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八年。
癸未。
九月。
庚午。
遣官祭曆代帝王廟
○遣官祭都城隍之神
○上奉皇太後自避暑山莊回銮
○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軍機大臣等議準、甯夏将軍達色等奏稱、甯夏兵丁。
因西路出師。
着有勞績者、八十四名。
奉旨由另記檔案。
作為另戶。
嗣後升轉挑選、及婚喪恩賞。
均請照八旗之例。
一體辦理。
從之
○是日、駐跸喀喇河屯行宮
○辛未。
兵部以武會試中額請。
得旨、這考試漢軍取中二名。
直隸、取中十名。
陝西、取中六名。
廣東、取中四名。
河南、取中三名。
山東、取中五名。
江南、取中三名。
山西、取中四名。
湖北、取中二名。
湖南、取中一名。
四川、取中一名。
廣西、取中一名。
福建、取中二名。
浙江、取中二名。
江西、取中二名。
雲南、取中一名。
貴州、取中一名
○前署廣東巡撫明山疏報、乾隆二十七年分。
潮州、肇慶、廉州、三府屬。
墾複額内遷移稅。
十四頃四十三畝有奇。
廣州、潮州、肇慶、三府屬。
墾額外水田稅。
五十一頃五十三畝有奇。
廣州府屬。
墾額外沙坦稅。
五十一頃九十七畝有奇。
惠來、新會、恩平、墾熟稅。
一頃六十八畝有奇。
香山、新甯、清遠、潮陽、惠來、普甯、高要、墾熟稅。
二十二頃一十三畝有奇
○是日、駐跸常山峪行宮
○壬申。
上禦行殿。
勾到秋審官犯。
及服制。
并雲南。
貴州。
四川。
情實罪犯。
停決官犯二人。
服制斬犯十七人。
貴州斬犯八人。
餘七十一人。
予勾
○是日。
駐跸兩間房行宮
○癸醜。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吏部議準、原任甘肅布政使吳紹詩奏稱、臨洮道。
管理通省驿傳事務。
請改為甘肅驿傳道。
兼巡蘭州府字樣。
洮岷道。
管轄鞏昌府。
暨直隸秦、階、二州。
請改為分巡鞏秦階道字樣。
鑄給關防。
從之
○又議覆、河南布政使佛德奏稱、直省将軍、督、撫、提、鎮、等官。
均有頒發坐名敕各一道、司、道、副、參、均有頒發傳敕各一道。
請換寫賞定清字官銜頒發等語。
查坐傳各敕。
俱系清漢兼書。
司道副參等官傳敕。
閱年久遠。
皆系從前清字官銜。
今新改清字。
理應更換。
其将軍督撫提鎮。
坐名敕書。
皆于補授後。
随時移送内閣撰給。
内有未經書寫新改清字官銜。
自應一律換給。
仍通行各省将軍督撫提鎮。
報部移閣撰給。
其原敕繳銷。
從之
○是日、駐跸要亭行宮
○甲戌。
上禦行殿。
勾到福建。
廣東。
廣西。
情實罪犯。
停決福建斬犯一人。
廣東斬犯二人。
絞犯二人。
餘九十八人。
予勾
○谕、朕昨加恩。
将阿思哈補放廣東巡撫。
阿思哈于廣東事件。
未曾谙練。
明山深悉彼處事體。
計阿思哈由伊犁至西安時。
明山亦必到任。
着傳谕明山。
将廣東情形。
與一切應辦事宜。
詳告阿思哈。
并谕阿思哈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今歲直屬。
間有蝗蝻生發。
随經撲捕淨盡。
但飛蝗停落處。
其種未免遺留。
現在石槽附近一帶。
因天氣尚暖。
即有萌生之處。
此時禾稼久登。
霜降已屆。
固無能為累。
其别處。
倘有伏而不發者。
與其刨挖于春融。
何似豫為翻耩。
使一經風雪。
不翦自除之為愈乎。
着傳谕該督方觀承。
凡今年曾有蝗蝻地方。
實力饬屬速行督辦。
其葦地遺孽。
可以乘冬燒燎之處。
并遵前降谕旨。
悉心設法除治。
毋緻因循。
稍贻農田之害
○是日。
駐跸密雲縣行宮
○乙亥。
谕曰、舍圖肯。
倭升額。
永甯等、陳奏事件。
止繕漢摺。
舍圖肯等、俱系滿洲。
一切陳奏事件。
繕寫清字。
方屬合宜。
如所奏之事太繁。
清字不能盡意。
必須漢字者。
亦應兼繕清文。
豈可止繕漢字耶。
舍圖肯等、竟染漢人習氣。
有失滿洲舊風。
着饬行
○是日、駐跸南石槽行宮
○丙子。
上回銮。
奉皇太後居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丁醜。
上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谕曰、莊親王、現在患病調理。
其所管事務。
自應派人署理。
宗人府事務。
着諴親王署理。
左翼宗學。
查奏近派宗室命名指婚。
奏派穿孝事務。
着和親王署理。
六阿哥。
從前曾學算法。
且現在移住外府。
着派六阿哥。
與秦蕙田。
管理算學事務。
中正殿事務。
着色布騰巴勒珠爾署理。
武英殿事務。
着福隆安署理。
經咒館事務。
着紮拉豐阿署理。
四譯館事務。
着永貴、五吉、署理。
内務府當鋪。
及滋生銀兩事務。
着英廉署理。
寶谛寺事務。
着四格署理。
僧錄司事務。
着舒赫德署理。
解馬花馬箭事務。
着倭赫署理。
莊親王不必解任。
遇有應商酌事件。
仍與王商酌辦理
○又谕、據海明等奏、員外郎夔舒、到阿克蘇。
五年以來。
凡承辦事件。
俱能盡心妥協辦理。
并無過犯。
與從前阿桂所奏、照苗疆等處。
調補官員。
即行升用之例相符。
着照所請。
俟夔舒到京後。
該部帶領引見
○又谕曰、鄂甯、着施恩署理正紅旗漢軍副都統
○戊寅。
谕曰、旌額理、現在烏噜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