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部拟以發往伊犁。
具奏時、朕以阿蔔都哩蒂蔔。
苛索物件。
尚屬無多。
因特加恩。
免其發往伊犁。
僅發烏什、充當苦差。
今申保等、複又究出苛索之事甚多。
着傳谕申保等、不必遵前旨辦理。
将案内人犯确審。
照例定拟具奏
○丙辰。
孝惠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東陵
○谕軍機大臣等、今日兵部、将雲貴督标中軍副将吉隆阿、帶領引見。
已照例令其回任矣。
吉隆阿、系督标中軍副将。
為該省總督辦事之員。
其為人居官如何。
将來是否可望出息。
李侍堯知之必真。
着李侍堯據實詳悉具奏。
将此遇便發往傳谕知之
○調理藩院侍郎博清額、為兵部侍郎。
以太仆寺卿保泰、為理藩院侍郎
○旌表守正捐軀四川巴縣民張紹儒妻朱氏
○丁巳。
上詣大高殿行禮
○谕曰、博清額、現在出差。
其未到任之前。
所有兵部侍郎事務。
着保泰署理
○戊午。
上幸瀛台
○谕曰、大學士于敏中。
品端才練。
學識兼優。
久直内廷。
小心謹慎。
曆數十年如一日。
自簡畀綸扉。
辦理平定金川軍務。
承旨書谕。
懋着勤勞。
因加恩列入功臣。
特予世職。
并賜雙眼孔雀翎、黃褂、以彰優眷。
恪恭匪懈。
倚任方殷。
前因其喘疾較甚。
谕令乞假。
加意調攝。
即派太醫院堂官。
前往診視。
并賜人薓。
俾資培益。
用冀速痊。
複屢遣大臣存問。
昨聞病勢沉劇。
倍增廑念。
茲聞溘逝。
深為悼惜。
着加恩、入祀賢良祠。
并派皇八子、帶領侍衛十員。
往奠茶酒。
所有應得恤典。
仍着該部察例具奏
○又谕曰、湖廣總督圖思德。
簡任封疆。
宣力有年。
實心任事。
正資倚任。
忽聞溘逝。
深為轸惜。
所有應得恤典。
着該部察例具奏
○以工部尚書富勒渾、為湖廣總督。
吏部侍郎綽克托、為工部尚書
○旌表守正被戕湖北竹溪縣民江文珍妻陳氏
○己未。
谕曰、吏部侍郎員缺。
着惠齡調補。
所遺工部侍郎員缺。
着海成補授。
惠齡、海成、現俱出差。
其未到任之前。
吏部侍郎事務。
即着綽克托兼署。
工部侍郎事務。
仍着福康安署理
○谕軍機大臣等、據陳輝祖奏、豫省本年、除儀考十九州縣、被水成災之外。
其餘收成。
均在八分以上。
但民間元氣初複。
戶少蓋藏。
所有應徵新舊錢糧。
不能同時并徵。
請将本年應徵丁地錢糧。
除被災各屬蠲免外。
其餘與通省丁地。
統于乾隆四十五年為始。
分作三年帶徵歸款等語。
已于摺内批、新正有旨矣。
豫省自上年辦理堵築事宜。
已閱十八月。
通省運料集夫。
不無藉資民力。
本年雖登豐稔。
而民氣未複。
新舊并徵。
稍形拮據。
自屬實情。
目下距新春頒發谕旨到豫時。
尚幾一月。
着傳谕陳輝祖、饬令各該地方官。
即将本年應徵丁地錢糧。
先行停止徵收。
俾通省闾閻。
均沾實惠
○協辦大學士程景伊等奏、經書中語句雷同者。
向無不許命題例。
但場中易嫌牽混。
請敕禮部、增入條例。
凡系一樣句法。
不得命題。
又現在覆勘試卷。
見外省謄錄。
錯誤甚多。
并有朱色闇淡。
不辨字畫者。
請并敕各直省監臨、提調等官。
屆期認真督辦。
從之
○命工部尚書嵇璜、兼翰林院掌院學士。
吏部侍郎王傑、充武英殿總裁
○庚申。
谕、日下舊聞考。
着派梁國治同辦。
音韻述微。
着派德保同辦
○又谕曰、瑞麟身為宗室。
乃假刻钤印。
冒占民租。
甚屬卑鄙不堪。
僅照例折罰拘禁。
不足示懲。
瑞麟着改為拘禁一年。
并罰錢糧一年。
以示儆戒