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俱仍親詣。
轉恐過疲生憊。
于精意或有未孚。
非所以展精禋而答鴻贶也。
因思正位上香獻爵。
朕必當躬晉申虔。
至列祖、列宗、配位前上香。
朕仍親緻。
其獻帛爵諸禮。
着自今年冬至南郊為始。
令諸皇子代陳。
迩年郊壇大典。
命諸皇子敬侍觀禮。
即所以豫教之也。
庶朕稍節起跪之勞。
一心得專于祼薦。
此非朕之敢萌怠念也。
會典開載、郊壇之祀。
原可遣親王恭代。
敬憶皇祖聖壽六旬以後。
因步履少艱。
大祀雖遣官恭代。
仍于壇門莊跪。
以将誠意。
今朕幸登拜尚可如常。
祗期省曲節以壹志明禋。
并非耽安逸而倦于對越。
凡天下臣民。
皆可諒朕本懷。
即上帝祖宗。
亦必鑒朕忱悃。
且不特此也。
嗣是而至八旬。
能常如今日而不衰。
亦不敢因年歲屢增。
于禋祀稍有或轶。
若蒙上蒼眷佑。
得遂朕之初願。
至八十五歲歸政。
惟當始終弗懈。
以申朕敬天法祖之深衷耳。
着各該衙門敬遵辦理。
并通谕中外知之。
尋禮部議奏、恭遇大祀。
阿哥等豫在壇上東西侍立。
恭候皇上詣昊天上帝、列祖、列宗、位前。
各随皇上奠帛進俎如儀。
至祖獻、向系昊天下帝位前獻爵後。
皇上旋讀祝位、跪。
候讀祝畢。
始詣列祖、列宗、位前獻爵。
今列祖、列宗、位前。
阿哥等分詣獻爵。
臣等謹酌拟、阿哥等、候皇上詣昊天上帝位前、獻爵時。
即各分詣獻爵。
亞獻終獻同。
阿哥等奠猷帛爵畢。
仍東西侍立。
不随行禮。
從之
○又谕、據秦雄飛奏、奉新縣歲貢生王聘。
年九十五歲。
本年文闱應試。
精神甚屬矍铄。
三場俱如期完卷。
榜發未得中式等語。
王聘、耄年應試。
允稱士林人瑞。
着加恩賞給舉人。
準其一體會試。
以遂寒窗績學之志。
○又谕、向年秋朝審人犯。
内有業經緩決三次以上、人數積多者。
每屆數年。
敕刑部堂官。
量為查奏減等。
以示法外之仁。
今自乾隆四十一年十月查辦之後。
至本年秋谳。
拟入緩決者。
又積有八千九百九十餘名。
其數已為不少。
着刑部堂官、将本年秋朝審。
緩決至三次各犯。
照前次查辦之例。
逐一查明。
各按所犯情節。
分别減等。
以昭矜恤。
至秋朝審情實官犯。
有經十次停勾者。
并着查明。
加恩改為緩決。
其既改緩決以後。
即有再閱秋朝審三次者。
亦不得與常犯一例議減。
朕辦理庶獄。
每寬于民而嚴于官。
蓋以身為職官之人。
自罹法網。
與無知之小民不同。
業由情實改入緩決。
已邀寬典。
自不當因其又經三次。
遽予矜原。
此次刑部辦理緩決減等各案。
其官犯、即照此例。
止須将其由實改緩。
并閱過次數。
另列清單呈覽。
此等或有應行加恩者。
候朕随時酌量降旨。
刑部不得為之申請。
着為令。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