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鍵。
看來今歲清水稍弱。
李宏前已将清口收束五丈。
極為合宜。
現在黃水若仍未消落。
恐清水勢不能敵。
防有倒漾之虞。
而平成台地方所長沙淤。
亦恐不無阻礙。
自當相度情形。
酌量妥辦。
務協機宜。
今李宏現赴上遊查勘。
祇留道員松齡、參将尚義、在清口料理。
于事未能有益。
計此時大學士高晉。
應已赴清口防汛。
着将該處應辦事宜。
悉心妥速辦理。
以期妥協。
并将現在水勢情形若何。
迅速由驿奏聞。
以慰廑念。
李宏摺并即寄發。
尋李宏奏、自毛城鋪啟放後。
徐城漸次消退。
各工平穩。
至清口一路。
峰山所放兩閘。
已令堵閉。
駱馬湖水盛漲。
幸尾闾各壩早開。
亦即消減。
楊家莊水勢。
已将頭壩拆寬六丈。
暢減入黃。
洪澤湖清水逐漸加增。
黃水漸已消退。
清水已至運口。
迤上引河尾。
黃水再退八九寸。
清水即可抵東西壩。
其平成台。
淤淺之處。
前黃水盛大。
倒漾溜急。
已深六七八寸不等。
将來清口入黃暢行。
則積淤立可刷除。
得旨、覽奏欣慰
○己卯。
谕、伊犁現有投誠之土爾扈特等。
其大台吉均令來避暑山莊朝觐。
着派固倫額驸色布騰巴勒珠爾。
馳驿往迎。
所帶侍衛章京十員。
兵丁十名。
一并馳驿
○以故奉國将軍常山保子誠實。
襲職
○庚辰。
禮部議覆、陝甘學政劉墫奏稱、削籍樂戶、捐納應試。
宜酌定限制。
應如所奏。
凡削籍之樂戶、丐戶、蛋戶、漁戶、應以報官改業之人為始。
下逮四世。
本族親支皆清白者。
方準報捐應試。
該管州縣、取具親黨鄰裡甘結。
不許無賴人藉端攻讦。
若本身脫籍。
或僅一二世。
及親伯叔姑姊、尚習猥業者。
一概不許濫廁士類。
至該學政所引、從前禮部辦理毛光宗、錢宏業、二案。
相沿歧誤。
應請一并更正。
将毛光宗原捐貢生。
錢宏業原捐監生。
均行斥革。
追照繳部。
得旨、依議。
其從前毛光宗、錢宏業、二案。
禮部概行準其捐納。
均屬錯誤。
着将辦理此二案之禮部堂官。
交部察議
○辛巳。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甘肅上年收成歉薄。
今春雨澤又複稀少。
恐不能及時播種。
民食未免拮據。
節經傳谕該督。
籌辦借粜。
以資接濟。
并令将該省現在情形據實奏聞。
候朕酌量加恩。
今據署總督文绶奏稱。
甘省州縣。
有于四月中得雨已足。
業經補種秋禾者。
尚可望有收成。
其得雨較遲之處。
晚禾不能複種。
現需籌辦等語。
甘肅土瘠而寒早。
歲止一收。
其曾經及時趕種者。
尚可冀秋成有獲。
若夏秋俱未及種。
小民終年待哺。
口食維艱。
朕心深為轸念。
着加恩、将甘省現被夏災、不能趕種秋田之各州縣廳屬。
即照秋災之例。
查明加意赈恤。
分别蠲緩。
俾貧民不緻稍有失所。
昨已降旨、于陝省藩庫。
撥解銀二百萬兩赴甘。
所有應需辦災銀兩。
自屬寬裕。
而撥運米糧。
雖有三十萬石。
尚恐不敷赈粜之用。
文绶于陝省倉儲多寡。
乃所深悉。
現在署理督篆。
經由甘省。
其有可就近續行酌撥應用者。
着即悉心籌畫。
速行奏聞撥運。
以濟要需。
吳達善到任後。
并宜董率所屬。
實力經理。
務俾闾閻均沾實惠。
生計有資。
副朕廑念邊氓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據文绶奏、查明甘省被災情形一摺。
已明降谕旨令照秋災之例。
分别辦理矣。
現在撥銀二百萬兩赴甘。
其應動銀款。
自屬寬裕。
惟米糧僅有本省二十萬石。
陝省十萬石。
恐不敷赈濟之用。
亦谕交文绶。
就近酌撥應用。
但陝省向來産米亦屬無多。
恐倉儲未必能供他處之撥借。
若距甘稍遠之處。
長途挽運。
亦複不易。
因思烏噜木齊等處。
歲報豐收。
屯糧甚為充裕。
若就彼酌量分撥數十萬石。
由驿站陸續運解。
或較之撥自陝省。
亦屬相仿。
着傳谕吳達善。
将該處情形。
熟籌妥辦。
仍将作何辦理之處。
迅速奏聞。
至文绶摺内所稱、現在災民流移甚多。
自宜妥為安集。
但此等待哺之衆。
豈能盡禁其外出。
惟是災地毗連處所。
非盡豐饒。
災民即挈伴前往。
覓食亦殊不易。
何如新疆一帶、地方廣闊。
田土沃饒。
但能勤于耕作。
非惟足資糊口。
并可贍及身家。
愚民昧于遠圖。
又無人為之勸谕。
前已屢谕明山。
令其悉心體帖。
實力講求。
俾得自贻樂利。
尚未見其奏覆。
此時謀食貧民。
勢不能不聽其轉徙。
則導之共就樂土。
極可乘之機會。
其說自易于聽從。
着吳達善将原寄明山谕旨取閱。
即為設法勸導。
使共知邊外謀生之實利。
自必熙攘趨赴。
不特目前之嗷嗷者。
不至飄泊無依。
即将來或遇歉收。
而瘠土貧民。
亦可免坐守困乏。
實為籌備邊氓生計之長策。
仍将如何勸谕辦理情形。
詳悉奏聞。
尋吳達善奏、臣途次河南許州。
接奉廷寄。
酌撥烏噜木齊等處屯糧十萬石。
由驿站運甘應用。
烏噜木齊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