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八年。
癸未。
四月。
癸卯。
上詣黑龍潭祈雨
○谕直隸被災各屬。
調廠煮赈。
現在例應停止。
第念時屆清和。
麥田現在望雨。
昨京城内外赈廠。
已降旨加赈。
其近京各屬。
并着再行加恩接展。
均動支公帑辦理。
俟甘霖普降後。
再行停止以示優恤。
該部遵谕速行
○又谕、近遵化州民人。
聚集知州衙門肆行。
該署遊擊伊桑阿。
并未帶兵擒拏。
經朕降旨令拏解來京交軍機大臣明白審拟治罪今據方觀承奏、伊桑阿畏。
罪自缢身死。
從前以滿洲補用綠營。
因其騎射好遇事奮勉。
原令伊等整頓綠營庸劣之習。
乃伊桑阿身系滿洲世仆。
且為汛守地方武員。
于此等匪民肆行即當帶領兵丁。
嚴行拏獲。
即偶因拒捕緻傷。
雖非陣亡可比。
朕亦必念其因公身殒。
格外加恩。
似此畏懼自缢。
究屬一死若奮勇擒拏匪民。
尚在死與不死之間。
即使被傷。
較之如此死者。
豈不為榮乎。
滿洲世仆内。
又豈應有此等庸劣之人乎。
此風甚陋。
着通行曉谕各省綠旗滿洲官員。
嗣後凡一切事務。
惟勇往奮勉。
以蕲複滿洲舊習。
痛戒懦弱怯懼之風
○軍機大臣等奏、講官侍班。
向來惟禦門聽政時。
開列名單。
不容更換。
其餘班次。
并無一定章程。
嗣後應照官銜輪派。
如有托故推诿。
即行指參報聞
○江蘇巡撫莊有恭奏、京口駐防漢軍兵。
出旗為民。
情願食糧者。
就近勻派充伍。
所需住房。
請于官田變價充公項内。
動支建造。
得旨允行
○河南巡撫葉存仁覆奏、豫省購磺向在山西價值運費。
較湖南更輕毋庸赴楚采買。
至産硝之地向設官店稽查。
以供各省采辦從無贻誤本屬無弊。
不能照湖南磺廠辦理。
得旨允行
○甲辰。
孝端文皇後忌辰。
遣官祭昭陵
○旌表守正捐軀之安徽無為州民朱有福妻周氏。
河南滑縣民張白奇女張氏
○乙巳。
谕、昨日因直隸被災各屬煮赈。
将屆期滿。
降旨再行接展。
俟甘霖普降後停止。
今已得透雨。
地方官若遵照此旨。
此時即應停赈。
非所以承天惠而廑民依也。
其概行展赈半月庶田功力作者。
漸次可以就食。
而麥秋亦屆矣。
該部遵谕速行
○谕軍機大臣等、京師于四月十七。
八。
等日。
甘霖沾沛。
麥禾及時長發。
看來同雲彌望。
被澤甚為溥遍。
前明德奏、山西太原、汾州、及省北一帶。
正在望雨。
直隸晉省。
地屬接壤。
不知旬日内。
該省曾否均沾。
并能深透否。
若未沾足。
将成旱災否。
其一切綢缪。
亦曾豫計否。
着傳谕明德。
即速查明據實奏聞。
尋奏、太原、汾州、平陽、平定、四府州、及省北大、朔、甯、三府。
歸化城各廳。
于四月十六。
十七。
兩日。
得雨深透。
二麥有益。
秋田亦得及時播種。
得旨、欣慰覽之
○兵部等部議準。
河東河道總督張師載疏稱、堤工平險。
今昔不同。
汛防宜随時更調。
請将河南荥鄭汛把總。
調駐中牟。
仍為荥鄭陽中把總。
中牟汛協防把總。
調駐荥鄭。
改為荥鄭協防把總。
祥符汛千總。
調駐陳蘭。
改為祥陳蘭千總。
蘭陽汛協防。
調駐祥符下汛。
改為祥符下汛協防把總。
虞城下汛千總調駐商邱。
仍為考商虞德總。
商邱協防。
調駐虞城下汛。
改為虞城下汛協防把總。
武荥汛千總調駐陳蘭。
改為陳蘭北汛千總。
陳蘭北汛協防把總。
調駐武荥。
改為武荥汛協防把總。
山東曹單千總。
調駐曹縣上汛。
仍為曹單千總曹縣上汛協防把總。
調駐曹縣中汛。
改為曹縣中汛協防。
應換劄學。
分别給發。
從之
○又議覆、山西巡撫明德奏稱、疎脫遣犯。
兼轄文員。
既有處分。
請定兼轄武職處分等語。
應如所請。
要犯脫逃。
兼轄武職。
降一級留任。
限一年緝獲。
不獲。
照所降級調用疎脫二次者。
降二級調用。
從之
○刑部等部議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