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明亮于初三日。
至西路軍營。
會籌攻壓宜喜。
明亮已于初六日。
馳回日旁。
約計二十日左右。
各兵齊集。
即可統率進攻。
此時正當明亮等進兵之期。
伫盼捷音。
至阿桂一路。
拟于安吉寨、達佳布、兩處。
派兵分路攻剿。
所籌甚好。
阿桂惟當努力迅辦。
以副朕懷。
至于狹甘貴州、所調之六千兵。
自應令其全赴西路。
合力助剿。
業已屢次傳谕。
令阿桂奏。
如其克日搗巢。
三省之兵。
即當飛檄停止等語。
不應如此辦理。
現在大兵尚未直抵賊巢。
即于日内攻克勒烏圍。
仍須進剿噶喇依。
将逆酋賊目。
全行擒捕。
方能蒇事。
且阿桂、明亮、各後路。
如遜克爾宗、榮噶爾博、及喀爾西、甲索等處。
未經潰散之賊。
必當留兵搜洗淨盡。
然後可進剿噶喇依。
而馬爾邦一帶。
必須分兵夾擊。
引進富德。
共搗賊巢。
其喀爾薩爾一路。
臨時亦應酌量派兵截擊。
是勒烏圍得勝以後。
需兵處尚多。
此六千兵。
正可資其用。
俟大功告成。
再令回營未晚。
何必于此時遽行遣回乎。
又另摺奏、小金川頭人僧格太、帶妻子家人投出。
訊明父子情罪。
均無可宥。
但若即行正法。
恐适以堅番人死守之力等語。
所見非是。
此時官兵将抵賊巢。
番衆已紛紛投出。
與去冬情形不同。
無庸複為招誘。
即或疑畏不出。
亦有何礙。
況此等助逆賊匪。
敢于抗拒官兵。
若至我師直搗賊巢時。
雖出降亦不可宥。
又何在此時必欲其來。
且僧格太、阿濟、二犯。
其罪惡既已訊明。
不得因其自行投出。
稍為寬宥。
着傳谕阿桂、将阿濟即于軍營正法。
并申其前次從逆、謀害巴圖等之罪。
使共知儆戒。
至僧格太、現在安置何處。
即着文绶、派員往彼。
拏至省城正法。
其家屬、仍分賞内地土司為奴。
○吏部奏、六部堂司主事。
額設一百四十缺。
内滿洲、蒙古、八十五缺。
并無壅滞。
漢主事五十五缺。
吏、戶、禮、兵、工、共三十七缺。
向系七缺歸題。
三十缺歸選。
惟刑部十八缺。
不分題選。
通計郎中員外二項。
咨二留二。
定例本屬均平。
嗣因各部學習期滿人員較多。
遇有選缺。
亦準扣留保題。
以緻歸選缺少。
請嗣後除原定題缺。
仍歸各部咨留外。
其餘應選之缺。
通計六部、題補至第四缺。
即截留一缺。
歸部铨選。
從之。
○又議覆、狹西巡撫畢沅疏稱、漢中府留壩通判。
請改為撫民同知。
兼管捕盜水利。
換給關防。
并請添設經制書吏四、驿書二、應如所請。
從之。
○軍機大臣等議覆、剿辦逆匪王倫案内軍需各款。
除正項例準開銷外。
餘無着銀七萬餘兩。
皆因前撫臣徐績等、辦理不善。
以緻糜費。
應酌分兩股。
令徐績分賠一股。
藩司國泰、賠十成之六。
臬司孫廷槐、賠十成之四。
以清款項。
至錯給官兵鹽菜口糧。
共銀一萬六百餘兩。
系由戶部、先将出征條例頒發。
該省遂照軍需例支給。
應分作三股。
令行文之戶部各官、及該省撫藩。
均攤賠繳。
得旨、此項分股攤賠銀兩。
俱屬咎所難辭。
但徐績、現有另案應賠銀、三萬五千餘兩。
較國泰應賠之數尤多。
所有伊名下。
分賠一股銀、三千五百餘兩。
并着于行文錯誤之戶部堂官名下。
均攤分賠。
○直隸總督周元理疏報。
順天、永平、保定、河間、深州、五府州屬。
勸墾荒地、并水旱田一百六項有奇。
○旌表守正捐軀之山西太原縣民張廷元妻劉氏。
○戊辰。
谕曰、富德奏、遊擊田藍玉、因太約山梁第七卡。
屯兵營盤失火。
毀燒更棚四座。
田藍玉、不行禀報。
擅用雙條合并。
将該土弁目兵丁重責。
緻土目庫思爾結、因傷重身死。
殊屬乖張專擅。
當将該員責罰示衆。
并請将田藍玉、削去巴圖魯名号。
革職作為馬兵。
效力贖罪等語。
所辦是。
田藍玉、着革職。
并削去巴圖魯名号。
作為馬兵。
仍留軍營。
效力贖罪。
以示懲儆。
○又谕、國史館進呈所纂王鴻緒列傳于左都禦史郭琇、劾鴻緒與高士奇、招納賄賂等案。
僅叙大略。
而郭琇原疏、未經載入。
恐傳之後世。
其不知鴻緒輩之罪狀者。
妄疑一劾即去。
或有屈抑。
其知者。
又疑秉史筆之人。
意存袒護。
不肯顯暴其短。
豈朕特命另修史傳之意乎。
夫王鴻緒、高士奇、與明珠、徐乾學諸人。
當時互為黨援。
交通營納。
衆所共知如郭琇所劾諸事。
并不為枉。
而我皇祖不加窮究。
僅予罷退。
蓋于明珠、念其曾有襄辦讨平吳逆之勞。
而王鴻緒、高士奇、諸人。
則因文學尚優。
宣力史館。
是以屢下明诏。
剀切曉谕。
曲予矜全。
實由我皇祖聖德。
然即以諸人事迹而論。
雖有交結納賄之私。
亦止于暗為關照。
不至勢焰薰灼。
生殺擅專。
如前明嚴嵩輩之肆奸蠹國。
陷害正人。
此亦人所共知也。
即如郭琇、參劾明珠、王鴻緒、諸人後。
旋經皇祖特加任用。
未聞有能稍事排擠者。
即其後郭琇、于巡撫任内。
因他事罷官。
亦由其自取。
并非諸人之所能媒糱。
又實由我皇祖聖明。
是郭琇原疏。
于諸人被劾款迹。
皆當據事直書。
不必稍為删節。
使天下後世。
曉然于王鴻緒輩之罪狀如此。
郭琇之鲠直如此。
其後之自取罪戾如此。
并敬悉我皇祖之仁智并用。
措置得中又如此。
既可令海内傳為美談。
且足令朝臣共知鑒戒。
其于世道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