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往軍台效力。
并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江南河道總督李宏奏、中河廳屬桃源縣運河南岸。
尤家灣。
蕭家莊二處。
堤内地勢低窪。
舊設石閘二座。
宣洩田間積水入運。
啟閉以時。
甚資利賴。
因日久牆石圯裂。
尾土塌卸。
閘外跌成深塘。
難以啟閉。
查兩閘原系歸地方官于水利案内詳辦但河工與地方。
苟有利民生。
事同一體。
且中河兩岸。
舊有歲搶埽工。
其無關緊要者。
似可撙節通融辦理。
除将舊閘石料拆起盡用外應添新料無多請即入于中河廳歲搶庫貯項下。
核實彙辦。
毋庸另籌撥項報聞谕軍機大臣等。
據李宏奏、運河南岸尤家灣。
蕭家莊。
石閘二座日漸損壞應行修理等語。
該處閘座。
自乾隆二十二年建設以來。
距今未及十載。
其閘外跌成深塘由水勢沖激使然理尚可信。
何至牆石圯裂。
尾土塌卸若是之速此必當時監工承辦人員。
偷減工料。
草率從事。
以緻易于傾圯。
着傳谕李宏。
親往該處據實确勘。
将現在拆卸石料。
舊灌灰漿。
逐一查驗。
如有偷減草率情弊。
即行查參着落賠修。
并将此傳谕高晉知之。
尋李宏奏、蕭家莊石閘。
因閘外跌成深塘。
閘底關石樁被水搜刷。
以緻雁翅牆石蟄裂。
尾土遂亦塌卸。
惟金門兩邊牆石未動。
現将蟄裂雁翅拆起。
并拆開未裂三四層。
逐細勘驗。
舊灌灰漿。
向屬凝結。
尤家灣石閘。
因閘牆西首被水沖塌。
水由閘後通流。
将尾土沖刷。
緻石牆坐卸。
灰漿縫口。
已無從勘驗。
其東牆未倒之工。
拆驗亦無不足。
至承辦各員。
雖無偷減情弊但洩水小閘。
間時啟放。
非經年沖激者可比。
乃未及十載。
即已傾圯。
各員實難辭咎。
所用儹修工料銀兩即着落追賠還款。
又該閘工程向令居民防守。
河員并無專責。
此次修竣後。
請歸中河廳專司啟閉。
地方官協同料理。
以專責成報聞
○壬戌。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自圓明園啟銮。
谒泰陵
○谕軍機大臣等。
劉藻辦理莽匪事宜。
拘于書生之見。
動辄錯謬。
伊今日所奏三摺。
閱其情節。
又俱不知事體。
已于摺内批示矣即如施尚賢。
以内地民人。
膽敢與莽匪結為姻黨探聽消息。
實為漢奸之尤。
其莽匪滋釁情形該犯自必深悉。
若果嚴行訊究斷無不供出實情之理。
乃劉藻不過草率一問辄謂嚴鞫無供。
遽将該犯正法。
置緊要關鍵于不問。
複何由知逆匪底裡乎至孟艮土司猛孟容之堂侄召散。
與猛孟容父子不協召散遂勾引莽子将猛孟容拏去。
并欲追殺召丙是莽匪滋釁之由。
召散實為禍首。
若将該犯拏獲。
則惡逆無人煽惑。
賊黨自更易于掃除。
劉藻乃欲于既搗整欠後再剿孟艮則昧于先後機宜矣。
又另摺所稱孟連地方一聞木匪挖溝搭橋之語禀報驚惶。
不過無知土練等遇事恇怯。
略有風聞遂爾張大其事。
而劉藻概不深察。
遽患其乘虛蔓延。
又何無識之甚耶。
此事斷非劉藻所能辦理。
