詣皇太後宮問安
○兩廣總督李侍堯、廣東巡撫德保奏、審明廣州将軍秦璜、婪索各款屬實。
除各輕罪不議外。
其因挑送骁騎校。
收受領催馬文舉銀錢二百四十圓。
應照枉法贓例、與馬文舉同拟絞監候。
協領楊茂春、舒九思等、聽從賄囑。
謀升沙坦。
應分别軍流。
下刑部議。
尋議、秦璜、及各協領等、婪索舞弊。
均應如該督等所拟治罪。
從之
○丙戌。
谕曰、薩載、前在江蘇藩司任内未久。
适遇巡撫缺出。
令其就近署理。
今在任已閱三載。
辦事尚能黾勉妥協。
即着實授江蘇巡撫
○又谕曰、将軍增海等具奏、盛京各佐領下、所有馬甲。
多寡不等。
請裁馬甲。
添設步甲。
其餘剩錢糧。
并随缺地畝。
入于正項報銷一摺。
經軍機大臣、會同該部、核準具奏。
所辦非是。
盛京額設馬甲。
并随缺地畝。
皆為養贍該處滿洲而設。
今年久生齒日繁。
若将伊等應得分例。
裁汰入官。
于伊等生計、殊屬無益。
如現在京中八旗戶口繁盛。
生計不無拮據。
經朕特沛恩施。
另賞鳏寡孤獨錢糧。
以資生理。
其派往西安、涼州、莊浪、甯夏兵丁。
俱照所派之額。
在京挑補。
又添兵缺甚多。
每年多費拏金。
不下數萬。
并無恡惜。
國家一切用度。
固應即儉。
然亦止宜酌減無益糜費。
并查核不肖人員。
使不得從中侵蝕。
至于正項應支之處。
豈可節省。
盛京滿洲。
皆朕臣仆。
人丁日盛。
不敷養育。
尚宜酌量添給。
豈有轉将伊等現在應得分例裁汰之理。
今各佐領下馬甲。
額缺不均。
固宜均勻辦理。
但此項裁缺錢糧地畝。
亦宜斟酌養贍多人。
或添設步甲。
或作為養育兵。
俾衆人均沾實惠。
不宜如此辦理。
着将此項裁汰之馬甲三百十六名錢糧。
交增海等、或添設步甲。
或添設養育兵。
惟期普被恩施。
辦理具奏。
其随缺地三千一百六十晌。
如何使衆人均有裨益之處。
并着增海等、定議具奏。
将此通谕中外。
示朕體恤滿洲至意
○又谕曰、批本奏事軍機處章京。
及凡内廷行走之員。
自應一體穿用貂褂
○谕軍機大臣等、據伊薩克奏、情願往伊犁駐防。
随舒赫德學習。
請将遊牧事、交付伊弟厄默特等語。
伊薩克、實屬真心奮勉。
朕甚嘉慰。
伊随舒赫德學習。
可以成就。
朕又得一好回仆。
着傳谕舒赫德、俟伊薩克至伊犁時。
作為領隊大臣。
一切應得之項。
俱照例支給。
或令管厄魯特。
或令管屯田回民。
舒赫德酌量派定。
加意指教。
伊遊牧事、即照伊所請、交伊弟厄默特辦理。
并着傳谕伊薩克知之
○是日起。
上以歲暮祫祭太廟。
齋戒三日
○丁亥。
谕、前據阿桂等節次奏報、攻克僧格宗等處。
随營将佐中、奮勉者甚多。
曾降旨令阿桂查奏。
今據奏到、雲南參将郝壯猷、前在甲爾木山梁、及美都喇嘛寺。
俱督兵殺賊甚多。
實為出力。
又甘肅臨洮營都司神保、于進攻甲爾木、及攻搗池木、美諾等處。
亦俱奮勇。
請賞給花翎等語。
郝壯猷、神保、屢次領兵接仗。
皆能奮勉。
甚屬可嘉。
着俱賞戴花翎。
以示鼓勵
○又谕曰、塘古泰、年力就衰。
盛京現有查辦旗地事務。
精神恐未能周妥。
着來京候旨。
盛京戶部侍郎員缺。
着瓦爾達補授。
其東陵總管内務府大臣員缺。
着滿鬥補授
○又谕曰、文绶、原系棄瑕錄用之人。
因其在陝西巡撫任内。
辦事尚屬認真。
加恩擢授總督。
又以四川軍務、為阿爾泰贻誤。
而文绶于軍需向所谙習。
特調為四川總督。
令其整頓經理。
乃伊聞命之初。
尚似勇往。
及到任以後。
