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十萬。
又令文绶于巴裡坤等處。
盡數購買羊隻。
所備已為不少。
着舒赫德酌計。
除現在已購之成數外。
尚需辦給若幹。
一面奏聞。
一面知會吳達善、文绶照辦、俾數有擲節。
不緻糜費。
并寄吳達善文绶知之
○調鑲紅旗滿洲副都統集福、為鑲黃旗滿洲副都統。
鑲藍旗漢軍副都統富察善。
為鑲紅旗滿洲副都統
○予故烏什辦事大臣吏部侍郎加贈都統銜旌額理、祭葬如例
○予故四子部落紮薩克多羅達爾漢郡王車淩旺紮勒。
緻祭如例
○丁卯。
谕、工部用摺内開正白旗滿洲都統所屬、新滿洲前鋒魯奇讷、應得馬槽一個。
照例折給銀六錢一項。
此等甫經安插之新滿洲、索倫、烏拉齊等。
一切應用之項。
俱由官辦給。
特因伊等、俱系由本地、甫來安插京師。
一切應用器具。
不能自辦。
是以由官辦給。
用資生計耳。
右将此各項錢銀瑣細事件。
一一由該旗咨部。
該部複按例折給。
殊屬紛繁。
微特不成事體。
且旗文部文。
輾轉往返。
緻所屬胥役人等、從中滋弊。
亦斷不能如數全得。
轉令伊等不能仰沾實惠。
亦與官辦賞給本意未符。
着交禦前大臣、及各該部院衙門。
将嗣後甫經安插之新滿洲、索倫、鳥拉齊等、一切應得之項。
作何折給銀兩。
勿事紛繁。
期于伊等實有禆益之處。
公同詳晰定議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據福隆安奏、此次随從木蘭茶膳房等處、由京原領車三十九輛。
此内壽康宮茶房車一輛。
于七月十八日。
趕車人二名。
乘騎騾二頭潛逃。
經尚茶正武陵阿另雇牲口前來。
除将告禀遲誤之武陵阿、交内務府大臣察議外。
請交兵部。
轉行順天府衙門。
嚴拏治罪。
以昭炯戒等語。
趕車人于承領差使以後。
辄敢私騎車騾潛逃。
其情可惡。
此風斷不可長。
因思順天府所辦之車。
各有車夫冊檔。
且該車存有宛字十二号車夫張大名牌。
無難按名嚴緝。
則同逃之人。
亦可一并戈獲。
着傳谕裘曰修、即速查明車戶車夫等下藩。
迅速嚴拏務獲。
重治其罪。
再此事發覺稍遲。
恐在逃之車夫等、潛蹤遠匿。
着英廉選派番役。
一并上緊訪緝。
毋任兔脫。
仍各于拏獲時。
具摺奏聞
○又谕、此次跸途所經。
口外莊稼。
較往年更為暢茂。
朕心略慰。
因思口内被水州縣。
低田自不免受潦。
其高地黍粱。
是否尚可望有收。
深為廑念。
前據該督奏稱、上年發水、在禾苗嫩小時。
易被傷損。
此番将次成熟。
雖被水略減分數。
而子粒仍自飽滿。
實比去年為勝等語。
是否實在情形。
究竟今歲成災地方。
比上年孰輕孰重。
秋成分數。
孰優孰歉。
該督業經派委道府等查勘。
昨亦命楊景素沿途順便查勘。
自略有端緒。
着傳谕該督。
即将現在情形。
據實覆奏。
毋稍粉飾。
再今日該督謝賞清漢合璧詩經一摺内。
稱坐京提塘具禀領到雲雲。
殊不合理。
祇領頒賜書籍。
安得以員弁具禀措辭。
登之奏牍。
如同日富明安、梁國治、具摺奏謝詩經。
均稱赍摺差弁。
捧到賜書。
自符體制。
該督何漫無檢點。
豈近日精神、竟不能周到耶。
着并傳谕知之
○刑部議準、江西按察使歐陽永<?礻奇>奏稱、江西匪船。
每攬客誘賭。
折沒貨物。
掯留行李。
前任按察使廖瑛奏請。
