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壟隘口。
正賊番破膽之時。
且據所獲達爾結供稱、距僧格宗不遠。
有噶察地方。
聞僧格桑尚欲調兵拒守等語。
阿桂若及其守拒未定。
迅速剿擊。
自易為力。
惟僧格桑勢已窮蹙。
亟宜留心訪察。
斷其潛通金川之路。
倘逆酋逃往金川。
即應督兵與索諾木一并剿擒。
不得僅向索取。
現今另降谕旨。
詳悉傳示兩路遵照妥辦。
再我兵攻得翁古爾壟東西兩面山梁。
此等要隘。
得之頗屬不易。
其間路徑叢雜。
并當設法堵禦。
毋為賊所竊占。
而我兵所過後路。
更須加意防範。
俾糧運接續通行。
賊番不能在後抄截。
庶為萬全
○又谕曰、阿桂此次所獲活口。
據供、有金川頭目六人。
帶兵千餘。
在南路守禦。
即從前溫福等所獲活口供稱、西路亦系金川頭目助守。
而董天弼所奏、木丫山梁一帶亦然。
索諾木抗顔助逆。
尚欲托為恭順。
自謂并無幹犯。
昨據舒常奏、金川頭目。
有官兵攻我。
未識大皇帝知與不知。
如必欲攻我。
我不得不防備之語。
實為狂悖可惡。
溫福等、于進剿金川。
竟當明白宣谕。
爾索諾木本一土司。
辄敢黨助僧格桑。
抗拒王師。
罪已不赦。
況爾父郎卡、蒙恩曲宥。
爾複肆行悖逆。
即屬再犯。
其罪更在僧格桑之上。
且爾自言派往小金川之賊。
系爾姊陪嫁之人。
今小金川各處、經官兵殺獲者。
金川賊衆居多。
豈皆随爾姊陪嫁者乎。
在爾秖因僧格桑以地許給。
遂利其所有。
希圖吞占。
名為相助。
實欲自取。
此又必當亟加天讨者。
本将軍等奉大皇帝之命。
領兵征剿。
一切皆禀受機宜。
期于殄平兇逆。
淨掃蠻氛。
爾既為内地土司。
當知中國法度。
豈有不奉谕旨、而調兵征讨之理。
何得托辭故問大皇帝知與不知乎。
爾自以地險可守。
私幸無虞。
如小金川碉卡。
未嘗不險。
拒守未嘗不堅。
天兵所臨。
勢如破竹。
爾金川即竭力支持。
不過苟延歲月。
安得如許力量。
久與天朝抗乎。
至僧格桑竄入金川此時即将逆酋執縳。
爾索諾木一同親赴軍門。
叩頭請罪。
尚可諒爾誠悃。
代為奏聞。
或冀邀恩貸汝一死。
若複藉詭詞取巧。
至危急時、将僧格桑獻出求免。
斷斷不能。
至爾金川百姓。
因賊酋派助他人。
死傷甚衆。
爾等何苦舍死更為賊酋抗守。
若早知改悔。
實意歸誠。
即将索諾木兄弟縛獻請命。
不但重加賞赉。
必且仍舊安置本地。
長享太平。
倘迷而不悟。
直至攻破金川。
剿洗無餘。
悔無及矣。
我軍進攻金川時。
照此檄谕。
沿路傳示。
自可破賊膽而渙其勢。
将此傳谕溫福、阿桂等知之
○己酉。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曰、富勒渾、着馳驿前往四川。
有查辦事件。
所有湖廣總督印務。
普陳輝祖暫行署理
○以正藍旗護軍統領輔國公興兆、為宗人府右宗人
○庚戌。
谕曰、皇十五子、年已長成。
業經賞與端罩。
緻祭奉先殿。
亦着開列
○又谕曰、皇子原與外間王公有間。
一切服用。
悉如親王。
現在皇子中、四阿哥、六阿哥、俱錫封郡王。
其俸銀、及護衛官員、自應視其爵秩。
而一應服用。
仍應照皇子之例。
俟朕八旬開六歸政時。
再各按爵秩。
