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擊谷生炎、都司佘之格、直從山梁沖壓都司劉俸、守備李植善、由寺東進攻各等語。
此皆綠營漢員中之奮勇出衆者。
何以近日不見此諸人之名。
現今俱在何路。
是否如前勇往。
抑或退縮不前。
及當日曾否加恩鼓勵之處。
并着阿桂查明。
附便覆奏。
又前後兩次。
攻取美諾時。
德赫布、及海祿、均屬奮勉出力。
今海祿尚有随征打仗之事。
而德赫布、久未見其名。
因何不複派用。
或派用而不肯向前。
亦着明亮查明。
據實覆奏。
○丙辰。
谕、據阿桂奏、頭等侍衛子爵明仁。
自到軍營以來。
帶兵打仗。
頗屬奮勉。
近雖抱病。
尚力疾行走。
茲因病身故等語。
覽奏深為憫恻。
着賞給副都統銜。
并着該部、即照贈銜議恤。
所有子爵。
即着伊子寶綸承襲。
○谕軍機大臣曰、阿桂等奏、官兵攻得勒烏圍。
移營高處。
河水陡漲數丈。
若漲在數日以前。
則沿灘木栅。
必緻被沖等語。
實仰賴上蒼嘉佑。
惟當額手敬謝。
即此天心助順。
可徵成功之速。
○理藩院議覆、定邊左副将軍瑚圖靈阿奏稱、定例出口貿易人等。
應在恰克圖、庫倫、塔密爾、烏裡雅蘇台、一帶集場。
今商人圖利、向各喀爾喀遊牧貿易者甚多。
蒙古等始圖賒欠。
後以牲畜加倍折算。
屢啟訟端。
請嚴行禁止。
除恰克圖等集場、準其貿易外。
如有潛往各遊牧者。
查出将貨物入官。
商人遞解治罪。
蒙古等容留商人。
将所買貨物、加倍受罰。
仍将該台吉參奏。
再現在蒙古等所欠各商銀。
限一年内、通行完結。
應如所奏。
惟所稱蒙古欠各商銀、限年内全完一節。
商人等在遊牧貿易多年。
蒙古所欠者、自必多寡不等。
如統限一年完結。
勢必不能。
應饬各紮薩克等。
将衆蒙古所欠。
查明呈報将軍大臣。
如新欠為數無多者。
限一年内完結。
倘所欠年久。
商人已得重利。
令其酌減歸還。
總期限内全清。
從之。
○丁巳。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恭送皇太後回銮。
○刑部奏、山東益都縣民張太素。
呈控武生劉繩祖。
挾仇串通臨胊縣積賊、妄扳伊侄張怡為竊。
臨胊縣知縣俞開甲、并不詳審。
濫刑斃命。
應革職、交該撫嚴審。
得旨、此案着派穆精阿、帶同吳壇、一并馳驿前往山東。
會同該撫查審。
○豁免浙江諸暨縣、乾隆三十一年分、民借未完倉谷七十六石有奇。
○旌表守正捐軀之江西彭澤縣民胡瑞節妾王氏。
○戊午。
谕曰、穆精阿、現在出差。
所有辦理行在勾到事務。
刑部止有總理之大學士舒赫德一人。
此外并無專辦堂官。
着派王傑前來。
于本月十八日。
在兩間房伺候辦理。
不必趕赴熱河。
○又谕、刑部進呈福建省秋審冊。
經九卿從緩決改入情實者二起。
所改甚是。
蔡建、因妒奸戳傷徐沃。
複将趕扭奪刀之鄰人吳沛然、刀傷心坎緻斃。
妒奸逞殺。
一傷一死。
實屬淫兇。
又周夜明、因年甫八歲之張光富、偷伊田豆。
向其奪取。
張光富用口欲咬。
該犯辄舉腳踢傷左脅殒命。
細故起釁。
踢斃幼孩。
殊為兇暴。
此二案、僅拟緩決。
實乖情理之平。
昨四川省秋審冊。
經九卿改入情實者五起。
為數過多。
将承審之員議處。
因署督文绶、現辦軍需。
于秋審案件。
未能悉心核定。
是以将專辦之署臬司顧光旭、嚴加議處。
而文绶則從其輕。
今福建錯拟緩決。
系餘文儀所辦。
餘文儀、向系刑部出色司員。
于谳案情節輕重。
皆所熟悉。
且非若文绶承辦軍需者可比。
何輕率錯拟若此。
秋審雖臬司專責。
但廣德、系吏部司員出身。
刑名之事。
不及餘文儀遠甚。
使欲加罪。
則重在餘文儀。
而廣德為輕。
因所改止有兩案。
姑免交部。
餘文儀、着傳旨申饬。
嗣後秋谳定拟。
如再有舛誤。
不能複邀寬典矣。
○谕軍機大臣等、前谕舒常至南路、換富德往吉地一帶。
同桂林堵禦。
昨據舒常等奏、桂林已于八月二十六日至丹東。
舒常将應辦之事。
向其告知。
即于八月起身。
往北路明亮軍營。
若再更調。
未免往來仆仆。
莫若即令桂林在吉地駐守。
經理堵擒逆酋事宜。
并酌量派兵從正地襲擊。
使賊知我此路有兵。
不敢從此路竄出。
其事尚屬桂林力所能為。
富德、着仍在絨布駐兵。
舒常、仍在北路參贊。
均毋庸更調。
○以兵部左侍郎周煌、知武舉。
内閣學士錢載、為武會試正考官。
侍講學士金士松、為副考官。
○己未。
廣東巡撫德保疏報、廣州、潮州、肇慶、三府屬。
乾隆三十九年分、開墾額外荒田十二頃二畝有奇。
○護貴州巡撫布政使韋謙恒疏報、平越府、施秉縣、乾隆三十九年分、開墾田土十二畝有奇。
○庚申。
遣官祭曆代帝王廟。
○遣官祭都城隍之神。
○谕曰、薩哈岱之罪。
非鐘音伯忠可比。
且伊于雍正年間。
即在奏事處行走。
着加恩賞給副都統職銜。
仍在奏事處行走。
遇有副都統缺出。
即行坐補。
○又谕、健銳營、火器營、俱由滿洲兵丁内、揀選精壯另立之營。
關系最為緊要。
現今管理此二營之大臣等、操練演習。
固屬盡心。
但因日久風氣漸不如前。
即如在軍營詈斥将軍。
及近日盜馬之事。
若不速行整頓。
必至習于下流。
大有關系。
着派舒赫德、總管火器營。
派福隆安、總管健銳營。
舒赫德、福隆安、管理之事尚多。
不必輪班前往操練。
着每一月内查看一二次。
加意整頓風俗。
嚴行約束。
毋令為非。
惟期精熟技藝。
嗣後此二營官兵内、如仍有行為不堪者。
朕惟伊二人是問。
○旌表守正被戕之奉天岫岩廳民林祿女林氏。
卷之九百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