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十四年。
己亥。
八月。
壬子朔。
命輯蒙古王公表傳。
谕、我國家開基定鼎。
統台寰區。
蒙古四十九旗。
及外紮薩克、喀爾喀諸部。
鹹備藩衛。
世笃忠貞。
中外一家。
遠邁前古。
在太祖太宗時。
其抒誠效順。
建立豐功者。
固不乏人。
而皇祖皇考、及朕禦極以來。
蒙古王公等之宣猷奏績。
着有崇勳者。
亦指不勝屈。
因念伊等各有軍功事實。
若不為之追闡成勞。
裒輯傳示。
非獎勳猷而昭來許之道。
着交國史館。
會同理藩院。
将各蒙古紮薩克事迹譜系。
詳悉采訂。
以一部落為一表傳。
其有事實顯着之王公等。
即于部落表傳後。
每人立一專傳。
則凡建功之端委。
傳派之親疎。
皆可按籍而稽。
昭垂奕世。
該總裁大臣等、即選派纂修各員。
詳慎編輯。
以清漢蒙古字、三體合繕成帙。
陸續進呈。
候朕閱定。
成書後。
即同宗室王公功績表傳。
以漢字錄入四庫全書。
用垂久遠。
其各部落。
并将其所部之表傳、專傳。
以三體合書。
頒給一冊。
俾其子孫。
益知觀感奮勵。
副朕推恩念舊至意
○癸醜。
遣官祭關帝廟
○谕軍機大臣等、據李世傑奏、審拟參令嚴秉政、任聽丁役婪索多贓。
并典史閻<廣疌>、縱恣貪污一摺。
已交該部議奏矣。
向來審案奏章。
案情叙畢。
于定拟罪名處。
俱空一格書寫李世傑此摺。
案情與定拟罪名。
接連繕寫。
眉目不清。
已于摺内用朱筆點出。
着傳谕李世傑、此等體式。
幕友書吏。
無不知之。
李世傑雖初任巡撫。
但起自外吏。
且為藩臬有年。
何于辦理審案奏章。
全未谙悉耶。
李世傑、着傳旨申饬
○予故喀爾喀閑散多羅貝勒丹津、祭如例
○甲寅。
上禦卷阿勝境。
賜扈從王公大臣、蒙古王公台吉等食
○谕、近來凡有谕旨。
兼蒙古文者。
必經朕親加改正。
方可頒發。
而以理藩院所拟原稿。
示蒙古王公等。
多不能解。
緣繙譯人員。
未能谙習蒙古語。
就虛文實字。
敷衍成篇。
遂緻不相吻合。
又如從前德通所繙清文。
阿岱閱之。
往往不能盡曉。
夫阿岱、素精國語。
無不備知。
其所以不曉德通之清文者。
非阿岱不通清語。
乃由德通拘泥漢字文義。
牽綴為文。
于國語神理。
全未體會。
是歧清語與清文而二之。
無怪其相背也。
則蒙古王公等之不解理藩院之蒙古文。
其義亦然。
總由國朝定鼎至今。
百有餘年。
八旗滿洲蒙古子弟。
自其祖父生長京城。
不但蒙古語不能兼通。
即滿洲語亦日漸遺忘。
又複憚于學習。
朕屢經訓饬。
而率教者無幾。
固由習俗所移。
亦其人之不肯念本向上耳。
朕因絜矩而思之。
非特此也。
即如制義。
所以代聖賢立言。
雖古今時會不同。
而中國語言。
相沿未改。
無難會意追求。
乃今之所為時文。
朕覽之多不能解。
朕雖不喜作時文。
然向在書齋中。
于明季及國初名家大家之文。
亦曾誦習。
其中如歸有光、黃淳耀、純乎古文。
讀之心喜。
餘亦理精義正。
足供玩味。
柰何今之作者。
相戾若此。
至于文體之變。
固不始于今時。
曩者魏晉六朝。
習尚浮靡。
斯文極敝。
韓愈出而起衰八代。
約六經之旨以成文人見之轉以為怪。
故其言曰。
作俗下文字下筆令人慚。
及示人必以為好。
小慚者謂之小好。
大慚者即以為大好。
是文士趨向之壞。
在韓愈時且然。
何況今之距唐。
又将千載乎。
夫文風遞降。
說者每以比之江河日下。
然聽其流而不返。
甘甚一日。
伊于何底。
昔韓愈尚思回狂瀾于既倒。
矧有移風易俗之責者乎。
文以明道。
宜以清真雅正為宗。
朕曾屢降谕旨。
諄諄訓誡。
無如聽之藐藐。
恬不為怪。
讀書人于此理。
尚不能喻。
安望他日之備國家任使乎。
大抵近來習制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