方為允協。
着将此旨、交宗人府、及尚書房、均各登記
○辛亥。
上奉皇太後幸壽安宮侍膳。
翼日如之
○壬子。
谕曰、福昌前在山神溝、帶兵進剿。
不能迅合機宜。
是以降旨革職。
令其自備資斧效力贖罪。
今據溫福等奏、該員自革職以來。
深知感懼。
今在資哩一帶、防守後路。
兼管收發軍火諸務。
并無贻誤等語。
福昌既自知悔罪。
倍宜奮勉。
且其自備資斧效力。
已及一年。
着加恩以參将委用
○定邊右副将軍大學士溫福、參贊大臣尚書公豐昇額奏、臣等于十一月初六日黎明。
督令哈國興帶兵。
攻達克蘇山巅大碉。
其時普爾普等、領兵奪據山巅向下賊碉。
以斷賊人來路。
海蘭察等、領兵上攻達克蘇山。
複令章京觀音保、帶兵由山下小路、進奪賊碉。
與海蘭察兵、上下合擊。
将此山碉卡、以次奪據。
其山巅大碉。
雖未攻克。
現令哈國興等、留兵劄營。
以綴賊勢。
臣等統領大軍。
由達克蘇山腳、進攻明郭宗。
谕軍機大臣等、溫福等奏、攻取達克蘇山賊寨碉卡。
所辦自合機宜。
但高峰碉内。
賊人尚有牽綴之兵。
南山三道大溝。
仍有通我兵背後之路。
益當留心防守。
再據擒獲賊番所稱、番衆心變亦勢所必然。
如果将僧格桑擒獻。
即應亟予獎勵。
加恩撫其餘衆。
則辦理小金川之局。
便可完結。
并可令金川賊番聞之心動。
更有裨益。
至海蘭察、哈國興、及侍衛章京等、節次進攻。
均屬奮勉。
俟攻克明郭宗之日。
一并議叙
○又谕曰、董天弼統兵攻底木達。
原以擒獲澤旺為要着。
現在阻隔山梁。
未能冞入。
今據溫福等奏、所獲賊番嘉噶爾供稱、從前澤旺向僧格桑雲。
我曾在将軍前乞恩不允。
如今再言。
亦不相信。
汝須速即出去。
叩頭求免方是等語。
是澤旺之心。
尚知畏懼。
自應乘機誘其來降。
設法擒獲。
則布朗郭宗、底木達一帶。
并可藉澤旺之名招緻。
自當不攻而潰。
所謂兵不厭詐也。
特命軍機大臣代拟檄稿。
并令解到通事繙出發去。
若此時董天弼尚未攻克底木達。
即将此檄傳示。
仍于發檄後督兵奮攻。
并将澤旺奉檄情形奏聞
○軍機大臣等議覆、西安将軍福僧阿等奏稱、西安、甯夏、滿洲兵。
移駐巴裡坤二千。
由京派撥補額。
其官員俸祿、馬乾折項、及兵饷、口糧、并借給、恩賞等銀。
請俱照西安現行例支給。
應如所請。
至所稱、由京派往西安兵。
請于明年閏三月到齊。
查京師滿洲兵。
派往西安、甯夏、二千。
并撥補涼州、莊浪、移駐烏噜木齊缺額兵一千五百。
若俟各該處兵起程後。
始由京派往。
須三十九年春間。
方能盡行起程。
未免延緩。
且恐經過地方官。
辦理滋擾。
應饬烏噜木齊、巴裡坤大臣等、将各該處兵、催督移駐。
住房趕緊修竣。
咨報軍機處。
由京派撥各兵、即于明春接續前往。
至京師挑撥各兵。
請派王大臣、統計八旗人數多寡。
不拘閑散、養育兵、披甲、酌量派撥。
俟到各該處時。
令該将軍、副都統等、均齊辦理。
再莊浪向有城守尉一員。
令添兵五百另城居住應添設城守尉一。
即令奉旨在伊犁以協領對品補用之讷齊納坐補。
其應派佐領、協領、防禦骁騎校各官。
請派王大臣等、于各該旗應升人員内揀選引見補放從之
○舉行本年八旗軍政。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