潛至塔爾巴哈台遊牧。
人衆牲隻。
俱經擒獲大皇帝矜恤爾等無知。
悉令賞還。
爾等理宜感戴厚恩。
自知愧悔。
乃不知厭足。
妄自緻書索讨。
若将原書奏聞。
大皇帝知爾等貪利昧義。
必加懲責是以未經具奏。
若照例辦理。
凡越境滋事者。
将人犯治罪外。
牲隻等物。
悉收取賞給兵丁。
前因奉大皇帝恩旨。
未經如此辦理。
嗣後若複越境遊牧。
務即照例嚴懲。
雖悔無及矣。
以爾阿布赉平素恭順。
特緻書提撕。
倘仍不改。
我等必行入奏。
爾時大皇帝天威不測。
興師問罪爾等遊牧。
尚能怗然乎。
當以如此詞氣責之
○又谕曰、阿桂奏、阿布赉懇遣回章奇什等語。
章奇什。
歸附受恩。
伊等豈能索取。
阿桂緻書。
乃雲為之奏請。
太覺姑息。
着傳谕明瑞、阿布赉遣使來問及章奇什時。
當雲厄魯特、哈薩克。
均系天朝臣仆。
章奇什歸附後。
大皇帝用為侍衛。
汝等何得索取。
且汝書雲。
厄魯特、哈薩克、孰嘉孰否。
厄魯特臣服已久。
悉遵國法。
爾哈薩克、系極邊化外。
是以大皇帝加恩。
較厄魯特為優。
即有違犯。
亦加寬宥。
若恃恩而驕。
妄生事端。
縱大皇帝憐憫曲宥。
我等亦必執法請懲
○吏部等部會議。
兩江總督尹繼善等疏稱、六塘河修防。
向無專員。
查有常州府海防同知。
事簡可裁。
請移設六塘河。
專司水利。
及鹽河各壩。
再六塘河。
綿亘六州縣。
須佐雜分管。
查清河縣楊家莊主簿。
安東縣長樂鎮巡檢。
俱可就近兼管。
海州惠澤司巡檢。
應移駐張家店。
沭陽縣縣丞。
移駐錢家集。
宿遷縣縣丞。
移駐永濟橋。
桃源縣古城巡檢。
移駐史家集。
聽同知調遣。
應如所請。
從之
○禮部議覆、浙江學政李因培奏、鄉飲賓、生監、耆民。
請分别服色等語。
貢監生、照應選之職服用。
耆民應穿常服。
濫用金頂補服者。
饬地方官嚴禁從之
○又議準、浙江學政李因培奏稱、浙省士子。
竄身裡役。
如莊書、圩長、<土鬥>長之類。
請一概禁止。
埠頭、牙行、二項世業。
生監之家。
應令無頂帶者。
報名給帖。
至福長。
應以殷實農民承充。
州縣官不得濫報生監。
應通行各省遵照。
從之
○參贊大臣阿桂等奏、烏裡雅蘇台解到孳生駝隻。
查照甘省之例辦理。
從之
○葉爾羌辦事都統新柱等奏、八月初六日。
巴達克山穆喇特伯克。
前來貿易。
告稱、愛烏罕頭目愛哈默特沙遣使貢馬。
我頭目素勒坦沙。
亦遣使随同入觐。
報聞
○以廣西右江鎮總兵書通阿。
為阿勒楚喀副都統
○建福建閩安水師右營兵丁營房五百間。
從總督楊廷璋請也
○是日、駐跸常山峪。
行宮
○壬申。
上禦行殿。
勾到各省情實官犯。
及倫紀攸關并雲南。
貴州。
四川情實罪犯。
停決官犯内。
河南斬犯一人。
倫紀攸關内。
直隸斬犯一人安徽斬犯三人。
江西斬犯二人。
福建斬犯一人。
河南斬犯一人。
山東斬犯一人。
山西斬犯三人。
四川斬犯三人。
雲南斬犯一人。
又貴州情實斬犯三人。
餘一百十一人。
子勾
○參贊大臣阿桂等奏、伊犁屯田。
用牛較馬為優。
請将官牧牛給回人。
令其孳生。
不準倒斃。
得旨、如所請行
○是日、駐跸兩間房行宮
○癸酉。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禦行殿勾到廣西。
廣東福建。
情實罪犯。
停決廣東斬犯二人。
福建斬犯二人。
餘一百六十九人予勾
○旌表守正被戕之奉天海城縣民表鳳瑞妻王氏。
直隸任邱縣民籍喜然女籍氏
○是日、駐跸要亭行宮
○甲戌。
吏部議準。
盛京禮部侍郎卞塔海奏稱盛京各部庫使。
例由盛京禮兵二部侍郎。
将官學覺羅學官生。
考試挑補。
請照部院考筆帖式例。
由将軍派兵防查。
再盛京将軍。
總管八旗學。
請添派将軍會同考試。
從之
○以直隸天津鎮總兵常複。
為正藍旗蒙古副都統。
調山西太原鎮總兵醜達。
為天津鎮總兵。
以四川夔州副将台布。
為太原鎮總兵
○以故甘肅洮州土指揮佥事昝景瑜子朝龍。
貴州黎平府古州司正土官楊枝先侄澤遠。
襲職
○廣東巡撫托恩多疏報、乾隆二十六年分雷州、瓊州、二府屬。
開墾荒蕪稅地一頃二十八畝有奇。
廣州、潮州、肇慶、羅定、嘉應、五府州屬開墾荒蕪稅地四十八頃有奇
○是日、駐跸密雲縣行官。
卷之六百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