初犯一二次者問徒。
三次以上及再犯者。
發極邊煙瘴充軍。
經部覆準。
立法綦嚴。
無如此等匪徒。
至今未歛。
如李正茂一犯。
前經破案問軍。
今又逃回誘騙。
系因原議未定刺字之條。
兵役客商。
均難辨認。
請嗣後拏獲此等匪船。
無論犯案次數。
概于左面刺誘賭匪犯四字。
從之。
○以休緻五經博士程炎孫圭璋、邵景齡孫心安、各襲職
○戊辰。
調廣東左翼鎮總兵李耀先。
為雷瓊鎮總兵。
以東河督标中軍副将鄭天浚。
為廣東左翼鎮總兵
○是月。
直隸總督楊廷璋奏、被災州縣。
除已奏大興等四十一處外。
又續據禀順義等二十四州縣。
内順義、容城、晉州、南皮、廣平、邯鄲、雞澤、曲周、永年、成安、大名、開州、清豐、龍門、延慶、南和、任縣、趙州、隆平等、十九州縣較輕、鹽山、青縣、滄州、慶雲、四處次重。
甯晉一縣較重共被水六十五州縣。
現在确勘分别辦理。
報聞
○大學士管兩江總督高晉等奏、黃河水勢。
七月内有長無退。
宿遷縣支河口堤根。
蟄塌十餘丈。
上下河道。
多有平漫。
堤工間有出水數寸者。
臣等将劉老澗開放。
以洩運中河之水。
僅落尺餘。
尚未暢消。
報聞
○又奏、前此水長。
尚河不無漫溢。
清河、安東、二縣。
臨河田廬。
間被淹浸。
至開放王營減壩之前。
雖豫饬居民搬移高處。
而連日風雨甚大。
居民不無驚惶。
臣饬員發給蓆片。
趕搭草棚。
以資栖止。
并先給一月撫恤銀兩。
其被淹田廬。
俟水落後、查明辦理。
此外海州、沭陽、二處。
因東省山水漲發。
低窪田廬。
不無被災。
均經确勘撫恤。
得旨、覽奏稍慰
○江西巡撫海明奏、袁州府屬之萍鄉、宜春、二縣。
吉安府屬之蓮花、安福、二廳縣。
于六月初十、十一、等日被水。
臣親勘得田廬人口。
并有損傷。
俱照例給恤。
得旨、覽奏俱悉
○浙江巡撫富勒渾奏、七月初三、四、等日。
風雨交作。
海潮盛漲。
下砂頭二三場。
飄坍煎舍二十餘座。
其無力竈戶。
酌借谷價。
以資接濟。
報聞
○山東巡撫周元理奏、七月初間。
各屬被水。
臣與藩司海成、親勘得東平、汶上、濟甯、高宛、博興、樂安、壽光、利津、沾化、濱州、惠民、青城、商河、樂陵、陽信、蒲台、海豐、鄒平、長山、新城、章邱、濟陽、齊河、禹城、平原、齊東、臨邑、曆城、陵縣、德平、共三十州縣。
皆系一隅。
各成災六七分、暨八九分不等。
又據報範縣、朝城、聊城、高唐、茌平、莘縣、邱縣、堂邑、被水、現饬道府确勘外。
先将被災乏食貧民。
撫恤一月口糧。
坍塌房合。
酌給修費。
得旨、覽奏俱悉。
雖屬一隅。
亦應實力撫恤。
俾災民毋緻失所也
○又奏、東平州戴村三壩。
北玲珑、中亂石、南滾水、俱有淤積。
又汶上所轄之南楊柳村。
亦有積沙。
請一律疏挑。
使水勢得以濟運。
嗣後即責成東平、汶上、二州縣。
随時挑挖。
以免沙墊。
得旨、所見甚妥。
如議辦理可也
○貴州巡撫李湖奏、奉旨查辦營伍器械。
經臣将左右兩營軍械。
及盈餘器械。
逐一調驗。
其額設弓、箭、槍、攩、腰刀、鳥槍、等項。
均屬完好堅銳。
惟鳥槍内舊存纏絲槍。
應改制贊巴槍。
以歸畫一。
其盈餘器械。
俱應銷毀變價。
又古州、都江、兩标軍械。
亦一體辦理。
下部知之。
卷之八百八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