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三十五年。
庚寅。
十一月。
癸卯朔。
禮部議覆。
湖北學政戴第元奏稱、楚省各學冊籍。
開填年貌經書。
每有舛錯。
廪增字樣。
亦間有訛。
或新冊與舊冊不符。
或卷面與冊注互異。
将應議各職名。
分别咨部等語。
查教官應辦冊卷。
學政彙造總冊。
舊例。
均無舛錯議處之條。
應請交吏部察議定例。
從之
○甲辰。
上禦乾清門聽政
○遣官祭先醫之神
○谕、據海明奏、江西省本年鄉試。
有廣信府屬之興安縣生員李炜、年已九十九歲。
三場完卷。
雖未入彀。
其志實堪嘉尚等語。
今科順天鄉試。
有年逾八旬者二人。
已加恩特賜舉人。
俾遂觀光之願。
今李炜年及期頤。
尚能康強應試。
洵為盛世休徵。
李炜、着一體賞給舉人。
副朕推恩引年至意
○吏部等部議覆、署雲貴總督彰寶等疏稱、滇省裁改各府、廳、州、縣。
一切分隸事宜。
一、改設武定、元江、鎮沅、廣西、四直隸州。
廣南、永北、蒙化、景東、四直隸同知。
鶴慶州、一州、祿勸、師宗、彌勒、建水、四縣。
添設麗江、順甯、二縣。
改撥管轄之五嶆、他郎、二通判。
威遠同知。
并各經曆、巡檢、知事、大使、儒學等官。
共應頒給印記關防四十六。
俟新印頒到日。
将舊印繳銷。
一、裁知府七。
知州五。
知縣一。
府教授六。
訓導四。
州學正五。
訓導五。
州同一。
經曆六。
知事二。
典史一。
改設直隸廳同知一。
直隸州四。
知州一。
知縣六。
州學正五。
訓導三。
縣教谕六。
訓導六。
縣丞一。
照磨一。
吏目五。
巡檢一。
典檢一。
典史六。
其裁改各官俸廉役食。
請分别支給。
按各員任離任日起支。
一、元江府因遠地方汛兵。
向因赴府支糧窎遠。
将該地應納秋米令知事就近收放。
今知事改為巡檢。
仍令巡檢收放。
他郎通判。
專管鹽務。
并該地兵糧秋米。
代府收放。
今撥歸普洱府轄。
所管各項。
照舊辦理。
又廣西原轄五嶆通判。
改歸曲靖府轄。
該地疆界戶口錢糧。
歸并該通判經管。
又裁邱北州同為縣丞。
查邱北距縣窎遠。
其徵收支放。
并地方一切事宜。
即歸縣丞管理。
命盜案仍歸縣審拟。
又裁姚安府歸楚雄府轄。
其稅課一并歸收。
但尚有經徵官莊田地。
并存倉兵米。
系坐落姚州大姚縣境。
若概歸管。
兵民均多未便。
請将官莊歸大姚縣徵解。
兵米歸姚州支放。
又麗江。
順甯。
二府。
各設首縣。
該二府戶口倉庫鹽課監獄刑名等項。
概歸首縣管理。
一、府治改為州治。
所有通長均派祭祀等銀。
并鞭春銀兩。
俱按以支給。
一、裁改各衙門原設吏典攢典。
如已經着役。
俟役滿考試後再裁。
其各官雖改。
而地方事宜。
仍舊管理者。
原設吏攢。
毋庸更改。
一、裁改各官衙署。
除抵撥居住外。
共遺舊署六所。
變價歸公。
新設麗江、順甯、二府首縣、典史、應建衙署四所。
均應如所請。
從之
○以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劉綸、充三通館副總裁。
吏部侍郎溫福、戶部侍郎索琳、充國史館副總裁
○加赈山東齊河、濟陽、禹城、陽谷、壽張、範縣、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