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項。
一切動支公帑。
絲毫不以累民。
猶恐沿途運送供役。
不無稍資民力。
是以疊經降旨。
優加賞赉。
務期闾閻普被實惠。
在小民深明大義。
感奮出于至誠。
但以中州士民。
如此淳良足尚。
乃施恩所及。
竟以曲從其請而不令均沾。
豈此等服勞之赤子。
可以不蒙闿澤。
而國家格外之仁。
轉得為不知感激奉公者所濫邀乎。
所有此次賞給河南省銀十萬兩。
仍着遵照前旨行。
該撫其董率所屬。
實力妥辦。
毋任胥役等少有侵蝕中飽。
副朕轸念黎元至意。
仍将此通谕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兵部據明德咨、滇省東川營買補馬價。
請照各營一例給發。
經部議覆、可否循照川省代滇采買馬匹之例。
每匹給價十三兩。
俟軍需告竣。
仍依舊例報銷一摺。
已降旨依議。
各營買補額缺馬匹。
關系緊要。
滇省既因年來購辦馬匹。
市價不無稍昂。
酌議加增買值。
尤屬軍需重務。
非尋常事件、咨部查核者可比。
理應将現在通融買補情形。
據實奏聞請旨。
何理僅行咨請部示。
明德在督撫中素稱幹練。
乃前于買補通省營馬、照舊增價一案。
徑咨戶部。
并未專摺具奏。
今此案複咨兵部議辦。
殊不知事理輕重。
此等有關軍務錢糧要件。
并不随時入告。
豈僅以簡調官員。
呈報晴雨。
遂為盡督撫奏事之責耶。
明德、着傳旨申饬
○禮部題。
朝鮮國王李昑、遣使表賀萬壽、冬至、元旦、三大節。
及進歲貢方物。
賞赉筵宴如例
○步軍統領奏、軍機大臣會同宗人府、将富新等鬥案内為首之陳受福、拟遣。
經臣衙門将該犯咨送兵部。
該部司員、因文内未經指明發遣之處。
将咨文及人犯當時駁回。
伏思公務文移。
皆以印信為憑。
或有應駁。
宜接收回堂行文咨查。
且遣犯應速令起程。
若彼此推诿。
慮有疎防。
應請交于兵部、嗣後司員、不準擅駁用印公文。
并将拟犯速行辦理之處。
議定成例。
報聞
○以頭等侍衛白和卓、為正黃旗滿洲副都統
○調山東按察使雷暢、為山西按察使。
以山東濟東道徐績、為山東按察使
○戊辰。
谕、昨馮钤題參颍州府知府史魯璠、縱庇太和縣知縣郭世誼一案。
并不先行據實察劾。
直待該員告病後。
始以一參塞責。
已将馮钤解任。
交部嚴加議處矣。
督撫職任封疆。
察吏是其專責。
乃外省模棱惡習。
辄以袒護屬吏。
自博寬厚之名。
及至劣迹昭彰。
自知萬難諱飾。
即名挂彈章。
猶複因事斡旋。
多方遷就。
經朕屢行訓饬。
而锢疾已深。
牢不可破。
揆厥所由。
蓋因督撫等、向來遇有處分。
部議應降應革。
皆格外宥原。
從寬予以留任。
伊等見與官位毫無虧損。
遂不複痛改前非。
力圖湔濯。
是朕惜材從寬之恩。
轉為若輩怙惡之資。
而非懲愆之義矣。
吏治因循日久。
若不力為整頓。
勢将何所底止。
近日如嵇璜之膜視甄别。
與馮钤之曲徇劣員。
皆覆轍相尋。
不得不明示懲創。
以肅官箴而存政體者。
又如各省營務。
從前特派大臣巡閱。
後因欽差外出。
徒令各省酬應紛繁。
于簡核究無實濟。
傳谕停止。
遇兵部奏請時。
即令該督撫就近查閱。
以督撫等系本省統轄大臣。
重其責成。
自當悉心訓練。
乃伊等因無人糾摘。
遂爾視為具文。
不實心振刷。
以緻營伍日弛。
不堪已極。
現在滇省綠營兵丁。
恇怯成性。
全不适用。
皆曆任督撫玩愒阘茸所緻。
滇省如此。
他省自可例推。
國家設立營制。
繕備平時。
原以養有勇知方之士。
若終年糜饷。
徒蓄庸懦無用之人。
豈複兵防本意。
着饬谕各直省督撫、嗣後務同提鎮等。
督率将備。
加意策勵。
訓練精嚴。
遇當查察時。
