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官斷難沿途為之豫備。
若無故聚集民夫數千。
随路分布。
又不免于滋擾。
至此等短纖。
惟在沿河地方官、嚴查賊匪。
不使潛蹤滋事。
而各船押運官弁、複實力稽查。
宵小自無從逞其伎倆等語。
所奏頗覺有理。
何以尚未據具摺奏聞。
着傳谕周元理、即照前日面奏事宜。
詳晰确核。
迅速覆奏。
又浙江省、已據該撫奏稱、毋庸設立纖夫。
至江蘇省、作何籌辦。
至今未據奏覆。
并着谕令該督撫。
将如何酌定章程之處。
即速妥議具奏。
俟覆到時。
同楊景素摺、一并交軍機大臣。
會同該部核議具奏。
将此谕令周元理、高晉、楊魁、并令楊景素知之。
○又谕曰、圖思德奏、探聞緬酋懵駁已死。
及關外信息等因一摺。
此事非圖思德所能辦。
已于摺内批示矣。
看來圖思德之意。
頗以懵駁之死為幸。
妄冀緬匪一事。
即可從此完局。
此非曉事之見也。
緬甸數年以來。
并未實有悔罪輸誠之舉。
雖内地嚴守關隘。
不與貿易。
恐亦有名無實。
未必能制其死命。
總之緬匪若不将拘留内地之人送還。
及實在進貢乞恩。
斷不能準其開關通市。
其局不能完結。
轉不系乎懵駁之死與不死。
況緬匪狡詐異常。
從前曾經捏報懵駁已死。
日久乃知其詐。
此次安知非其故智複萌。
即或果有其事。
而其子不能改父之過。
又與懵駁何異。
圖思德此時惟當靜聽。
并不必遣人向關外探訪彼處信息。
為其所愚。
使賊匪從而輕笑。
設果得魯蘊、親自到關。
懇請通貢。
圖思德竟當明白開導。
谕以汝果出于誠心。
竟宜親身進京。
朝見大皇帝。
如能将楊重英、蘇爾相諸人全行送回。
并誠懇納貢。
大皇帝不但準汝仍通貿易。
并且格外加汝大恩。
汝若不親去。
本督部堂難以代汝轉奏。
至于中國撫馭外夷。
全恃威信。
從不肯賺其入而置之死。
即如秤管猛、到京數年。
今仍遣令歸巢。
皆汝等所。
深悉者。
且使果欲殺汝。
亦非難事。
汝既已親來。
我等總督、提督、現在邊境。
皆可執汝誅之。
又何必俟汝到京再辦。
汝當反覆自思。
若非親自叩觐大皇帝。
此事斷不能完。
如汝驚疑顧慮。
不敢進京。
本督撫亦不相強。
即令汝回去。
亦不代汝奏聞。
如此曉谕。
察其神色。
即行據實奏聞。
候朕定奪。
此時緬酋處、如差小頭人到關。
惟當谕以汝等之言。
不足為憑。
如果有誠心懇請之處。
可令汝大頭人等自來。
本督部堂另有谕示之語。
若彼投遞緬字文禀。
總須付之不答。
仍将原禀馳奏。
将此由六百裡傳谕知之。
○吏部等部議準。
左都禦史崔應階奏稱、因瘋殺人。
向例追埋葬銀兩。
永遠監禁。
至因瘋連殺二命之犯。
亦照此辦理。
似未允協。
應改拟絞候。
從之。
○旌表守正被戕奉天錦縣民張科舉妻王氏。
○壬寅。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幸瀛台。
○兵部議覆、陝甘總督勒爾謹疏稱、甘肅興武營、一切兵馬事宜。
隻有都司一人經管。
查察難周。
請将大壩堡千總、移駐興武。
撥甯夏鎮标後營把總一員。
移駐大壩。
應如所請。
從之。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孟津縣民王東孝妻王氏。
○癸卯。
孝惠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東陵。
○谕曰、觀保在尚書房行走有年。
尚屬小心勤謹。
今聞其患病溘逝。
着加恩給還左都禦史原銜。
○谕軍機大臣等、據勒爾謹覆奏、甘省除甯夏外、再無他處可以分黃河之勢。
周人傑所稱建閘開渠。
分引黃河灌田之處。
誠屬冒昧等語。
所奏似不免稍存意見。
水利為農田首務。
所系于民生者甚钜。
而甘省頻年。
又每因缺水緻旱成災。
如果于附近河流之處。
相度地勢。
設法開渠。
以資灌溉。
自于旱地有益。
雖甘省山阜較多。
難以施之通省。
但其中豈無近河稍低之地。
可以引溉田疇。
即或僅有數處可行。
而數處民生。
已沾其利。
該督正宜虛心采訪。
不可固執己見。
況周人傑在朕前并奏稱、伊在慶陽。
曾經力行水利。
該督覆奏此摺時。
該府尚未回任。
何不俟其到時。
詳晰面詢。
其在慶陽時。
如何興水利。
何處辦有成效。
并就彼所知他府屬、何處尚可以仿辦。
不妨就其所言。
酌量擇而行之。
如果有利于民。
不應咎該府所言之過。
若該督以周人傑奏及此事。
辄目為冒昧。
則朕咨詢民隐。
誰複敢據實直陳。
即該督如此存心。
亦非集思廣益之道。
設或周人傑所見果屬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