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三十年。
乙酉。
閏二月。
辛酉谕曰阿桂遣往伊犁。
舒赫德着留京辦事。
工部尚書。
正紅旗滿洲都統事務。
着托恩多署理
○浙江提督武進升遺疏聞。
谕曰、浙江提督武進升。
曆膺提鎮。
宣力有年今聞患病溘逝。
殊堪轸恻所有應得恤典。
着該部察例具奏
○又谕、浙江提督員缺。
着黃正綱補授所遺廣東碣石鎮總兵員缺。
着葉相德署理。
俟服阕之日。
再行實授。
黃正綱到任。
尚需時日。
浙江提督事務。
着段秀林暫行署理
○蘇尼特輔國公羅壘故。
緻祭如例
○以故雲南箭杆場土巡檢字生民子印。
襲職
○壬戌。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蘇昌奏、請增閩省鹽價一摺。
經行在戶部。
議以是否實在情形。
難于懸揣。
楊廷璋久任閩督。
于鹽務自必熟悉。
請交楊廷璋妥議覆奏。
已如部議行矣。
閩省鹽務。
果有成本不敷。
難于銷售之事。
楊廷璋在閩數年。
何以未經籌辦。
蘇昌到任未久。
于地方諸務。
諒未必即能真知灼見。
所奏是否實情。
誠難懸斷。
定長簡任閩撫有年。
于該省現在情形。
知之必确。
如果商力疲乏。
運售維艱。
自當熟籌妥辦。
但錢價随時長落。
鹽價豈能因之屢為增減。
且遽爾增價。
于民有無擾累。
亦不可不悉心斟酌。
着傳谕定長。
将商鹽實在情形。
及如何辦理妥協之處。
即就所知覆奏。
或蘇昌意在沽名。
急于入告。
以博衆商感頌。
亦即據實具奏。
定長昨因楊廷璋一案挂誤。
朕已加恩寬宥。
此次交查事件。
若稍存瞻徇之見。
依違兩可。
必不能再為曲貸矣。
将此密谕定長知之。
尋奏、閩省鹽務。
雍正元年。
曾将商人裁革。
統歸官辦。
複經題準、除長樂、福清、晉江、同安等、四縣官辦外。
餘悉招商行運。
先完課銀。
後配鹽觔。
近年商辦。
頗形竭蹷。
乾隆二十八年。
通商呈請增價。
前督楊廷璋。
酌準每擔加運耗鹽五斤。
上年又佥請續增。
經督臣蘇昌、将建甯、光澤、邵武、三幫。
準加運耗鹽七斤。
不補錢水。
其餘各幫。
于原定賣價。
準每錢一丈、增補錢水九絲七忽零。
今蘇昌奏請加增鹽價。
是否于增補錢水外。
又請加價。
臣無從懸揣。
查雍正十一年。
題定于各商成本外。
每觔準其獲息一文。
曆今三十餘年。
本費既多。
獲息自薄。
請按一文之數。
折半加增。
令通省各幫。
悉照現在賣價。
每觔加收五毫。
毋庸加給錢水。
亦不準加運耗鹽。
其泰甯一幫。
近因溪河淤塞。
民間願加挑運腳費。
請每觔加收一文。
溪河複通。
仍止準加五毫。
惟官運四縣。
毋庸議增。
得旨、所奏甚公。
緣系問總督之事。
此摺不明發。
密令該部酌采議行
○癸亥。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賜扈從王公大臣。
并浙江大小官員等食
○谕軍機大臣等、據納世通奏稱、接卞塔海烏什回人作亂信息。
一面傳檄招撫。
随帶領官兵起程等語。
納世通初得信息。
尚不知逆回有戕害大臣。
搶掠倉庫之舉。
是以意在招撫。
今既知逆回等肆惡情形。
斷難曲宥。
納世通。
額爾景額等。
務期大示懲創。
不可稍存姑息
○阿克蘇辦事副都統卞塔海奏。
二月二十四日。
柏琨等、領庫車官兵回人等。
至哲爾格濟克德。
拏獲烏什逃回尼咱爾默特。
訊供。
烏什馬步賊共二千六百餘人。
現傷斃二百餘人。
并聞遣人向布噜特求援。
其首逆系魯克察克村之四品項帶孔雀翎伯克額色木圖拉。
及伊子賴和木圖拉等。
回人雖現被迫脅。
因度日艱難。
常懷怨恨。
據供情形。
賊黨俱以耕牧為生。
今廢時失事。
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