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督率土兵進攻。
其意妄以為退還甲爾壟壩。
可圖目前完事。
且俟大兵徹後。
複出而侵占。
豐昇額、舒常即當明谕工噶諾爾布、以此次進剿。
實為衆土司翦除後患。
不滅不休。
益堅其效順之心。
不複存顧畏之念。
方為妥善。
惟是金川番賊。
較之小金川、狡謀更深。
其于竊劫營盤。
抄截後路。
尤為長技。
前已詳悉傳谕溫福等、加意豫防。
營中守禦宜嚴。
途次巡查宜慎。
使賊衆技無所施。
或賊冒死而來。
即當乘機盡殲。
大示懲創。
庶不敢複為輕視。
且官兵漸次深入。
後路尤關緊要。
一切饷道軍台。
并須實力守護。
賊衆潛伺我後。
萬一稍有疎虞。
成何事體。
此一節所關甚大。
溫福等各路、均當留心規畫。
調度得宜。
勉之慎之
○又谕曰、舒常奏、綽斯甲布随營土練二千餘名。
察其出力不出力分别加賞。
所見雖亦近是。
但令獨抱向隅。
未必能激其愧奮之志。
豐昇額、舒常、當傳齊綽斯甲布衆土練。
谕以爾等随征以來。
尚未見實心出力。
本不應濫叨恩賞。
但此次大皇帝恩旨。
凡随營土兵。
概行加賞。
我等因仰體大皇帝一視同仁。
仍概賞爾等。
嗣後惟當倍加奮勉。
以圖報效。
如此曉谕。
番夷等既得加賞。
感而且畏。
向後自可冀其得力
○四川總督劉秉恬、督理糧饷山西巡撫鄂寶奏、從前美諾未克。
西南道路不通。
軍糧半由南路轉運。
今道路已通。
除功噶爾拉官兵。
仍從草坡沃克什一路糧台供運外。
其當噶爾拉一路軍台。
若亦從西路饋送。
恐緻擁滞議自成都由木坪運至美諾、僧格宗等處。
轉運營中。
不獨較之由打箭爐運往者。
所省為多。
即較之由桃關運出者。
尚有撙節。
再南路站長山僻。
運費較西路為繁。
增兵既多。
積糧無幾。
不如西南兩路并運。
臣鄂寶、于供支功噶爾拉之外。
兼辦黨壩運往綽斯甲布軍糧。
臣劉秉恬、供支當噶爾拉之外。
兼辦南路運往綽斯甲布軍糧。
彼此趕辦。
較為有益。
此外吉地丹東一路。
現有官兵六七千。
臣劉秉恬于章谷存糧内、運往接濟。
得旨嘉獎
○乙未。
谕、上年各直省、秋成普慶豐收。
即奉天各屬、亦臻大有。
始和之布。
毋庸更沛恩膏。
惟念盛京各城旗人、節欠餘地租銀。
自乾隆三十一年、至三十七年。
計六萬餘兩。
原系該旗人等、節年拖欠。
值此年豐力裕。
自應踴躍輸将。
第積欠一時并懲。
恐不免稍形拮據。
着加恩、分作六年帶徵。
俾完公更得從容。
而生計益滋饒裕。
以副朕體恤嘉惠至意。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馬全前已調補甘肅提督。
其江南提督員缺。
令段秀林調補。
嗣因内地武職大員、堪勝專阃者。
一時難得其人。
且軍營現有打仗出力之員。
自當量予升補。
用獎勤勞。
是以令馬全暫留江南提督之任。
段秀林亦暫留浙江。
今馬全來京陛見。
已令其馳驿赴川。
即以甘肅提督、作為領隊大臣。
管理甘肅官兵。
随營進剿。
所有江南提督印務。
詢稱系交總兵陳奎護理。
雖前據高晉奏、陳奎居心誠實。
熟谙水師。
辦理巡查洋面。
俱屬妥協等語。
但彼時僅就總兵而論。
其是否可以久署提督。
尚難遽定。
着傳谕詢問高晉、如陳奎器局才識。
可署提督。
一年半載。
于海疆營伍。
尚為有益。
