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
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二年。
丁酉。
二月。
丁酉朔。
上詣安佑宮。
于聖祖仁皇帝、世宗憲皇帝、神禦前行告哀禮。
○祭先師孔子。
遣協辦大學士程景伊行禮。
○諴郡王弘暢等奏、請将泰陵侍衛營房。
空閑房間拆卸。
建造泰東陵内務府營房。
以備應設官員兵丁人等居住。
得旨、現在陵工甚關緊要。
理宜趱辦、先行告成。
其拜唐阿太監等房間。
即一時修蓋不及。
彼處現有拜唐阿太監等住房。
令其暫行通融居住。
其查出有侍衛等空閑房間。
毋庸拆卸。
即可修理。
令其居住。
想為路亦不甚遠。
即或窎遠。
須行拆卸。
另為蓋造。
亦祇須緩辦。
何必急欲辦理。
尋奏、除查有空閑房屋。
撥給居住外。
其應添建房屋。
俟本年秋冬。
在本地燒造磚瓦。
購辦物料。
明春興修。
從之。
○戊戌。
祭大社、大稷、遣簡親王積哈納恭代行禮。
○上詣九經三事殿、大行皇太後梓宮前供奠。
○居無逸齋苫次。
○谕、朕從前原欲于皇孫内。
遣派一人。
恭赴泰陵承祀。
因仰體皇太後高年。
以孫曾繞膝為樂。
聖意不欲令其遠離。
是以未經辦及。
今遭大行皇太後大事。
現在敬辦泰東陵工程。
即日山陵禮成。
着封綿德為鎮國公。
前往泰陵、泰東陵、侍奉。
貝子弘昽、着即回京。
所有弘昽住宅。
原系官為建造。
應即給與綿德居住。
綿德系朕長孫。
茲令其祇奉皇考皇妣陵寝。
于理為宜。
至伊昨歲曾獲罪愆。
因将伊王爵、令綿恩承襲。
今賞伊公爵。
仍系推聖母慈愛之心。
伊務宜倍加敬慎。
承受恩澤。
毋負朕教育成全至意。
○又谕、朕于百日釋服後。
坤甯宮每日照常祭祀外。
所有春季禮、立杆大祭之處。
另選吉期緻祭。
○谕軍機大臣等、據弘暢等奏、泰東陵工程。
須于五月告竣。
其應行置辦物料各項。
請暫向戶部支領銀三萬兩等語。
泰東陵工程、關系緊要。
昨已添派德成、和爾經額、前往幫辦。
弘暢、劉浩、務須與之和衷确商。
妥速經理。
以期及早集事。
今蠲吉于四月内、安奉山陵。
尤須上緊速辦。
劉浩勿複存五月完工之見。
再劉浩辦事。
每多膠柱鼓瑟。
而于關系錢糧之事。
尤拘泥不肯輕發。
今泰東陵工程重大。
所有應發銀兩。
交戶部即日發往。
伊等于領到銀兩時。
工匠遇有應行支領之事。
俱應公同商核。
随時支發。
勿稍稽誤。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泰東陵工程。
自宜上緊辦理。
但地宮内有無積水。
甚關緊要。
急宜詳細查看。
從前孝賢皇後梓宮。
安奉地宮。
竟有積水。
三和等皆不得其解。
朕細思系地宮低于寶城。
其工兩層成做。
不能不滲水。
後乃補成一層。
費無數工作。
始得堅妥。
今泰東陵地宮工程。
未識如何。
聞泰東陵之工。
系照孝東陵一層成做。
果爾可以無水。
着即傳谕弘暢等。
迅速将泰東陵地宮工程。
敬謹閱看。
如乾燥無水。
自屬最妥。
即地氣稍潮。
非有水可比。
亦屬無妨。
可即趕辦工程。
以副四月吉期之用。
若有水。
又非可以猝辦。
必須妥酌施工。
方能完固。
弘暢等、尤當即行查明。
據實由驿覆奏。
勿緻稽誤。
此旨着由四百裡發往傳谕知之。
尋奏、詳細察看。
乾燥堅妥。
并無潮濕。
報聞。
○顯親王蘊着、大學士舒赫德、率同宗室王公、滿漢文武大臣等奏、無逸齋屋既無多。
且俱淺窄。
皇上誠孝純笃。
固不肯自求安适。
惟聖壽已高。
實不可不加意調護。
今初二日已在無逸齋居住。
聖心亦可稍安。
仰懇上念聖母慈旨諄諄。
養身即所以盡孝。
于初三日朝奠後。
仍回圓明園居住。
得旨、王公大臣等屢奏、勸朕仰體皇太後聖心。
善為調攝。
朕不得不勉從所請。
于初三日朝奠後。
仍回圓明園。
○辦理喪儀王大臣奏、漆飾梓宮。
欽天監擇二月初五日己時吉。
臣等會同工部堂官。
敬謹監視。
得旨、是。
○己亥。
上詣大行皇太後梓宮前供奠。
○回圓明園。
○谕軍機大臣等、據陳輝祖奏、接敦福劄稱、恭請陛見。
已奉旨俞允。
所有巡撫事務。
應交何員護理。
以便起程等因。
查湖南藩司白瀛。
尚在四川。
署藩司事永慶。
調任浙江。
新任臬司梁敦書。
陛見尚未回任。
即使将撫篆交署藩司暫護。
一時亦少遞署之員。
可否俟白瀛到任後。
再令敦福入觐等語。
敦福上年奏請陛見摺内。
已據聲明俟白瀛到任後起程。
何以甫經批準。
辄向署督商請委員。
殊不可解。
且巡撫印務。
委藩司護理則可。
若因委臬司署理藩司。
遂令并護理撫篆。
則階級相隔更遠。
于體制大有未便。
現今藩司白瀛、在川未回。
臬司梁敦書、亦未到楚。
敦福乃急急向陳輝祖劄商委人。
豈欲将巡撫印務。
交道員護理耶。
敦福所見如此。
甚屬不知事體。
着傳旨申饬。
并谕陳輝祖知之。
○又谕、據巴延三奏、驚聞皇太後大事。
即于二十九日星奔赴京等語。
昨已明降谕旨。
令各省督撫得信後。
不必陳請叩谒梓宮。
因各省俱非如直隸之距京。
甚近者可比。
往來仆仆。
轉于地方公務。
或緻贻誤。
巴延三此奏。
自尚未接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