着交楊應琚。
于到滇後酌量情形逐一查辦至所稱遵奉恩旨。
轸念瘴鄉。
整兵稍待再圖大舉等語則更大謬。
前此降旨。
原以該處如或調兵未齊。
至瘴盛之時。
不妨稍待今既集兵七千有餘定期進剿。
正當克日迅奏膚功。
又豈得托言瘴疠忽爾徹兵甯不慮為遠夷所輕玩乎設我徹兵而莽子或乘此隙。
進至内地滋事其罪又誰當之。
況瘴氣所聚。
并非概地皆然。
或此處有瘴彼處即無。
則兵行祇須越過瘴毒之處便可無患。
若雲煙瘴人必不可觸冒。
我兵既畏其氣莽匪又何獨不然。
豈可為此遷延觀望之說。
以誤事機耶楊應琚到滇後。
一切進兵機宜。
自能悉心籌辦。
現在楊應琚尚未及到。
劉藻此時。
仍當督促調集之兵。
奮勇征剿。
斷不可惑于瘴疠之說。
輕議徹回。
再幹罪戾。
着将劉藻摺。
鈔寄楊應琚閱看并傳谕劉藻知之。
尋楊應琚奏、查施尚賢。
既與莽匪結為姻黨。
探聽消息。
其情形自所深知研究即得實情。
何至嚴鞫無供。
乃劉藻将原供删去。
并未全行奏出。
今将原供鈔錄呈覽。
施尚賢罪大惡極。
家口亦應緣坐。
已饬查拏究拟。
又木邦久欲投歸内地。
懇内地土司轉達。
是以莽匪欲搭江橋。
木邦必先通知。
耿馬土司應即迎機允準查莽匪大局已定惟嚴催追捕賊首。
訪擒漢奸。
斷不敢苟且了事得旨嘉獎
○是日、駐跸黃新莊行宮
○癸亥。
吏部議雲貴總督劉藻。
雲南提督達啟均應照例革職得旨、前因劉藻辦理莽匪一案。
種種錯謬已将伊降補巡撫今據伊屢次奏報核其前後所辦理。
無一事能合機宜。
即如去歲聞莽匪滋擾土司邊境伊既親行帶兵前赴思茅。
自應駐守該處就近調度以期速剿醜類。
乃輕信何瓊诏等謊報猛往失事之語心懷畏葸。
托稱整控江有小徑可通内地。
懼賊竄入遽自思茅退回普洱。
甚恇怯無能實可駭異。
殊不知思茅為近邊要地。
總督既駐兵鎮守。
忽爾退避徹回。
甯不慮見輕于賊匪耶至何瓊诏等渡整控江失事之故。
由于将兵器捆載行裝。
将弁徒手散行。
毫無紀律。
突然遇賊沖出。
星散奔逃。
旋即陸續投歸。
劉藻始則率報兵弁陣亡。
張皇失措。
繼則罪以貪功輕進。
何瓊诏等以不備緻逃。
豈為冒勇輕進其颠倒是非前已明降谕旨有識者當無不知其悖謬。
至其檄調通省兵丁。
忽調忽徹。
漫無成算而節次所奏諸摺。
可笑可鄙之處。
尤不可枚舉。
瞀亂乖方。
實出意料之外。
設使吳達善在彼。
亦如此辦理。
朕早治其罪矣。
特念劉藻本系書生未娴軍旅。
不忍即加重譴。
但複令其腼顔尚為巡撫。
其何以示懲創亦何以示各省督撫慎重封疆耶。
劉藻着照部議革職。
留滇效力所有調兵不合定例。
糜費軍饷之處。
将來報銷時。
俱着落伊賠補。
提督達啟身系滿洲。
遇有攻剿逆匪之事。
自應統率兵弁。
身先奮往并将辦理機宜。
随時奏報乃伊惟聽從劉藻指使。
俨若偏裨。
數月以來毫無調度。
亦未據專具一摺入告。
是誠何心。
提督平日于地方事務固不宜幹與以掣總督之肘。
至于領兵征剿。
則系提督專責。
又豈可推诿總督。
緘默自安竟若置身局外乎達啟亦着照部議革職。
交與楊應琚令其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