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撫黃檢疏報。
羅源、晉江、同安、龍溪、海澄、诏安、尤溪、永安、建陽、浦城、霞浦、福安、壽甯、龍岩、诏安廳、長汀、彰化、諸羅、淡防廳、侯官等二十廳、州縣乾隆四十三年開墾屯田地三十五頃六十畝有奇
○是日。
駐跸靜宜園。
至己卯皆如之
○戊寅。
谕河工重務關系國計民生。
最為緊要。
全在河臣平日留心查勘。
未雨綢缪。
姚立德、自擢任河道總督以來。
僅能謹饬自守于修防堵築機宜。
全未講求。
為思患豫防之計。
且其平日辦理軟弱。
屬員不知警畏。
上年儀封漫口屢築屢沖推原其故。
皆由豫省河身寬廣。
漫灘之水。
沖有溝槽。
姚立德未能豫計堵塞。
以緻水漲時。
串近堤根。
且河形近年。
漸已趨逼南岸。
姚立德并不早為籌畫妥辦。
因循贻誤。
所以在在沖決。
此皆姚立德經理不善所緻。
且堵築儀封漫口。
屢有蟄塌。
日久未能竣事。
物料狼藉。
帑項虛糜。
姚立德為河防專責。
更難辭咎。
伊目睹情形若此。
亦何顔複為總河乎。
姚立德、本系革職留任之員。
即着革任。
仍留工次效力贖罪。
所有河東河道總督員缺。
着袁守侗補授。
刑部尚書員缺。
着胡季堂補授。
其刑部侍郎員缺。
着杜玉林補授
○谕軍機大臣等據阿桂等奏、十七八兩日。
連遇大風。
北壩漸有臌裂。
至十九日午刻。
所做新舊軟鑲。
複沖去八丈。
其臨水軟鑲工段。
尚有九丈餘。
均已裂縫。
恐亦未能站住等語。
覽之倍切轸念。
然亦無可如何。
據稱十堡形勢南高于北。
是以就此施工。
使大溜漸歸北注。
但溜近于北。
則北壩實為着重。
現既屢次沖塌。
更恐愈進愈難。
惟由南壩多做。
逼向北首。
如挑水壩之式。
逼溜北入引河。
尚為得勢。
現在專由南壩進埽。
使大溜愈近北岸等語。
所見甚是。
祇可如此辦理。
但伊等前此奏稱、黃河之水。
非一線單走。
乃系全溜奔赴。
壩根迎溜一面。
已有搜根之險。
惟是兩壩勢均力敵。
尚可望束令直趨等語。
是南北壩工。
雖經改做。
而挑溜情形。
易地皆然。
由此壩進埽斜逼。
既慮大溜專趨南岸。
則由南壩多做。
逼向北首。
獨不慮溜勢專逼北岸乎。
雖引河引溝俱在北岸。
然各處堤岸。
俱不甚堅固。
亦不可不加意豫防至南岸所進之埽。
必須倍加寬厚。
下樁穩實。
使溜勢不能動搖。
方為妥善。
又據稱、十九日沖去軟鑲時。
守備張位、張進明、外委趙遇祥、及河兵十四名。
俱随埽落水。
分頭撈救。
始得救起員弁兵丁十名。
其河兵申克鑲、婁孟魁、蘇其順、劉興隆等四名未經撈獲等語。
申克鑲等四名。
因公事捐軀殊堪轸恻。
着照陣亡例、咨部議恤。
其落水之守備張位、陳進明着遇有應升之缺。
即行奏補。
所有外委河兵。
着加賞赉。
以示優恤。
又據稱、現挑之引溜溝。
并收拾之正引河。
務令加倍寬深。
以期暢達。
約計二十十四五日完工等語。
今日正系二十四日。
若引溝挑成。
風勢甚順。
自可即行開放。
抑或尚俟南壩進埽稍長。
方議開放。
着阿桂等即速奏聞。
以慰廑念。
此旨着由六百裡加緊發往。
仍着加緊覆奏
○又谕、前因豫省堵築漫口。
尚不蒇工。
安徽亳州蒙城等處。
為黃水下遊。
經年淹浸。
補種無由。
災民難免無艱食之虞。
已有旨谕闵鹗元、詳悉查明。
據實覆奏。
候朕酌量加恩降旨。
本日闵鹗元、奏到地方情形摺内。
稱亳州北鄉。
與豫省接壤武家河等處。
瀕河窪地。
因春水倐長倐落。
間有未經種麥者。
亦屬無多。
現在饬令該州、督令農民。
設法疏洩。
以期補種秋禾等語。
是亳州所屬未經涸出之地。
尚屬無多。
其蒙城一縣情形若何。
未經奏及。
着傳谕薩載、闵鹗元、速遵前旨。
将亳州蒙城等處、河水下注之處。
曾否涸出。
現在貧氓。
有無拮據情形。
據實迅速覆奏。
又據阿桂等查奏。
豫省災地。
現在實難豫定。
統俟秋徵之前。
再将實在情形查明。
據實分别具奏請旨。
至現在被淹戶口俟麥收已畢。
各工完竣之後。
查明實在無力者。
照夏災之例。
借給兩月口糧。
如将來工竣時。
涸出之地。
尚可趕種。
并請借給耔種。
以資接濟等語。
已如所議矣。
亳州、蒙城、所被不過偏災。
現在尚可無庸辦及。
設儀封漫口不能即合。
其漫下之水。
恐不免仍有沖溢之處。
或有應仿照豫省辦理者。
并着薩載等、切實查明覆奏。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仍即由驿迅速覆奏。
尋奏、夏令為水勢正長之際。
上遊來水。
尚未斷流。
淹及低窪麥地者。
計有亳州、蒙城、懷遠、鳳陽、宿州、五處。
内亳州東北二鄉。
被淹較廣。
其四處、止系河涯窪地。
較亳為輕現饬員履勘。
如有與豫省情形相似者。
一體查辦。
若所傷不過一隅。
按照輕重。
酌給耔種。
報聞
○己卯。
上禦演武廳、閱健銳營操。
獎賞有差
○以山西按察使李承邺、為四川布政使
○緩徵廣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