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旨速辦之事不得擅動驿馬。
今日圖思德等奏、滇銅頭運第一起船隻入境日期。
由驿馳奏。
已覺無謂。
而黃模因緝獲逃兵。
解省審辦亦由四百裡馳遞。
更屬不曉事體黃模着傳旨申饬兩人所奏皆屬尋常案件止應差人赍進豈可紛紛濫用郵傳。
着再明白通谕各督撫轉行例得具摺之各衙門嗣後奏摺除地方緊要事件。
應即請旨速辦及詢問晴雨情形并交查新正展赈借種等事。
谕令由驿覆奏者。
方準酌量輕重緩急。
由幾百裡馳遞。
其餘概不許濫動驿馬違者照例議處
○又谕。
戶部奏、淮關、鳳陽關、盈餘均屬短少。
請查照三年中虧短最多之數。
淮關。
計十六萬五千餘兩。
着落寅着。
照數賠補。
鳳陽關。
計十三萬九千五百餘兩。
着落福保、基厚、名下。
按照經徵日月。
照數賠補二摺。
固屬照例辦理。
但各該監督所稱、上遊歉收。
漫工未竣。
以緻貨船稀少。
亦屬實在情形。
着将淮關短少之十六萬五千餘兩。
鳳陽關短少之十三萬九千五百餘兩。
加恩令各該監督、賠補十分之一以示薄懲。
後不得援以為例。
○命吏部尚書永貴、在紫禁城内騎馬
○庚戌。
孝敬憲皇後忌辰。
遣官祭泰陵
○谕、戶部議署陝甘總督畢沅奏、請将臯蘭等三十七廳州縣被災地畝。
應免銀糧。
于四十四年補蠲之處。
毋庸議一摺。
甘肅地丁額徵銀糧已于乾隆四十三年。
普行蠲免。
恩無屢邀自屬照例議駁。
第念甘省地瘠民貧。
與他省情形迥異。
着再加恩照三十六年之例将臯蘭等三十七廳州縣。
夏禾被災。
應免正銀一萬三千一百七十餘兩番糧七十四石四鬥零。
于四十四年補行蠲免。
以示朕轸念邊氓。
有加無已之至意
○是月。
署江南河道總督李奉翰奏、邳睢廳屬峰山迤上。
向來黃河坐灣。
形勢兜曲。
計長二十餘裡。
南岸張家瓦房、及小三堡兩處。
建築埽壩抵禦。
每歲修防上年黃水盛漲。
于灘上沖刷河形一道。
溜勢直趨小三堡、瓦房工一帶。
現勘舊河沙積。
河底仰高。
新河較灘面、已深一丈有餘。
河形徑直。
下注頗順。
應乘此水涸時。
于舊河頭、築壩攔截。
不令通流。
俾大溜全歸新河以期沖刷寬深。
暢流直注其舊河尾仍令黃水倒漾入内一律淤平。
查該處黃河北岸。
俱系山根。
溜向北趨。
并無妨礙。
舊河淤高後不但小三堡、瓦房工埽壩。
可以停修。
并南岸堤工。
亦資穩固現饬道廳、克日趱築。
得旨嘉獎
○江南提督李奉堯奏、莅任後。
通閱各營技藝。
陸操、以提标中左前後城守五營。
及福山、劉河、吳淞、三營為最。
右營、川沙、南彙、柘林、金山、五營次之。
太湖、平望、青村、三營又次之。
水操、以外海缯艍各船為最。
太湖為次。
再查定例。
出洋船隻。
書刻船甲字号。
于桅篷船旁。
又船主或倩人代駕。
須赴地方官呈明。
如有為匪情事。
事主可默記字号。
并有檔案可稽。
不難查緝今江省出洋船隻。
船旁字号。
僅用油書。
匪船易于鏟刮。
桅篷亦不遵奉書名又私自令人代駕。
迨犯案緝捕。
輾轉根求。
實由奉行不力。
業咨督撫、轉饬照例遵辦。
報聞
○安徽布政使農起奉、安省因河南儀封漫口。
尚未合龍。
黃水下注。
亳州、蒙城、懷遠、鳳陽、靈璧、鳳台、壽州、宿州、泗州、五河、旴<日台>等州縣。
及鳳陽、長淮、泗州、三衛被淹。
蒙恩賞給川米一萬二千石又八月分一月口糧。
民情均極甯貼。
現查核被水重輕。
分别給赈。
期于無濫無遺。
得旨、一切給赈之事。
妥慎為之。
俾災黎均受實惠。
安徽按察使汪圻奏、謝調任恩。
得旨、以汝不肯實力。
故調用。
莫自以為得計。
慎之
○浙江巡撫王亶望奏、仁和、海甯、一帶海塘内。
東塘韓家池逍字号、至莽字号。
共長二百八十丈。
年久柴樁朽壞。
本年夏秋。
塘外護沙被刷。
柴埽抽卸。
請動項修整。
報聞
○雲南按察使徐嗣曾奏、謝調任恩。
并請陛見。
得旨、不必來。
又批、辦銅一事尤宜上緊督催勉之。
與總督看
卷之一千九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