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領、防禦、骁騎校、各一員。
其協領均兼佐領。
另鑄關防。
餘俱候缺補放、其馬匹、饷銀、口糧、鉛彈、火藥、等項。
悉照涼州例支給等語。
應如所請。
至稱天津兵遇婚喪事。
将涼州生息銀一體分賞之處。
暫如所請。
現令各省将軍等查辦。
覆到時。
再令該副都統遵辦。
從之
○兵部議覆、陝甘總督吳達善奏稱、甘肅鞏昌、秦州、二營。
向隸洮岷協。
查鞏昌營、距洮岷一千餘裡。
距固原五百裡。
秦州營、距洮岷六百五十裡。
距固原五百一十裡。
均應改隸固原鎮。
令其就近管轄。
應如所請。
又稱、慶陽協所屬泾州營。
系入甘門戶。
差務殷繁。
向設左營兵三十一名。
該營所屬。
瓦雲汛。
系由陝入甘孔道。
向撥防兵五名不敷差遣。
請于紅德城營。
撥馬守兵十名。
添入泾州營于慶陽協營、撥經制外委一員。
紅德城營。
撥馬守兵五名、添入瓦雲汛。
亦應如所請。
從之
○壬申。
命翁牛特貝勒諾爾布紮木素、在禦前行走
○以敖漢輔國公羅布藏錫喇布、為理藩院額外侍郎
○予故土爾扈特所薩克多羅貝勒羅布藏達爾紮、緻祭如例
○癸酉。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曰、刑部侍郎四達着馳驿前往山西。
有查辦事件。
所有随帶司員。
并着一并馳驿
○谕軍機大臣等、彰寶奏、據安邑縣知縣馮兆觀禀稱、鹽政達色。
遇事堅執。
商情惶惑。
并置買器物。
勒派商人賠墊。
及需索贽儀饋送各情節。
或系吳雲從授意馮兆觀。
以為報複之計。
俱未可定等語。
已于摺内挑示。
令彰寶不必來京。
并派四達馳驿前往。
會同該撫審理矣。
從前達色參奏吳雲從。
徇商沽名。
廢弛鹽務。
參請革職。
朕意吳雲從如止不能經理鹽務事宜。
其罪尚不至于革職。
達色所奏稍覺過當。
因令達色會同彰寶查奏。
今彰寶既據馮兆觀禀出達色有勒派各情節若系吳雲從因參劾私忿指使該縣捏造款迹。
希圖報複。
自當重治其罪。
至達色前在天津鹽政任内曾與商人交結獲罪。
今若果有該縣所禀情事。
則是始終不知悛改。
故智後萌。
亦當徹底根究。
拟議重懲。
此案既經彰寶查參。
若竟交該撫審訊。
不知者或疑撫臣與鹽政。
不無嫌隙。
且不足以服達色之心。
今令四達會審。
可一秉虛公。
詳悉研究案情定拟。
毋得稍存成見。
以乖信谳。
将此傳谕知之
○以陝西定邊協副将萬岱、為興漢鎮總兵
○甲戌。
谕曰、揚甯在木邦與賊匪打仗。
未能盡力剿滅。
且辦理諸事。
均不妥協。
着革職。
發往伊犁。
自備資斧。
效力贖罪
○谕軍機大臣等、李質穎奏、鳳陽關盈餘較少一摺。
内稱、因夏秋水漲。
豫省米豆商船。
過關稀少。
尚屬事所應有。
至稱泗州一帶。
秋成稍薄。
外來商販無多等語。
所奏殊未明晰。
該處收成既歉。
正藉外來糧石。
以資接濟。
商人趨利如骛。
估舶益當雲集。
何以商販轉少于往年。
揆之情理。
實不可解。
若雲該處舊産糧石。
每歲外來商人搬運者多。
今年因偶被偏災。
收成歉薄。
商船不赴該境采籴。
亦應聲叙明白。
豈可如此含糊入告。
着傳谕李質穎、将實在情形。
詳悉覆奏。
尋奏、鳳陽關坐落壽州正陽鎮。
凡豫省米豆、自西而東。
俱在關報稅。
兼該處素産米糧。
商販采籴者。
亦來交稅。
今該地收成減薄。
而糧價較豫省相去無幾。
是以無外境糧食來粜。
但既已歉收。
誠如谕旨所雲、商船亦不複赴該境采籴。
報聞
○以廣州副都統曹瑞、署鑲紅旗漢軍都統。
正黃旗漢軍參領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