即奏明令其署理。
若陳奎祇可暫時護篆。
于提督不甚相宜。
又不便令其久署要缺。
或通省總兵内、尚有優于陳奎、可署提督者。
或竟無堪以勝任之員。
均着據實覆奏。
候朕另降谕旨。
将此谕令高晉知之
○定邊右副将軍内大臣阿桂奏、十二月二十一日。
據音吉圖、汪騰龍等報稱、十七日酉刻。
見山下樹林内火起賊番紛紛潰散。
當即統兵過河。
分路進攻。
山口左右賊番。
俱望風奔逸。
共計占得大碉栅六座。
木栅二十三座。
石卡六處。
殲賊五名。
二十二日。
又報攻得正地溝口碉栅。
普吉保帶兵。
即赴甲爾壟壩。
行至中途。
有綽斯甲布頭人安布差人迎禀。
已得甲爾壟壩。
其地有碉六座現經綽斯甲布土兵占據。
稱工噶諾爾布、派我帶兵千名來此。
賊番見我勢衆。
即便散去。
又離此六七十裡之協雅地方。
有碉三座。
我頭人生根、亦已攻克等語。
臣思革布什咱一路。
原與綽斯甲布官兵。
共綴金川賊勢。
今既攻得正地溝口、甲爾壟壩。
即已控扼金川要隘。
各處防兵。
均可量為裁徹。
此内德爾格忒等處馬上番兵。
素不長于步行。
越險進剿。
不能得力。
應徹歸遊牧。
惟查巴旺、布拉克底之馬奈、馬爾邦、亦系乾隆十二三年進兵之路。
該處路通金川。
應撥兵千名駐守。
其餘官兵。
可酌分當噶爾拉、綽斯甲布兩路。
俟議定具奏。
又奏、查别斯滿地方。
共有五寨。
其二寨先經撫定。
此外三寨。
有兩金川賊人監守。
未敢遽投。
嗣臣即令已投之番民。
前往招撫與監守賊番接仗。
其未投之番民。
從中接應。
殺死監守賊番。
據稱、我等見雜谷百姓。
自改作屯練。
土司不敢欺淩。
今隻求改作屯練。
不願分給各土司等語。
其所請實出真情。
臣等現已準行。
又奏、土弁雍中爾結、色勒奔、蒙恩賞戴花翎。
但查土舍布拉克底。
甫經給與空頂花翎。
而土弁亦即蒙賞。
恐番人等易生滿足之心。
是以未給。
察其此後出力如何。
再為請旨。
谕軍機大臣等、阿桂奏攻得正地甲爾壟壩一帶。
可以控扼金川要隘。
留兵防守。
亦為要務。
阿桂業已洞悉形勢。
自能妥辦。
又另摺奏、别斯滿五寨降番、改作屯練。
既出伊等情願。
事屬可行。
餘仍遵照節次所降密旨籌辦。
又另摺奏、土弁不宜即賞花翎。
所見亦是。
應如所議辦理。
但其中有尚須斟酌者。
如溫福一路出力土弁内、并無戴翎之人。
即可照此奏。
俟伊等奮勉立功。
再加獎勵。
設溫福軍營、已有賞翎之人。
恐不免相形生懈。
則又不當靳此恩施。
着阿桂即劄詢溫福、畫一辦理
○阿桂又會同參贊大臣尚書公豐昇額奏、奉谕旨以綽斯甲布一路進兵。
須臣阿桂前往。
臣豐昇額于各處番情。
均屬初辦。
在工噶諾爾布、固為逆酋親戚。
至如索諾木之母之妻。
皆系布拉克底土舍安多爾之姊之女。
現在金川。
其安多爾、又娶索諾木之姑。
現在布拉克底。
均系世為婚姻。
臣豐昇額即帶領當噶爾拉一路官兵。
亦須駕馭巴旺、布拉克底之人。
始得其力。
彼中情形。
尚未深悉。
況小金川既滅。
今又分道進攻金川。
臣豐昇額現統漢土官兵督剿。
則金川之不滅不休。
工噶諾爾布、諒亦可揣而知。
現在舒常在綽斯甲布、兩月有餘。
于該處事宜。
漸已熟悉。
今若令臣豐昇額督率此路官兵。
令舒常參贊軍務。
可期得力。
況臣等原定三路中之功噶爾拉、當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