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價。
恐兵丁不敷買食。
着加恩将城守尉官兵。
應得半年折色粟米。
自本年五月為始。
按月支給本色粟米。
即于開封府所屬州縣常漕谷石内。
勻派碾運支放。
俾兵食益為充裕。
以示體恤。
該部遵谕即行。
○谕軍機大臣曰、德保奏、三月二十四日起。
連日東北暴風。
水勢兜阻。
緻彭家馬頭。
清黃交彙處所。
長有嫩淤一道。
斜亘河中。
幫船淺阻。
臣馳赴河幹查看。
該處水深僅八九寸。
糧船難以挽渡。
迤上之高家馬頭。
水深一尺七八寸、至二尺一二寸不等。
水流平緩。
現經河員派員。
趕做柴枕夾壩。
兜水逼遛。
以刷淤沙。
并派兵夫。
盡力撈挖。
今糧船即由高家馬頭渡黃等語。
自應如此辦理。
彭家馬頭。
系新移之清黃交彙處。
今忽長有嫩淤。
其迤上之高家馬頭。
自與清口相近。
該處水亦不深。
恐于清口、及新開引河有礙。
深為廑念。
着傳谕薩載、即速查明該處現在情形。
迅速由驿據實覆奏。
如有應随時經理者。
尤須上緊籌辦。
毋稍遲誤。
将此由五百裡傳谕薩載、并谕高晉、德保、知之
○又谕、本日據國泰奏、山東于初八日。
省城得有透雨。
又古北口提督長清、亦報得雨深透。
昨鄭大進奏、初九日行至柏鄉遇雨。
勢頗沾足各等情。
看來近省得雨處多。
氣已通透。
河南與山東。
并直隸之柏鄉。
相距不遠。
初八、九日。
是否一律得雨之處。
未據該撫等奏聞。
着傳旨詢問鄭大進、榮柱、迅速據實覆奏。
以慰廑念。
将此由五百裡傳谕知之。
○癸卯。
予故和碩肅親王蘊着、祭葬如例、谥曰勤
○甲辰。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德保奏、彭家馬頭清黃交彙處。
長有嫩沙。
其迤上之高家馬頭。
水亦止有二尺許等語。
清黃交彙處。
長有嫩沙。
其迤上河水亦淺。
恐于清口及新開引河有礙。
已傳谕訊問薩載、令其速行查明奏聞。
今薩載奏到之摺。
大概與德保所奏相同。
但據稱上下測探。
至惠濟祠下。
清水現在不能暢出。
恐有此一阻。
黃水又複入運。
深為廑念。
至所奏已将清口東壩。
接築三丈。
使清水出口有力。
藉以攻沙。
自應如此辦理。
其高家馬頭淺處。
築做柴枕土壩。
逼溜刷沙之處。
做法如何。
未能深悉。
着薩載、即速繪圖呈覽。
至高家馬頭一帶。
疏挑曾否深通。
及清水曾否暢出。
所長嫩淤。
曾否刷淨。
并着薩載、即将實在情形。
迅速由驿覆奏。
此旨着由六百裡傳谕薩載、并令高晉知之
○軍機大臣等奏、會試試卷。
卷紙澆薄。
及将試卷送給親朋。
未經取價。
其辦理不善之提調郎中陳其熀、主事李潄芳、請交部察議。
得旨、知道了。
其請将提調陳其熀、李潄芳、交部察議之處。
固屬應得處分。
但禮部官曹閑冷。
三年辦理會試一次。
員役人等。
藉此稍沾餘潤。
亦情理所有。
況每科會試。
動用官帑甚多。
豈在此些微卷價。
斤斤計較耶。
陳其熀、李潄芳、着加恩免其處分
○軍機大臣等議覆、荊州将軍興兆、湖廣總督三寶、奏稱、向來荊州滿營。
馬匹倒斃。
例無報銷。
惟準借公項銀。
令本兵自行買補。
分月扣還。
現在遵照乾隆三十五年。
戶部酌定之例。
每馬一匹。
借銀八兩。
定為二十四個月扣還。
合之此時馬價。
實屬不敷。
至修理兵房。
制辦軍器等事。
每因庫存銀少。
不能動借。
請于藩庫内、撥銀存旗。
并将原定借過三次。
未經扣完。
不準再借之例。
稍為變通等語。
應如所請。
準其于湖北藩庫内。
撥銀二萬四千兩。
解交荊州将軍。
除官兵引見出差。
修理兵房。
制造軍器等事。
仍照舊例借給外。
其買補馬匹銀兩。
每匹借銀十二兩。
分作三十個月扣還。
并于借過三次後。
如有扣還過三分之一者。
仍準再行酌借。
從之
○又議覆、興兆、三寶、奏稱、荊州産馬甚少。
價值昂貴。
兵丁每年借項買補。
銀數不敷。
日形支绌。
且楚省并非産馬之區。
間有孳畜。
身小力單。
僅可供農莊任載。
于營伍乘騎。
究屬非宜。
請嗣後、除于本地選骨格壯大者。
酌量采買。
仍間一年。
借動公項。
派員赴部領票。
出口購買。
應如所請。
從之
○又議覆、知貢舉禮部左侍郎謝墉、所奏科場分卷事宜。
及禮部堂官議駁之處。
臣等公同酌議。
謝墉場内所造之冊。
至字幾号。
公字幾号。
止載某省若幹卷。
原非細注各卷紅号。
并無錯誤。
惟欲裁去内收掌一節。
必不可行。
應照禮部所議辦理。
其各省均勻配搭。
及各房回避卷。
由至公堂、分為十八束。
送内簾掣簽分閱。
上年奏準有案。
自應遵照奉行。
再順天鄉試。
人數較多。
向止一人收掌。
未免竭蹷。
請嗣後照會試例。
添設收掌一員。
從之
○乙巳。
上詣黑龍潭祈雨
○谕軍機大臣等、京師于本月十三日酉刻。
得有陣雨。
約計二寸。
雖未優霈。
但此時雲勢頗濃。
近畿似亦應一律沾潤。
前初九日京師得雨。
不成分寸。
周元理、即于初十日奏到得雨一寸。
何以此次未見奏報。
朕心深為廑念。
着傳谕周元理、将省城及各屬曾否得雨之處。
迅速奏聞。
以慰懸注
○旌表守正捐軀山東菏澤縣民王某女王氏。
卷之一千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