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三十年。
乙酉。
三月。
辛卯。
上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谕、據禮部奏稱、果郡王薨逝。
除照例傳行王大臣官員齊集外。
固倫公主。
和碩福晉以下。
縣君、奉恩将軍之妻以上。
應否齊集之處。
請旨等語。
夫郡王薨逝。
公主福晉等、應否齊集。
雖例應請旨。
亦宜分别遠近。
果郡王非他郡王可比。
況朕現在南巡。
必俟奏請。
往返多日。
此際齊集耶。
不齊集耶。
辦理甚屬拘泥。
禮部堂官着申饬。
固倫公主、和碩福晉以下。
縣君、奉恩将軍之妻以上。
皆令齊集
○又谕、江南進獻詩冊入選之程晉升、胡莘隆、王嵩高、金學詩、任大椿、吳省蘭、陳初哲、吳珏、趙帥、汪履基、洪榜、姚興泶、張曾典□攵、金樞、着各賞緞一疋
○谕軍機大臣等、明普奏稱、哈喇沙爾遊擊李大勇、因庫爾勒阿奇木伯克色提克、體察多倫回人。
情形不甚安靜。
前來呈報。
伊與納世通相商。
暫回庫爾勒查辦等語。
昨因明普應援烏什。
忽以乘時耕種為詞。
欲回哈喇沙爾。
曾降旨申饬。
今既有色提克所報之言。
雖不可遽信為實。
自應前往查辦。
并将現在情形。
作速奏聞
○旌表守正捐軀之直隸安平縣民李之水妻高氏
○是日。
禦舟駐跸崇家灣
○壬辰。
谕軍機大臣等、現在西路烏什地方。
有應辦事務。
将軍明瑞、暨各辦事大臣等。
常有馳遞摺奏。
着傳谕江南、河南、山東、山西、直隸、陝、甘、各督撫、通饬沿途各站。
凡有接遞夾闆報匣。
務較尋常事件。
更加迅速。
不得稍有遲緩
○又谕曰、明瑞奏稱、烏什回人。
雖系小醜。
無難剿滅。
但據城固守。
必須攻擊。
未免傷我官兵。
且城内迫脅者必多。
似宜設間以離其黨。
從前護送伊犁屯田回人之烏什伯克呢雅斯等、四十餘人。
實不知叛逆情事。
俱暫交薩裡看守。
今傳喚詢問。
酌将數人帶往軍前。
相機調遣。
又據從烏什脫出送信之回人阿布都果普爾告稱、賴和木圖拉倡亂時。
西城一帶回人。
俱不願從逆。
率其家屬。
投向駐劄大臣。
而素誠等疑惑。
不肯收留。
皆哭泣而去等語。
昨據卞塔海。
将數次攻城情形具奏。
朕即谕克城不必以進攻為事。
今明瑞欲相機設間。
使之内潰。
所見尚是。
前因烏什回人從逆。
為之死守。
自應大加懲創。
但如送信回人之言。
則合城并非同叛。
此等挈眷投向駐劄大臣之回人等。
若果系實情。
自應從寬免死。
但明瑞兵至烏什。
即來歸附。
始可寬貸。
若抗拒如初。
直待困極始降。
則又不可姑息。
至阿布都果普爾脫出。
先向阿克蘇報知。
又詳述城中情事。
甚屬出力。
着加恩賞給六品頂帶。
仍賞銀五十兩
○又谕、據明普奏、庫爾勒阿奇木伯克色提克告稱、多倫回人。
情形不甚安靜。
請回哈喇沙爾查辦等語。
多倫回人。
安插已久。
雖情迹稍有可疑。
亦未可全信。
額敏和卓。
熟悉回人情事。
前往烏什時。
着順道至哈喇沙爾。
若烏什事竣。
伊等安靜如常。
則已。
或稍有可疑。
惟在額敏和卓。
酌量辦理。
但新有烏什一事。
回人等未免驚恐。
當使之不覺。
方為妥協。
并傳谕明普。
諸事聽額敏和卓辦理。
不可自執己見
○是日、禦舟駐跸海棠庵
○癸巳。
上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據侍衛保甯奏稱、伊帶領入觐回人内。
有伊什罕伯克摩羅和卓、系烏什人。
伊家口皆在城中。
今聞信必自生心。
拟将摩羅和卓、暫留哈密看守等語。
摩羅和卓、雖不無疑慮。
然伊究何能為。
即脫逃又将何往耶。
着仍照常帶領行走。
不必留于哈密。
并傳谕薩瀚。
曉示摩羅和卓。
以保甯奏伊系烏什人。
請留哈密。
奉到谕旨。
謂烏什之事。
與伊無涉。
仍照常行走。
一面另派妥員。
酌量帶領。
保甯辦理過當。
着傳旨嚴行申饬
○是日、禦舟駐跸平橋
○甲午。
谕、今年京察屆期。
吏部開列在京各部院三品以上大臣。
暨督撫等。
奏請甄别。
内閣大學士。
職掌班寮。
向不與列。
第念大學士傅恒等、或參贊綸扉。
兼領部務。
或曆膺節钺。
宣力有年。
均各敬慎恪恭。
克稱厥職。
宜加優獎。
以光钜典。
傅恒、尹繼善、劉統勳、楊應琚、俱着交部議叙
○又谕、本日吏部開列在京部院三品以上大臣請旨。
所有協辦大學士尚書阿裡衮。
陳宏謀。
莊有恭、尚書于敏中、托恩多、阿桂、侍郎錢汝誠、安泰、覺羅阿永阿、均各恪勤稱職。
着交部議叙。
以示優獎。
侍郎雙慶、此次随從南來。
辦理行在禮部事務。
總屬錯謬。
即如緻祭泰山、孔子、周公、祭文。
均經遲誤。
業據崔應階具摺請罪。
五福奏聞泰山祭文遲誤。
雙慶系遣祭孔子。
周公之人。
又屬禮部。
既不據實陳奏于前。
經朕查詢。
又複希圖狡辯。
不可複任侍郎之職。
着降四級調用。
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