噜木齊辦事副都統侍郎旌額理等奏、臣于上年十月。
奏派兵二百名。
在特讷格爾伐木。
備造房屋一千二百間。
本年七月告竣。
合計六堡所造兵房四千八百間。
僅敷兵二千四百餘名居住。
其陸續挈眷兵。
約六百名。
仍需造房一千二百間。
查羅克倫以西。
地名呼圖畢。
田畝廣闊。
河水充裕。
木植亦多。
約可駐兵二千名。
相其形勢。
東至甯邊城七十一裡。
西至瑪納斯一百三十五裡。
為哈薩克往來要路。
臣等酌于本年冬季。
砍伐木植。
計足工料。
運至造房處所。
将羅克倫換班兵六百名。
移于呼圖畢屯田。
所需農具耔種口糧。
亦請于冬間運往。
俟房屋工成。
即趱築城垣。
庶屯田兵三千名。
聲勢聯絡。
且多留地畝。
備給召募民人。
不緻兵民參雜。
似屬有益。
得旨、如所請行
○是月。
直隸按察使裘宗錫奏、熱河三廳各山場。
遍長紅葉。
系菠蘿樹。
土人祇砍伐作薪。
不谙養蠶。
殊為可惜。
又八溝廳屬之難兒河。
與塔子溝屬之三座塔。
木城等處。
亦多長此樹。
應請令熱河三廳。
與八溝二廳地方。
凡有曠閑山場。
俱勸谕百姓。
廣為栽種養蠶。
官給印票。
填明花戶姓名。
及頃畝數目。
三年後果有成效。
酌定租息。
給還地主。
若系官地。
照例升科。
于地利民生。
不無裨益。
得旨、交方觀承實力妥辦
○兩江總督尹繼善奏、裁汰京口漢軍兵。
分别出旗為民。
改補綠營充伍一案。
經軍機大臣覆準。
骁騎校等、以綠營千總補用。
筆帖式情願改武者。
以千總補用。
候補筆帖式。
及記名領催。
皆以外委補用等因。
查骁騎校應改補者三十四員。
筆帖式改武應補千把者一員。
江南通省各标營。
共計陸路内河。
千總一百十餘員。
每年出缺無多。
尚有綠營應行考拔者。
此項骁騎校。
若專補千總。
難以得缺。
臣再三斟酌。
江省陸路内河把總。
共二百三十餘員。
每年出缺較多。
似應于千把兩項内。
酌量借補。
方不緻日久守候。
應請于通省各标營。
陸路内河千把所出缺内。
以一缺補用骁騎校。
仍俟有千總缺出。
與綠營應考拔人員。
輪流間補。
如此通融辦理。
約計年餘。
骁騎校可以補完。
仍于綠營拔補之途無礙。
至裁汰候補筆帖式三員。
領催一名。
須缺無多。
即于京口。
江甯。
兩标營。
就近補用外委千把。
得旨、好
○浙江巡撫熊學鵬奏、查南岸各工。
現俱平穩。
欲防來年春伏二汛。
有堆積土牛一法。
現饬及時挑成。
又浙省草薪中。
有乾柯一種。
最易延蔓。
并令督率民夫。
于沿塘内外。
廣為栽植。
一交春夏。
即可生發。
根底聯結。
塘工既資堅固。
來冬民人。
更可采薪獲利。
得旨、諸凡留心
○山東河道總督張師載、巡撫崔應階奏、接準工部尚書阿桂。
吏部侍郎裘曰修。
咨開。
東省四女寺減河形勢。
最為得地。
而下遊老黃河寬暢。
足資容納。
若将四女寺壩口大展。
則東省多減一分。
直省便少受一分。
現已奏明。
須将口門加寬二十丈。
或十五丈以外。
口門以下。
亦須一律展寬。
接老黃河為度等因。
臣等親往會勘。
緣衛河發源于河南蘇門山。
會合大丹、小丹、淇、湯、洹、等水。
至東省之南館陶。
複有豫省清濁二漳。
全流注入東北。
達于臨清。
九百四十裡。
沿途并無支河旁洩。
至臨清闆閘。
又與汶水會。
北流二百四十裡。
至恩縣之四女寺。
始有此減水壩分洩。
由支河入老黃河歸海。
查昔年清濁二漳。
在直隸境内。
原有支河分洩。
由威縣、達天津入海。
近因直隸沙莊築土壩。
截漳水分流之路。
是以全漳歸衛。
衛河以二十餘丈之河身。
受直豫東三省之水。
流複纡曲。
易漲難消。
遇伏秋雨大。
常至陡長丈餘。
東省固虞沖溢。
直屬更患淹漫。
臣等詳加斟酌。
衛河正面、寬二十六丈。
四女寺壩門、及支河、現寬十二丈。
拟再展寬十二丈。
共二十四丈。
較舊時加倍。
足資分洩。
所挑土。
即于兩岸築成堤埝。
遇盛漲時。
先由此處掣消。
則德州景州以北。
水既水而勢亦平。
洵于直。
東。
均有裨益。
至老黃河雖寬。
但底平。
水難暢流。
是以節年于河心挑子河一道。
現寬四五丈不等。
今支河既已展寬。
則子河亦應一律加寬。
方足暢其入海之路。
并咨直隸督臣。
轉饬辦理。
得旨允行
○四川總督阿爾泰、提督嶽鐘璜奏、臣阿爾泰到任後。
與臣嶽鐘璜、詳查西南兩路。
惟金川居各土司之中。
地勢險峻。
該土司郎卡、貪頑成性。
狡黠異常。
向來逞強。
滋擾鄰境。
如綽斯甲布、革布什咱、巴旺、小金川、黨壩、五土司。
與金川連界。
夙被欺淩。
結怨已久。
又有沃日、松岡、梭磨、卓克基、四土司。
距金川稍遠。
與綽斯甲布等五土司接壤。
非親即族。
唇齒相依。
九土司中。
綽斯甲布勢力稍強。
可與金川相敵其餘或兵力微弱。
或土司庸愚。
分處各巢。
隻可勉力防守。
聯為一氣。
則可并力攻擊。
此九土司共為合從之計。
以遏郎卡窺伺之機也。
上年九月。
因郎卡侵占黨壩地方。
綽斯甲布發兵相助。
并約會各土司禀懇。
準其攻打。
以圖報複。
本年五月二十九日。
九土司會攻金川。
分路前進。
三月以來。
節據兩路委員禀報。
各土司。
或連得勝仗。
或互相殺傷。
核計殺擄數目。
及焚碉奪卡。
搶獲馬匹器械。
郎卡甚為受創。
臣等已饬委員。
谕各土司。
爾等會攻金川。
乃自圖報仇洩憤。
以除後患。
各宜努力進攻。
并饬委員。
如郎卡遣人投禀求救。
款關請見等事。
務嚴為拒絕。
并谕以郎卡滋擾鄰境。
緻各土司公墳會擊。
伊孽由自作。
我等斷不肯曲為護庇。
如此駕馭各土司。
合力進攻。
固可長除後患。
即一時不克。
郎卡亦必畏懼自守。
不緻滋擾鄰近土司。
報聞。
卷之六百九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