于各路糧饷。
仍均有遲誤。
一切軍營事宜。
亦未見其實心妥辦。
甚至借軍需名目。
妄請開捐。
竟為屬員冒銷地步。
初不意其乖張若此。
曾降旨通谕中外。
并将文绶交部議處。
尚欲視其向後是否能改悔奮勉。
再為定奪。
至今年七月内。
聞阿爾泰在川。
聲名平常。
并有縱伊長子明德布、向屬員勒索之事。
因傳谕文绶、密行查訪。
及文绶覆奏、惟稱明德布、與屬員漸熟。
往往進見。
于是人言啧啧。
雖勒索等事、尚無實指。
而阿爾泰縱容幹與。
情弊顯然等語。
朕以文绶不過就旨敷衍。
每事雖略有因由。
俱無指實。
若僅以人言啧啧為憑。
即莫須有罪案。
何足以服阿爾泰父子之心。
朕從不肯以風聞無據之言、輕治臣下之罪。
複谕文绶、于該省屬員内、設法查訪。
據實覆奏。
不得仍事含糊。
乃閱數月之久。
并未查明續奏。
嗣因原任川東道托隆回京。
傳旨詢以阿爾泰任内之事。
據稱、阿爾泰今屬員承買玩器物件。
短發價值。
其辦運楠木、杉木、派令重慶府多辦幫木。
運京售賣肥已。
又龍安府知府馬權卓異時。
聞有饋送之事各款迹。
一面傳旨诘詢文绶。
明德布現在拘禁候訊。
即命軍機大臣、會同内務府大臣、詳加研鞫。
據明德布親供、俱已直認不諱。
并非得自刑求。
豈有為子者捏詞陷父之理。
其非風影浮談。
已無疑義。
阿爾泰在川狼藉若此。
托隆系川東道。
距省較遠。
尚能列款開出。
則在省官員。
尤當知之親切。
一經确切稽詢。
衆人斷不敢代為隐飾。
文绶身任總督。
奉旨密查。
即應實力訪察。
據實覆奏。
方不失為大臣秉公持正之道。
乃竟意存袒徇。
辄敢蹈官官相護之惡習。
實出情理之外。
後任督撫、該查前任之事。
無難令其水落石出。
似此肆行欺罔。
于吏治人心。
大有關系。
若各省從而效尤。
朕将何以任人。
是文绶之罪。
斷難複逭。
因命富勒渾、馳驿前往四川。
将阿爾泰之案。
詳加嚴訊另辦。
乃文绶料明德布在京。
定然供認。
又見富勒渾将到。
自揣事必敗露。
始将劉益前在藩司任内、為阿爾泰扣繳養廉、科派屬員、苦累木商等事、查出參奏。
則其從前之袒護欺飾。
已屬顯然。
業經有旨、将劉益革職。
解交四川審訊。
文绶、身為封疆大吏。
如此居心。
豈可不重加懲治。
文绶、着革職。
交與富勒渾、一并嚴訊。
如有應行問罪實迹。
即按律定拟。
若尚無别項贓款。
即将文绶發往伊犁。
令其自備資斧。
效力贖罪。
以示炯戒。
其四川總督員缺。
着劉秉恬補授。
仍在美諾、布朗郭宗等處。
督辦糧運。
經理諸務。
所有總督印務。
着富勒渾暫行署理。
留于省城。
辦理地方事務。
至内地應運出口各路軍糈。
并着富勒渾悉心經理。
毋使稍有遲誤。
不得以專辦日行事件。
稍存膜視。
其湖廣總督事務。
仍着陳輝祖就近署理。
俟剿平金川後。
劉秉恬再回成都任事。
富勒渾仍回湖廣總督之任。
将此通谕知之
○又谕曰、阿桂奏、前鋒參領拉布東阿、随營打仗。
實屬奮勇等語。
拉布東阿、着賞給多爾濟巴圖魯名号
○又谕曰、富森布等奏稱、希布察克部落布噜特阿森、沖噶巴什部落布噜特阿瓦勒比、奮勉當差。
并無養贍之資。
懇恩賞給等語。
阿森、阿瓦勒比、前俱在軍營出力奮勉。
既無養贍之項。
着加恩于喀什噶爾庫貯賞餘一百騰格普爾内、每年各賞給五十
○谕軍機大臣等、前經降旨、将各路将軍、參贊、及領隊大臣等、均為派定。
此旨于十二月十三日發往。
計二十二、二十三等日。
