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禀商桂林。
不置可否。
索諾木具禀送還把總李朝林。
桂林但雲此事任你去辦。
又親筆劄囑不得聲張。
是桂林于傷損官兵一節。
始既諱匿。
今複彌縫。
已無疑義。
且自前此失利以來。
茫無主見。
不複能發謀出慮。
若仍令其以總督帶兵。
俟福隆安審明再辦。
不免耽延時日。
于軍營必更贻誤。
現已明降谕旨。
将桂林革職。
其四川總督印務。
令阿爾泰署理。
阿桂即速馳往妥辦。
其未到之前。
一應軍務。
阿爾泰、責無可诿。
即當催督将領。
上緊籌辦。
俟阿桂到彼。
專辦進兵。
至糧饷等事。
原系總督職分。
阿爾泰往來章谷一帶督辦。
亦無不可。
第軍旅本非所娴。
馳驅亦非所習。
沖鋒殺賊之事。
原不責之于彼也。
至索諾木番禀。
公然欲令僧格桑磕頭完事。
且敢羁留内地官弁。
思易其被拘之喇嘛等。
是其挾此要求。
顯然抗拒。
實系此事罪魁。
更難歇手。
索諾木倘将内地被留之人。
送至軍營。
藉以窺探。
溫福等、切勿意涉遊移。
惟将送回之人。
及來人一并留住。
斷不可給發回文。
庶使逆酋無從揣測。
至甯祿身系滿洲。
且為遊擊大員。
非千總微弁可比。
當進攻失挫。
被賊遮留。
自當明于大義。
挺身罵賊。
即使為賊所害。
亦必優加贈恤。
錄及其子。
乃竟腼顔偷生。
且求調出。
甚屬無恥。
若經送還。
即當解京治罪。
其餘千把以下。
尚可不加責備。
或由賊中送回。
仍留軍營效力。
若守備以上秩非微末即不應忍恥偷生。
如有送回。
不拘滿漢。
并當革職解京究治。
再據宋元俊奏、前次陣亡副将二員。
是該處現出有副将員缺。
董天弼自革職以來。
尚知奮勉。
着阿爾泰即令補授副将。
以觀後效
○授一甲一名進士金榜、為翰林院修撰。
一甲二名孫辰東、一甲三名俞大猷、為翰林院編修
○丁未。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遣官祭關帝廟
○谕軍機大臣等、裘曰修等奏、查訊雄縣快頭劉興有自缢一事。
究出賈自通等挾嫌起釁。
假公洩忿。
朋謀糾結一摺。
已于摺内批示矣。
賈兆麟、着革去武舉。
一并審究。
其賈自通等、并交步軍統領衙門。
即速查拏解審矣。
此事乃案外枝葉。
今正案已經審結。
其餘情節。
無難查辦。
但恐賈自通等結訟原案。
查究略需時日。
英廉承管事件甚多。
并令其署理步軍統領印務。
朕今啟銮伊迩。
英廉不便在外久延。
着傳谕裘曰修、并英廉、揣計此案。
如日内可以速結。
仍會同查辦定案。
若非數日可了。
即将審案交裘曰修辦理。
英廉即起程回京。
務于啟銮前四五日趕到為是。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閱阿爾泰原奏、從前由卡了攻取達烏時。
宋元俊曾将各路險易情形。
具禀桂林。
并不省視。
緻臨時号令不一。
官兵傷亡六百餘名。
賴陳定國、從山後抄截。
始得達烏等語。
因檢閱桂林等奏攻得達烏一摺。
止雲兵練均各奮勉出力。
亦且傷損無多。
并雲傷亡官兵。
查明照例辦理。
并未奏及六百名之數。
已屬心存欺飾。
又據稱、桂林派侍衛章京。
同薛琮從墨壟溝山後進發。
約定繞至前敵山梁。
接應夾攻。
乃桂林與鐵保、汪騰龍、于初八日至彼。
略一進攻。
即行退守。
十二日、并将明亮、鐵保、汪騰龍、徹回。
是其節節贻誤之處。
均不可不加窮究。
至明亮等系帶兵大員。
攻剿乃其專責。
因何略攻即退。
并聽桂林徹回。
鐵保本一無能為之人。
汪騰龍亦深染綠營浮滑惡習。
此二人原不足恃。
至明亮平日。
尚知勇往任事。
世臣勳親。
尤當以國事為念。
乃亦不顧軍務緊要。
惟憑桂林指揮。
與鐵保、汪騰龍等、旅進旅退且見桂林乖張欺罔。
并不胪實密奏。
随同隐忍。
是誠何心。
以上各情節。
着福隆安逐一研訊。
毋任絲毫遁飾。
至汪騰龍、以提督統兵進剿。
見桂林如此乖謬。
亦不據實參奏。
豈可複膺專阃。
着即解任候審。
哈國興雖不免綠營習氣。
其帶兵行走。
尚知出力。
昨已谕其迅速赴溫福軍營聽用。
所有西安提督員缺。
即着哈國興補授
○予故副都統莽喀察、祭葬如例
○戊申。
谕軍機大臣等、昨派瑚圖靈阿、前往查辦烏喇特、茂明安、所控遊牧之事。
着伊随帶部院章京一員。
務須徹底清查。
秉公辦理。
此去必由熱河經過。
及伊至熱河。
朕亦至避暑山莊矣。
瑚圖靈阿、即陛見請訓。
再行前往。
至今歲朕駐跸避暑山莊。
較往年稍早。
曾降旨諸蒙古王公額驸等、不必即時前赴熱河。
仍以七月中旬到彼為率。
但伊等俱系禦前乾清門親近之人。
恐聞朕已至避暑山莊。
即時趨赴。
第熱河地狹。
水草較少。
如聚集許多蒙古。
恐牲畜礙難牧放。
且暑熱久居。
于伊等無益。
着瑚圖靈阿、傳谕三盟長之王公額驸台吉塔布囊等、不必早來。
務遵朕前降谕旨。
總以中旬起程前來為便
○己酉。
谕軍機大臣等、前以續調之狹甘兵三千名。
經桂林調赴南路。
溫福處亦應再為撥補。
因令文绶将豫備之三千名。
即赴西路軍營聽用。
今文绶奏到。
兵丁均已陸續進發。
自可不日抵川。
着溫福先期檄知帶兵之總兵李雲标等。
令其徑赴西路、聽候調遣。
如兵丁赴川迅速。
溫福可即遵照前旨、各賞給一月錢糧。
以示鼓勵。
卷之九百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