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辦理。
此次工程。
總以穩固為要。
斷不可欲速而稍浚草率、據稱日内風勢較順河水源源下注。
自可期就深通。
朕惟默籲天祐神助。
以冀及早成功耳。
至上年十二月内高晉等曾奏請于十六堡、捐建河神廟一座。
朕閱圖内十六堡。
原有大王廟。
自當向現有之廟。
誠心乞懇。
望其效靈。
何必有一新工。
即建一新廟。
是以未經允行。
今思現築攔黃壩進埽之處。
其地在十二堡。
距原漫之口門較遠。
如果河神靈應。
速助工成。
原可于合龍後。
即在該處建廟。
以答神贶。
着阿桂等、一并妥酌行之。
此旨着由六百裡加緊發往。
如有合龍喜音。
仍即加緊馳奏
○又谕、據吳虎炳奏、桂平縣奸民李萬春、李逢春、邀結匪類。
假扮天師。
妄言禍福。
哄騙愚民。
各處銀錢。
建醮免災。
該縣知縣楊聯榜。
前往查拏搜檢。
李萬春已挈眷逃往貴縣。
李逢春先期外出。
現在分委幹員。
上緊嚴拏等語。
奸民李萬春等敢于聚集匪類。
妄言禍福。
哄騙愚民。
斂取銀錢。
情節甚屬可惡。
不可不嚴拏務獲。
盡法懲治。
據稱挈眷逃往貴縣。
其地系廣西所屬。
且有逃往地名。
無難蹤迹。
況系挈眷同行。
更未必即能遠揚。
傳谕吳虎炳、速饬署臬司王懿德、選派妥幹員弁。
星飛查緝。
務将李萬春。
并其眷屬、及李逢春、一并弋獲。
嚴訊倡造邪說。
哄誘愚民實情。
首夥共有幾犯。
起自何時。
從重定拟具奏。
并恐該犯等行蹤詭秘。
所稱逃往貴縣。
亦未足盡信。
粵西與粵東、境壤毗連。
恐奸民竄入廣東地界藏匿。
亦未可定。
并着傳谕李質頴、派委妥幹弁員。
一體躧緝務獲。
毋使兔脫漏網。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仍着将曾否獲犯審訊緣由。
迅速覆奏
○以故克勤郡王慶恒從祖父雅朗阿襲爵
○命署協辦大學士刑部尚書德福、充經筵講官
○以太常寺少卿達敏、為太常寺卿
○予故喀喇沁固山貝子多羅額驸瑚圖靈阿祭如例
○旌表守正捐軀直隸慶雲縣民宗文魁妻蕭氏
○丙寅。
上禦勤政殿聽政
○谕、據勒爾謹等奏、陝甘省營伍。
本年輪應查閱。
現在口内口外。
俱遵旨次第查閱具奏。
惟烏噜木齊提标五屬。
距蘭州四千餘裡。
可否由都統就近查閱等語。
着照所請。
烏噜木齊提标五屬營伍。
即令都統索諾木策淩查閱
○谕軍機大臣等據阿桂等奏、四月初七日未刻。
水勢洶湧。
北壩上首邊埽。
塌去七丈。
酉刻以後。
風暴大作。
全河之水。
狂湧口門。
又将舊做各埽。
連軟鑲。
一并塌走。
計共沖去二十丈有餘等語。
此亦無可如何之事。
已傳谕阿桂等竭力籌辦。
妥為經理。
并于圖内标示機宜谕令斟酌辦理矣。
又據阿桂奏、現在另商趕辦。
盡此一月内。
晝夜催儹。
以僥幸蒇工。
若一日後。
即屆伏汛。
大水有長無落。
施工更難。
盛漲下注。
不特豫省下遊淹浸愈多。
而江南淮安高寶一帶。
更不知作何光景等語。
此實不可不慮。
昨歲因豫省漫口。
大溜全注渦河入淮。
恐洪湖不能容納。
豫饬薩載、将清口兩壩。
及早展拓。
俾宣洩有資。
薩載遵旨。
陸續将清口拆開六十丈。
清水得以暢出。
下河不緻重災。
已收釜底抽薪之益。
現在洪湖底水。
已較去歲為大。
設或豫省合龍。
不能速竣。
伏秋大汛下注。
清水必更盛長。
尤當實力豫籌。
清口兩壩。
不宜複拘六十丈定志。
即展寬至七八十丈以上。
亦無不可。
總期于事有濟。
又聞淮河之下。
洪澤湖之上。
有地名高家灣者。
其旁有涸河一道。
不礙田廬。
盡堪分洩淮河盛漲。
仍可歸入黃河等語。
果爾、于保護高寶下河之事。
甚為有益。
向亦聞歸仁堤左近。
可資宣洩。
未知即其地否。
着薩載前往高家灣。
悉心履勘。
如果有可以分洩淮黃之水處。
使不入洪湖。
不緻加長。
下河得免漫溢。
即當切實估計。
由驿加緊奏聞。
以便迅速妥辦。
或于其地酌建閘壩。
以資啟閉。
不但受一時之利。
并可為經久之計。
如其地不能施工。
亦不必因有此旨。
稍為遷就。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傳谕薩載等。
并将阿桂等原摺、鈔寄閱看。
仍着由驿加緊覆奏。
兼令阿桂等知之
○又谕、據阿桂等奏稱、引河迤西一帶。
俱已淤淺。
現将引河口門。
暫時堵閉。
自應如此。
至所稱拟于引河頭之西。
百餘丈外。
坐灣水深處所。
複開引溜溝一道。
接入新引河之第二段。
約長三百餘丈等語。
閱圖内形勢。
其地正當兜灣迎溜。
于引溜似更得力。
且據稱、河流至此。
尚未跌深。
期可掣動大溜等語。
于勢尤順。
自當上緊施工。
但所拟新挑之引溜溝。
其河頭必須較現在引河。
分外加寬。
其河身亦應加深。
方可冀掣動大溜。
又不可複圖省費。
緻河仍淺窄。
不能資掣動之益也。
至圖内于北壩上首邊埽。
幫寬培厚。
作為壩台。
并據稱兩壩俱由外越進埽。
期易堵合。
自是正理。
但看圖、似進埽處距口門太近。
尚恐将大溜逼緊。
複至刷深。
或可就新做北壩台處。
斜向西南進埽。
以期挑逼。
猶伊等所做兜水壩之意。
似于堵築施工。
較為得濟。
因于圖内用朱筆标識。
着将原圖發與阿桂等閱看。
可否如此辦理。
即速悉心妥酌。
據實覆奏。
并将壩工進埽。
挖引溜溝情形。
詳悉繪圖貼說。
速行呈覽
○以詹事紀昀、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丁卯。
谕軍機大臣曰、阿桂等覆奏、現在籌辦河工。
及将來查勘應辦各工情形一摺。
已于摺内批示矣。
前因阿桂等原奏。
四月初可望合龍。
是以谕詢阿桂。
或于合龍後。
将善後事宜。
擇其要者。
辦定章程。
阿桂即先行回京。
令袁守侗在彼、仿照妥辦。
乃就前此垂成之局而言。
今北壩複沖塌二十丈有餘。
現在另籌挑挖引溜溝。
及設法進埽。
此時應辦之事。
關系重大。
阿桂自當在彼督辦。
冀速蒇工。
俟合龍堅固後。
再行起程為是。
不必因有前日詢問之旨。
急于回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