可至軍營。
其時溫福如尚未起程。
自當遵照派定各路同往。
若已帶兵分進。
或程途相距較遠。
更換未免費事。
不妨即令舒常為豐昇額參贊。
海蘭察、哈國興、為溫福參贊。
阿桂一路。
即令明亮為參贊。
其領隊大臣等、亦即照伊等所派、分隊帶兵。
毋庸複照前旨更換。
至阿桂奏稱、安置降番一事。
業據溫福等奏、令董天弼、查禮、查辦。
尚恐未能周到。
現調五福來營。
分段稽查彈壓。
所辦亦是。
前因此事關系緊要。
于溫福等未奏之先。
特派劉秉恬在美諾、布朗郭宗一帶。
經理撫緝。
今已将劉秉恬補授四川總督。
仍令其在美諾等處、董辦一切事務。
并令就近督催糧運。
将此傳谕知之
○又谕曰、文绶于交查阿爾泰款迹一節。
敢于袒護欺飾。
已降旨将伊革職。
交富勒渾一并查審。
其總督員缺。
令劉秉恬補授。
仍令在美諾、布朗郭宗一帶。
經理安置降番事宜。
并就近督催糧運。
該處曾經溫福等、派有董天弼、查禮、又續派五福、在彼分段稽查。
伊等雖悉番情。
而于軍務緊要機宜。
未能明習。
劉秉恬平日尚屬曉事。
近更覺其諸事留心。
着董率該鎮等、實力妥辦。
副朕委任。
劉秉恬既在小金川地方、綜理彈壓。
其總督任内常行事件。
難以分心遙辦。
并有旨令富勒渾、在省暫行署理。
代辦一切事務。
并督催内地續運糧饷。
俟大功告竣。
劉秉恬回至成都。
富勒渾再回湖廣總督之任。
該督務實心整理。
毋得視為五日京兆。
稍有疎懈
○又谕、據溫福等奏、澤旺一犯、已派員押解赴京。
其安都爾、虎兒、阿克立、三犯。
俱解成都監禁。
亦勒、昂拜、倫真、三犯。
俱在軍營羁禁候訊等語。
安都爾、虎兒、二犯。
俱系逆酋任用之人。
前已谕令解京。
其阿克立、及亦勒等三犯。
據奏亦關緊要。
并谕令溫福等、即将亦勒等解送成都。
着傳谕富勒渾、選辦妥幹員弁。
将安都爾、虎兒、阿克立、亦勒、昂拜、倫真、六犯。
分别管押解京。
仍饬委員、沿途小心防範。
毋緻疎虞。
計此時澤旺亦甫在成都起程。
若能一同起解。
更為妥便。
将此并谕富勒渾、劉秉恬知之
○定邊将軍大學士溫福、定邊右副将軍尚書公豐昇額奏、金川賊巢。
惟噶拉依、及勒烏圍、為心腹之地。
其由功噶爾拉、至喀爾薩爾、系搗噶拉依正路。
臣溫福由此進剿。
其自僧格宗、納圍、納紮木、至當噶爾拉、亦系進攻噶拉依要路。
臣阿桂由此進剿。
至舒常、現由綽斯甲布進兵。
其俄坡地方。
系徑攻勒烏圍近路。
前此僅有土練兵八千名。
今酌撥漢土兵四千。
臣豐昇額帶領。
由章谷、吉地、前赴綽斯甲布。
與舒常合力攻剿。
得旨嘉獎
○又奏、小金川演化禅師印。
系康熙五年所給。
現從澤旺處收取送京。
又于布朗郭宗寨内、查出銅印三。
一镌嵓州長官司印。
洪武十一年造。
一攜楊塘安撫司印。
永樂四年造。
一镌别思寨安撫司印。
宣德十年造。
檢查四川通志。
并無此三土司之名。
據土人稱、小金川地方。
原系五土司之地。
被小金川吞并。
别思寨一印。
即系土舍安都爾先世之物。
其餘四土司。
年遠無從稽考。
報聞
○戊子。
以歲暮袷祭。
遣官祭太廟中殿、後殿
○谕、現今川省軍務。
需員辦理。
文绶在川。
已逾半載。
諸事稍為熟習。
如訊無别情。
即将伊留于軍營。
自備資斧。
效力贖罪。
如催趱各路糧運。
及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