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衆。
急于入城。
将步下賊人踏死者甚多。
官兵亦剿賊百餘名。
二等侍衛烏爾圖、及兵丁二名陣亡。
官兵得傷者四十五名。
布噜特等五名。
着照納世通等所奏。
将伊所領官兵。
有陣亡得傷。
效力出衆人等。
俱查明奏聞
○又谕、據綽克托奏、自伊犁行抵雅爾。
官兵馬匹。
全無傷損。
糧饷器什。
亦俱運到等語。
此次帶領移駐官兵。
行走甚屬妥協。
綽克托、伍岱、讷蘇肯、俱着交部議叙
○是日、禦舟駐跸順河集
○己亥。
遣官祭徐州府銅山縣河神廟、并遣官至山東禹王廟、龍王廟、周先賢仲子祠、任子祠、明臣宋禮祠拈香奠酒。
尋頒禹王廟扁。
曰溯源明德。
仲子祠。
曰賢詣升堂
○谕曰、雙慶所遺禮部侍郎員缺。
着額爾景額補授。
額爾景額未回京以前。
着諾穆渾署理。
安泰所遺戶部侍郎員缺。
着旌額理署理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熊學鵬奏、三月初一日以後。
浙江省城。
及各屬節次得雨四五寸不等。
經朕批詢。
與農桑有無關礙。
令其詳查速奏。
迄今尚未奏到。
昨布政使永德奏稱、近日雨旸時若。
菜麥敷榮。
漸次結實等語。
浙省今年。
連次得有透雨。
土膏最為深潤。
方今菜麥将登。
正須天氣晴和。
以資成實。
現在雨水。
是否不緻過多。
與農事蠶桑。
有無妨礙。
春收分數若何。
着傳谕熊學鵬。
即速查明具奏。
尋春。
三月初一日以後。
得雨大小四五次。
初九以後。
晴至二十一日。
複得細雨一二次。
二麥正資暢發。
并不過多。
杭、嘉、湖、三府育蠶之地。
三月以來。
天氣溫暖。
現屆三眠。
計四月初旬内。
可上山成繭。
至通省春收分數。
紹興一府最稔。
餘約七分以上。
至八九分不等。
得旨、覽奏欣慰
○以浙江處州鎮總兵素保、為山海關副都統
○是日、禦舟駐跸王家莊
○庚子。
上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谕、由京随來水手網戶。
每人各賞給一月錢糧。
江南省水手頭目等、每人賞給一兩重銀锞二個。
水手等、每人賞給一兩重銀锞一個。
拉纖河兵一千名。
每人賞給五錢重銀锞一個
○是日、禦舟駐跸泇口鎮
○辛醜。
谕軍機大臣等、明瑞奏稱、與納世通商議。
以烏什南山。
距城不遠。
約分為兩翼。
前往攻取。
賊盤踞山嶺。
施放鳥槍。
為我兵沖擊。
敗走入城。
盡奪其辎重。
又焚西北門外所有水磨。
棄其麥面。
計殺賊三百餘名。
得傷者甚多。
宗室侍衛恒瑸、被鳥槍傷陣亡。
厄魯特瑭海、被鳥槍傷墜馬。
其餘得傷者十五名。
似難力攻。
因暫息官兵等語。
逆回等怙惡不悛。
必大加剿殺。
始知所警戒。
但烏什山險城堅。
進攻不易。
續據明瑞奏、遣回人等設間以離其黨。
看來此時、明瑞雖經辦理。
而逆回等未必即聽其言。
仍以力攻。
緻傷損官兵。
殊屬可憫。
自仍以防守要害。
堵截逋逃。
坐待其斃為要。
再納世通定議攻城西面。
今明瑞兵至西北。
未知納世通于何處夾攻。
着明瑞查明具奏。
至阿克蘇辦送口糧。
尚覺拮據。
烏什城小。
被圍日久。
何未見糧饷不足。
而軍器火藥。
亦甚有餘。
伊等起事時。
何以能豫為儲積如此。
着明瑞查明具奏。
此次效力及陣亡得傷官兵。
俱着交部分别議叙議恤
○又谕曰、明瑞奏稱、進攻烏什時。
遣回人阿布都海色木。
至城下招撫。
有賊四人出應雲。
我等歸順以來。
久屬臣仆。
安敢作逆。
因哈密屬人。
擾害不堪。
以緻犯此重罪。
又抗拒大兵。
除畏死之外。
别無他意。
俟回城商議等語。
前據卞塔海奏、烏什回人。
因派送沙棗樹科。
忽然滋事。
朕即谕以查看起釁情由。
必系素誠平日辦理不善所緻。
着明瑞查明具奏。
今看回人等所告。
尚将綠旗兵欺淩伊等情事。
隐而未發。
至阿布都拉所屬人等、任意擾害回人。
素誠全未查辦。
現在額敏和卓。
前往喀什噶爾。
先至哈喇沙爾。
查辦多倫回人。
事竣即赴烏什。
暫行協辦。
額敏和卓。
與玉素布。
俱朕臣仆。
練事有年。
自不至縱容所屬。
擾害回人。
然所屬愚人。
不知事體輕重。
希圖小利。
倚勢橫行。
亦未可定。
着通行傳谕駐劄大臣等、烏什既有此此等情事。
可為鑒戒。
将來必須留心體察。
約束下人。
斷不可失于防範。
以緻自贻伊戚
○又谕、前議雅爾駐兵。
哈薩克等、有小商販前來。
準其貿易。
至大商。
則令前赴伊犁。
特恐伊等因雅爾貿易近便。
遂不複前往伊犁。
但哈薩克等、若以同一商販。
而區分大小。
未免妄生揣度。
且雅爾既駐官兵。
則馬匹牲隻。
在所必需。
惟減其價值。
以運送多費為詞。
聽其情願與否。
即将來馬匹牲隻較多。
亦可陸續解送伊犁。
着傳谕綽克托。
愛隆阿等。
将雅爾貿易情形。
會同明瑞定議具奏
○豁除福建南安縣水沖難複民田。
十八畝有奇額賦
○是日、禦舟駐跸萬年倉
○壬寅。
上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谕、據明瑞奏稱、素誠在烏什。
平日将回人種種科派苦累。
伊父子及辦事筆帖式等、任意奸淫回人婦女。
此次辦送濟克得木植。
素誠将伊子。
派出押運。
沿途行李。
俱令回人背負。
以緻所派之人甚多。
并将小伯克賴和木圖拉。
亦行派出。
而賴和木圖拉之妻。
從前又曾被素誠留宿。
因此蓄有嫌怨。
遂至作亂。
至卞塔海、領兵到烏什時。
并不查訊緻亂緣由。
辄行施放鳥槍。
至第三日。
用炮攻打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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