實力澄汰糾參。
勿以虛文塞責。
庶為不負任使。
倘經此番嚴饬。
仍複不知悛改。
日後查出。
或别經發覺。
必當重治其罪。
再不為之曲貸矣。
将此通谕各該督撫知之
○又谕。
浙江濫制鳥槍一案。
蘇昌朦混具題。
工部亦率行覆準。
糜帑至一萬七千餘兩之多。
因究出承辦之員。
與各衙門書吏串通舞弊。
現在審拟定案。
前以添設馬上槍兵。
系各省通行之事。
或亦有似此濫行制造者。
随谕令各督撫查明具奏。
今據陸續奏到。
俱系按照定數制給。
并無逾額濫造者。
是冒濫弊混。
惟浙省為然。
蘇昌前在總督任内。
既經奏明承造四百餘杆。
後題銷時。
聽其混入續制之語。
且明知已經多造。
又不将劣員蠹役。
據實嚴行參奏。
實屬有心回護。
設使蘇昌尚在。
必當将伊治罪。
如僅照例分賠。
不足示儆。
着将蘇昌應賠銀兩。
在伊家屬名下、十倍罰出。
以為封疆大吏、不肯盡心者之戒
○谕軍機大臣等、明年為朕六十萬壽。
在籍諸大臣。
多有來京慶祝者。
内如錢陳群、年力尚屬強健。
自必踴躍趨赴。
朕方深喜其來。
若沉德潛、則年屆期頤。
不欲其更行遠涉。
且後年即恭遇皇太後八旬大慶。
既不便令其久寓都門。
留待慶典。
若去而複來。
則道途仆仆。
益覺勞頓。
高年不以筋力為禮。
自是古今通義。
況江鄉紳衿耆庶。
原有在公所望阙叩祝定例。
沉德潛以百齡卿秩。
為在籍衣冠倡率。
扶杖嵩呼。
即為昇平上瑞。
又何必随朝臣拜舞。
方為伸敬乎。
着傳谕錢陳群、令其就近向沉德潛宣示朕意。
諄切慰留。
無任同行北上。
設沉德潛泥于前歲自奏入都恭祝之語。
尚欲勉強就道。
即是不知體朕優禮恩眷。
殊非所喜。
倘錢陳群不能力阻其行。
即錢陳群之踴躍趨赴。
不但不為嘉許。
且疑其亦非出于中心之誠矣。
将此詳谕知之
○又谕、工部議、護理河東總河毛嘉梓、題銷泇河廳屬峄汛韓莊等滾水壩。
用過工料銀兩一本。
已照例駁令據實核減。
此案工程。
從前既經部駁。
自應切實核銷。
俾無浮冒。
豈可仍前聲叙。
并不加意詳核。
率意報銷。
毛嘉梓暫行護理總河印務。
不過尋常事件。
代為判行。
至此項本系毛嘉梓兖屬之事。
何必于護印時亟亟題報。
況吳嗣爵陛見後旋即回任。
何不可待之有。
其中恐不無有意混銷情弊。
不可不徹底查究。
吳嗣爵現在總河。
此事乃其專責。
着将毛嘉梓辦理此案、有無弊混之處。
即行詳悉确查。
務令水落石出。
據實具奏。
毋得稍有瞻徇。
所有部駁之本。
并着詳慎核減。
另行題覆。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近聞歸化城副都統常青、在該處辦事。
與屬員并無上下之分。
舉止卑瑣。
該處土默特等、俱各殷實。
最喜鑽營。
新授将軍常在、尚未到任。
此時常青署理将軍印務。
恐與屬員通同舞弊。
着傳谕鄂寶、留心察訪。
如稍有舞弊營私、及聲名平常。
即據實具奏
○護理廣西巡撫布政使淑寶奏、前奉旨。
各省流徒等犯。
責成該管官體察防範。
現查粵西各府。
集犯多至三四百名。
少或數名。
應請酌州縣大小。
概為均撥。
其原犯邊遠極邊煙瘴者。
務各名稱其實。
并嗣後各省指配柳州、浔州、桂林、三府人犯。
依閩浙例、解巡撫衙門酌發。
再粵西向令聚處城廂。
既按府均發。
則各處保甲。
十倍于所轄配犯。
除附近苗寨安邊、及猺獞土狼各保甲不宜安插外。
應饬州縣、查到配半年安分各犯。
勻交内地保甲長。
由附郭及四鄉。
分領收管。
仍就近以分防佐雜專管。
朔望會同汛弁查點。
未設分防者。
該吏目、典史、及汛弁、輪查。
得旨、如所議行。
卷之八百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